国有企业合同风险管理存在的常见问题及优化措施

  • 来源:商业2.0
  • 关键字: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 发布时间:2025-02-13 14:03

  王安民(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摘要:合同管理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与企业经济效益和未来可持续发展存在密切联系。基于此,本文主要阐述国有企业强化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分析国有企业在合同风险管理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并针对如何提高国有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期为同类型企业提供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引言

  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开展经济活动、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载体,合同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受内外部环境变化、自身管理局限性等因素的影响,国有企业在合同风险管理过程中面临不同类型的风险挑战,如果不能快速化解风险,不但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还会对其市场信誉及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影响企业未来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准确识别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点,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促进国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具有重要价值。

  国有企业强化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对国有企业实现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从企业自身来说,做好合同风险管理是依法合规经营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肩负着经营国有资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重任,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是国有企业践行依法治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环节。

  第二,从行业发展来看,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是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提升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类风险错综复杂,这就要求国有企业不断强化合同风险管理,严控不同类型的合同风险,从而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站稳脚跟,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从社会责任来看,防范、化解合同风险是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的应有之义。如果因合同纠纷等问题引发恶性事件,不但会给国有企业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也会影响国有企业和相关行业的形象。因此,国有企业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加强合同风险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国有企业合同风险管理面临的问题

  一、合同风险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当前,部分国有企业缺少能够覆盖合同管理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等环节缺乏明确的管理规定与操作流程,企业管理行为较为随意。部分国有企业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内容针对性、可操作性方面存在较大不足,与企业实际业务特性难以有效结合,在实践中无法为合同管理提供有效指导。同时,部分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风险防控的规定比较笼统,对风险点识别不清晰、责任划分不明确,风险防控的针对性不强。此外,部分国有企业还存在合同管理制度流于形式的现象。部分管理人员合规意识不强,制度的权威性与约束力被削弱。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使国有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等环节面临不同程度的风险隐患,亟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应对。

  二、合同文本规范性不足

  合同文本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集中体现,是防范合同风险的关键所在。但是,部分国有企业在起草合同文本的过程中,对条款内容把关不严,行文不够严谨,为引发合同纠纷埋下隐患。一些国有企业在合同文本中没有就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关键条款进行明确约定,无法有效规避风险。在合同谈判与签订过程中,部分国有企业缺乏必要的专业性论证,对合同文本中存在的不平等条款审查不严,从而对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特别是在面对经济实力与议价能力较强的合同相对方时,部分国有企业因各种原因,被迫接受对方提供的合同,虽合同内容明显有失公允,企业却难以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自身利益,导致风险增加。

  三、合同履行预警机制不够健全

  合同履行阶段是风险的高发期。国有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存在履约监管不到位、风险预警不及时等问题。部分国有企业对合同履行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对合同相对方的履约能力、诚信状况关注不够,风险意识不强。当合同相对方出现违约迹象时,企业如果发现不及时,就会错失风险防控的最佳时机。对于已经拥有合同履行监管制度的国有企业来说,也存在由于制度执行不力而导致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增加了合同风险。针对部分周期较长、专业性较强的合同,一旦国有企业自身监管能力不足,便无法实现全过程、精细化管控,造成风险防范效果与预期不符。部分国有企业由于缺乏完善的合同履行预警机制,无法及时获取合同履行中的风险信号,导致风险失控、矛盾激化。

  四、合同审核监督不够全面

  部分国有企业的合同审核流程规范性不足,其对合同审核不够重视,审核工作流于表面,难以从根本上对合同风险进行管理。部分审核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对合同条款中的风险点识别不清,使审核质量难以保障。针对工程建设、技术开发等领域中专业性较强的合同,如果国有企业无法全面审核把关,则可能导致审核工作难以满足实际需求。此外,部分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合同管理的监督检查不到位,也会导致国有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出现,从而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优化国有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

  一、完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在制定合同风险管理制度过程中,务必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并深入结合实际发展需求,突出合同风险管理制度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第一,国有企业应以提高合同风险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目标,将合同风险管理贯穿企业生产经营与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合同风险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全面覆盖合同签订、审核、履行、变更、解除、档案管理等各环节,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工作流程、审批权限、风险防控、绩效考核等具体事项,切实提高制度的指导性与约束力。

  第二,国有企业应持续加强合同范本、格式条款的规范化管理,组织专业力量对不同类型的经济合同进行系统梳理,制定统一、规范的合同范本,明确各类合同的基本要素与禁止性条款,为规避合同风险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国有企业还应建立常态化的培训与考核机制,定期开展多样化的培训与教育活动,增强全员合同风险管理意识,并将合同风险管理工作纳入内部考核体系,与薪酬待遇、职务晋升等挂钩,以调动全员参与合同风险管理的积极性。

