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跌落“嫖娼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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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9-11 09:16
上海市纪委公布处理结果,确认上海市高级法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副庭长赵明华,纪检组副组长倪政文等3人参与嫖娼活动,开除其党籍公职,并行政拘留10天。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参与当晚娱乐活动但未嫖娼,予以撤职并留党察看两年
今夏的上海格外炎热。高温下还有一则爆炸性新闻——法官“集体召妓”。引用一句流行语——“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8月1日,有网友上传视频,爆料“‘上海高院副院长陈雪明’等5人在某度假夜总会娱乐”。该段视频顿时引爆了一枚舆论炸弹。随后,上海市纪委、市高院开始介入调查。
8月4日,上海高院公开回应称,视频所指陈雪明现为上海高院民一庭庭长,赵明华现为副庭长;上海纪委也通过官方微博“@廉洁上海”公布:陈雪明等4人已停职接受调查。
8月6日,上海市纪委公布处理结果,确认上海市高级法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副庭长赵明华,纪检组副组长倪政文等3人参与嫖娼活动,开除其党籍公职,并行政拘留10天。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参与当晚娱乐活动但未嫖娼,予以撤职并留党察看两年。
涉案四法官
视频中涉及的5人,其中有4人为上海市高院法官,第五人是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郭祥华。根据“东方网”报道,当天正是郭祥华设宴招待4名法官。
通过媒体调查,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王国军等人信息逐渐清晰。
今年47岁的赵明华出生在浙江省上虞市红旗村,高中毕业考到上海读大学,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法院系统。到法院系统工作后,赵明华依靠个人努力,坐到了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的位置上。
陈雪明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1984年高中毕业后来到当时的上海中院担任书记员,历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助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世博法庭庭长等职。2011年2月出版的《人民法院报》用整版刊发时任世博法庭庭长陈雪明的人物专访,文中还列举了他的诸多人生语录。
据《法制晚报》援引爆料人倪某所说,除了嫖娼一事,他还掌握着赵明华的房产信息。
经过倪某调查,赵明华在上海共有4套房产,其中两套房是老房,现用来出租。另外两套房产则是其在2005年付全款一并购置的。这两套房都在四平路780号,只是单元门和楼层不同。其中一套由赵明华自住,另一套则由他的岳父和岳母居住。
在倪某看来,这两套房在上海市属于高档住宅,他估算,两套房子价格合计700余万元。他怀疑的是,赵明华的妻子没有工作,家里也没有生意,以赵明华一人在法院的工资是怎样买下的。
倪政文于2009年从上海市二中院调往高院,据《21世纪经济报道》文称,至案发时,倪政文任高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在二中院时,倪任民二庭党支部副书记。
举报人每天携带秘拍眼镜
前文所说的爆料人倪某,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其名为倪培国,此前系上海雨捷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视频曝光两天后,倪培国前往上海市纪委,与5名纪委工作人员长谈4小时。据他介绍,纪委工作人员首先问及已曝光视频的真伪。他回应说,视频均为他自己拍摄,内容属实。网上已公开的视频是剪辑过的,提交给纪委的视频未经任何剪辑,总时长30多小时。
在获知上海高院将陈雪明、赵明华等4人停职后,倪培国说:“从2010年到现在,我一直奔波,终于等到了这样的结果。”
但他表示,公布视频是个人行为,没有受到其他势力的指使。如果不是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向各级机关反映未得到有效解决,他不会这样做。
位于上海市闸北区延长中路775号的如家快捷酒店由倪培国经营,也是他会晤朋友的场所。正是这家酒店让他陷入官司,并且最终爆出了上海市高院法官“嫖娼门”事件。
《法制晚报》报道,倪培国一年来所有针对赵明华的调查证据以及他用来获取证据的工具也都存放在此处。一直被他小心保管的一副秘拍眼镜,他每天都会随身携带。
视频曝光后,网友将此次事件的发生地点---上海市某度假村也进行了“起底”。
根据网友调查,度假村是一座集商务、培训、餐饮、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涉外三星级酒店,隶属于上海衡山集团。在衡山集团官网上,该集团自称“上海市国资委投资监管的以饭店经营为主”、“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重要接待基地”。在衡山度假村的大堂总台处,悬挂着一张内容为“2013—2014年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的牌子,落款为上海市财政局。
8月6日,有关部门已责令位于惠南镇城南路88号的衡山度假村停业整顿。
