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G全业务之思

  易观国际分析师王留生

  IDC中国电信研究部分析师宁静

  艾瑞咨询分析师刘亮

  沙利文资深电信运营管理专家傅晓辉

  《互联网周刊》:2009年中国通信产业取得突破性成就,稳居世界3个第一,但与如此庞大的规模不相匹配的是,目前中国通信产业在世界通信产业格局中还没有居于主导和领先地位。主要原因可能是什么?

  王留生:第一是技术水平限制,缺乏相关上游产业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形成发展和应用方面的被动:第二是通信行业在国内相对处于封闭的环境,运营能力和市场服务意识较国外通信巨头有不小的差距;第三是起步较晚,主要市场集中在国内市场,对世界通信市场产业整体影响有限。

  宁静:第一,无论是移动用户还是固话,互联网用户,和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相比,业务渗透率仍然保持相对较低的水平;第二,传统的话音需求仍然是用户市场需求以及业务收入来源的主体;第三,中国在业务创新性以及技术革新上的投入仍有待提高。

  傅晓辉:一方面,国外运营商在通信产业上拥有先发优势,他们3G牌照发放较早,核心技术超前,有着成熟的运营环境:另一方面,我国电信业相对而言核心研发能力薄弱,电信业发展的大环境发育不良,政府对于电信运营的干预过多,这导致中国的电信业难以和国际电信巨头抗衡。

  《互联网周刊》:3G技术和产业的发展是否意味着中国信息通信业崛起的一次难得机遇?

  王留生:和任何事物一样,3G技术的产业发展为中国通信业带来了一定国际崛起机遇的同时,也由于巨大的投资需求形成了一定的运营风险和挑战。

  宁静:绝对是。对于中国而言,3G早已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名词,更多代表着丰富的业务应用,尤其是数据业务体验。3G的战略意义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个是促进了我国通信市场进一步走向高端竞争,网络品质,业务创新和资费设计成为撼动用户的关键;其次,新的技术制式的出现,也刺激产业链的各环节,从运营商到终端厂商,软件厂商到芯片厂商,都更大程度上投入业务创新和经营模式的探索,使得用户在业务体验上更为优质。

  傅晓辉:3G技术的发展对于中国的电信业而言确实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但是,3G业务只是中国电信业大环境中的一个小环境,并非决定性的要素,如果大环境不解决的话,小环境的突破难以逆转电信业目前所处的地位。

  《互联网周刊》:中国电信运营商发展3G,除了市场经营责任外,是否还肩负着其它使命?

  宁静:对于运营商而言,除了完成市场经营任务外,最大的使命在于通过技术平台的演进,逐步将现有通信用户从传统的2G/2.75G平台向以高速数据应用和融合应用为主的3G平台迁移,促进业务体验的提升和“多网合一”。最终,促进整体通信产业链的发展和创新能力,使得中国通信业从低端竞争走向高端竞合,提升社会整体信息化水平。

  王留生:是的。3G的重要价值不在于能够为运营商带来多少盈利,其根本的核心还在于能够提高社会的运转效率,降低周转成本,通过打造全新的基于新技术平台的生态系统,而更加有效的推动社会的向前发展。

  《互联网周刊》:电信运营商“全业务”发展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如何处理与互联网增值服务企业的关系?

  王留生:电信运营商的全业务运营要注意“重本质,轻形式”,通过全方位、一体化服务的形式来提升用户的使用感知和使用体验,而绝非简单组合产品那么简单。电信运营商应该关注自身擅长的平台整合领域,要有效利用互联网增值服务企业的资源,降低冲突环节,增加利益共享,术业有专攻,用专业的细分形成最大的协同价值。

  刘亮:电信重组开启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全业务竞争的时代。如何构建开放的移动互联网,如何应对互联网的挑战,是电信运营商布局全业务发展的战略研究和思考。网络,终端和业务是构建全业务竞争的基础。

  首先在网络层面,搭建一个具有管理、运营和拓展能力的开放式网络平台,有效整合产业价值链资源,将用户和服务提供者融合为有机的整体;其次在终端层面,增强终端价值链的控制力,与终端厂商深化定制合作,支撑业务发展和提升用户体验;在业务层面,加强与品牌内容服务提供商的合作,形成高效集成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的能力,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无缝服务。

  未来电信运营商全业务竞争的核心是平台领导力。产品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决定了平台的价值。开放的平台架构体系、良好的营收分享机制将促使信息/内容服务提供商开发更多,更好的产品服务。丰富而高品质的服务是驱动用户规模增长的原动力。用户规模的增长又形成促进平台业务发展和创新的用户基础,从而促进以平台为中心的全业务价值链系统进入良性循环。

  傅晓辉:“全业务”的核心问题我觉得是“政企分离”,运营商要明白,哪些是该做的、该管的,哪些不该做也不该管,运营商要清楚自己的定位是什么,如何与产业链上下游去合作。目前运营商还没有想明白,自己要什么,自己又想当运动员,又相当裁判,然后发现什么的做不好。其实,运营商优势各有不同,各家应该着力发展自己的优势业务,以开放的态度,靠产业合作来完成。如果运营商介入互联网企业的基本业务,那相当于本末倒置了。运营商应该扮演相当于投资者(VC)的角色,其应该收购或投资一些企业,把产业合作伙伴扶植起来,促进共同繁荣。

  《互联网周刊》:由电信运营商来发展B282B业务,如支付、信用保险、安全认证等,是否是一个有前景的方向?

  王留生:电信运营商由于对超规模用户群具备很强的影响能力,加之其资金和资源整合经验,因此发展任何一个具备盈利的方向都无可厚非,尤其是与互联网业务相关的。但是否合适或者说必要,除了要看运营商是否具备相关的技术资源和运营能力之外,还要看其是否有这种发展余力,否则的话,不仅容易分散发展精力,而且容易在业内树敌太多,不利于与有成熟运营经验的厂商展开合作。

  刘亮:发展手机支付是电信运营商布局移动互联网市场的重要战略举措。将手机发展成为电子钱包,为用户提供一体化的移动支付服务,是电信运营商发展移动信息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电信运营商重点发展自有账户支付服务,主要立足干增强入网用户粘性、带动业务线发展为主。电信运营商占据手机支付业务的制高点,将对整个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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