  第三,国有企业还应不断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与违规问责力度。对于违反合同风险管理制度、给国有资产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杜绝制度执行中的随意性、选择性,充分发挥考核、审计、巡视等监督手段的作用,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纠正执行中的偏差,不断提高制度的权威性。

  二、规范管理合同文本格式

  第一,国有企业应组织法务、财务、业务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对各类经济合同予以系统、全面的梳理,针对不同类型的交易活动,制定相适应的合同范本与条款格式。合同范本的设置应保证科学性、合理性,保障权利与义务对等。工作人员应充分学习合同示范文本,借鉴行业标准合同的优点,保证企业制定的合同能够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以更好地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

  第二,国有企业应在实际工作中时刻关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根据企业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不断对合同范本进行修订与完善,不断提高合同范本的规范性。严格规范合同范本的使用与管理,以审定后的合同范本为基础,从源头上规避由于使用不规范的合同而带来的风险。同时,国有企业还应着力提高合同文本的严谨性。在合同谈判与起草的过程中,国有企业要组织法务、财务等专业人员全程参与,从交易模式设计、条款设置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逐条逐句地对合同文本进行推敲,力求条款表述严谨、准确。

  第三,国有企业应正确运用合同专用术语,准确界定权利与义务边界。国有企业要在合同中明确违约救济、争议解决等事项,为风险防控提供支撑。同时,国有企业要加强合同审核把关,完善合同会签、审批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保障合同审核环节不留死角和盲区。国有企业要加大对合同中限制企业权利、加重企业责任等不平等条款的审查力度,坚决杜绝霸王条款。此外,制定重大合同外部法律审核机制,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确保合同审核的权威性。

  三、建立完善的合同履行预警机制

  第一,国有企业要构建科学、全面的合同履行预警机制,提升合同履约风险防控水平,加强合同履行全过程管理,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国有企业应组建合同风险管理专项团队,负责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评估。同时,针对不同的合同类型,设置合理的预警指标,围绕合同标的物交付、合同价款支付、违约情形出现等关键节点,明确预警条件、预警方式、处置流程等内容,为及时发现并有效应对合同风险提供保障。

  第二,国有企业应综合运用现场检查、函证、核查等方式,全面收集合同履行信息,客观评估履约过程中的重大风险因素。国有企业应持续关注合同相对方的生产经营状况,深入、全面地了解其履约能力及诚信状态,针对已经出现经营异常、债务违约等风险信号的情况,应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同时,国有企业还应不断完善沟通协调与快速响应机制,持续提高内部信息共享能力,制定合同履行预警信息定期通报制度,要求相关部门切实履行风险信息收集、报送、反馈等职责,保障风险信息能够在内部各层级、各部门之间及时、准确、全面的传递。

  第三,国有企业还应拟定重大风险会商、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应急预案,保证在风险发生时能够快速反应、迅速决策、有效应对,将损失降至最低。国有企业应合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升合同履行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将合同履行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筑牢国有企业经营发展的风险防线。

  四、构建完善的合同审核监督与反馈机制

  第一,国有企业应不断完善合同审核机制,明确审核主体与内容。国有企业应组建由法务、财务、业务等部门组成的合同审核小组,明确各部门在合同审核中的职责和权限,并根据合同标的、交易金额等要素,科学设置审核标准与流程。低风险合同可由业务部门自行把关,高风险合同要提交审核小组会审。在审核过程中,要保证审核工作的全面性、细致性,重点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公平性与可执行性,严把合同审核关。

  第二,国有企业应加强合同审核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审核质量进行严格考评,将考评结果与审核人员的绩效考核、职务晋升等挂钩,调动审核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国有企业要不断完善内部问责机制,对因审核不严、把关不细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明确监督检查职责,落实合同管理主体的责任。国有企业应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法务等的监督作用,定期开展合同管理专项审计与检查,及时改善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合同审计,以提高监督的专业性。

  第三,国有企业应广泛听取职工、公众对合同管理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畅通监督渠道。严格执行合同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进行反馈。在此过程中,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限,为问题整改的贯彻落实提供保障。同时,加大督办考核力度,将整改落实效果与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挂钩,严格整改责任追究,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结语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站位要高、视野要宽、做事要实,切实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深入剖析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风险问题。国有企业要以科学有效的方式防范、化解各类合同风险,为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保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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