一场“有预谋”的偷拍
如今看来,这是一场“有预谋”的偷拍。但倪培国最初的目标仅是副庭长赵明华。
倪培国在接受《法制晚报》采访时道出了偷拍的原委。2008年他加盟了一家快捷酒店,店址位于上海市闸北区。当时他与顾某签订装修协议,该协议及两次补充协议显示,由顾某的公司对这家酒店进行装修,工程总造价为500万元,先支付总造价的30%,然后每月再支付15万元及规定的银行贷款利息直至付清。但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就其他问题发生了较大的争议。
2010年,顾某将倪培国告到了上海市闸北区法院,并称工程款为1100余万元,倪只支付了100万元。后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一家建筑审计公司对工程进行了审计,认为工程总造价应为820余万元。因此倪培国一方应当向顾某支付工程尾款720余万。但这家连锁酒店的公司总部出具的加盟确认书却明确算出,倪培国加盟该店整个装修工程造价应该在440余万元。此数字与顾某和倪培国所签协议约定的500万元工程造价基本吻合。
2011年4月,闸北区法院判决倪培国败诉,他需支付顾某剩余工程款720余万元。倪培国不服该判决,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海市二中院维持了原判。2012年,倪培国再次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案件进行再审,该申请被驳回。
在这个过程中,倪培国被认定为拒不履行判决的“老赖”,被下达了限制高消费令,这令他的生活和工作受到了影响。为了早日摆脱“限高令”的影响,倪培国于去年7月将位于上海市淮海路的住宅出售,用以支付案款。
倪培国很快得知原告、律师与上海市高院法官赵明华存在亲属关系。他怀疑赵明华可能干预了案件审理,就开始暗中搜集赵明华涉嫌违纪的证据。
《新京报》文章说,为取得赵明华违纪的相关证据,倪培国从2012年7月份开始,天天跟踪赵明华,用手机等器材取证。甚至连赵明华的亲属出殡,他都会赶去看看。倪培国称,最开始只是想拍摄赵明华经常和哪些人在一起,没想到意外发现其生活作风不正等问题。之后,他将重点放到拍摄赵明华生活作风方面的素材。
调查结果与爆料内容基本吻合
暗地调查一年,直到今年6月9日,终于有了“收获”。
当天下午,倪培国发现赵明华驾车在上海市区的多个区频繁移动。下午5点多,赵驾驶的银灰色帕萨特轿车来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大院。时间不长,这辆车驶出高院,一路不停地驶向位于上海市浦东区的衡山度假村。
车到达衡山度假村后,赵明华等5人从车上下来。倪培国意外发现,除赵明华外,还有陈雪明。
一行人下车后进入衡山度假村二楼的一个包间,时间是晚上6点多。随后又有三人进入该包间,其中包括一名律师。这个包间是吃饭的雅间,而陈雪明等8人的这场宴会持续了3个多小时。
当晚9点多,饭局结束,一行人进入衡山度假村的KTV包间。据倪培国称,KTV包间叫“钻石一号”,价格应该是度假村KTV包间中最贵的。时间不长,十几名年轻女子进入该包房,最终有5名女子留在包房内。在唱歌2个多小时后,陈雪明、赵明华等5人离开KTV包房,分别进入度假村的5个房间。没过多久,5人的房间各进入了一名年轻女子。
陈雪明、赵明华等人在屋内究竟做了什么,目前不得而知。
倪培国判断,衡山度假村是公共场所,监控系统一定十分健全,陈雪明、赵明华等5人的一系列行为肯定会被监控录像记录下来。于是,6月13日起,他以自己在衡山度假村消费时丢失了物品为由,要求调取相关监控录像。保安给他看录像时,他使用IPAD和秘拍器材等翻拍。因为几次拍摄效果均不理想,他多次来到度假村,经过反复努力,最终获得了较为清晰的画面。这些监控录像,将陈雪明、赵明华等人6月9日晚到10日凌晨的一系列行动都清晰地记录下来。
获得视频后,倪培国进行了编辑,将他认为最能说明问题的精华部分发到了网上。在发出视频之前,家人也曾表示担忧,但倪培国表示,自己坚持实事求是,无所畏惧。
8月6日,上海市纪委及市高院公布的调查结果说:6月9日当天,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接受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郭祥华邀请,前往南汇地区的通济路某农家饭店晚餐,赵明华又邀市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市高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倪政文,市高院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一同前往。晚餐后,以上5人又和3名社会人员一起,前往位于惠南镇的衡山度假村内的夜总会包房娱乐,接受异性陪侍服务。当晚,参与活动的一社会人员从附近某养身馆叫来色情服务人员,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参与嫖娼活动。
这与倪培国所说的基本吻合。
4个月前曾经报警
倪培国于今年4月8日曾对赵明华涉嫌嫖娼报过警。
《法制晚报》报道,4月8日当天下午5点半,倪培国一直在上海市高院门外等候赵明华出现。5点40分左右,赵明华驾车从上海市高院离开,20分钟后到达延安西路近江苏路的新雅涛苑会所。几乎在同时,律师胡某也驾驶自己的宝马车来到此地,并与赵明华一同进入会所,二人在新雅涛苑会所吃饭后都找了小姐。
倪培国发现后立刻报警。警察到达后,只有胡某一人出现,并且正要驾驶赵明华的帕萨特轿车离开。倪培国非常后悔,他说:“通过这一次我就长经验了,以后再也不会报警,干脆自己找证据。”
倪培国所说的律师胡某名叫胡岷,原是闸北区法院执行庭法官,后辞职做专职律师。但胡岷已经不在倪培国所说的上海东弘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现在何处供职无从得知。
除了上述视频之外,赵明华的朋友圈都有哪些人也都在倪培国的掌握之中。倪培国称,请赵明华喝酒吃饭的人90%以上是律师。至于为何肯定这些人都是律师,倪培国说,他是通过这些人的车牌号查证其身份的。
不仅如此,倪培国甚至知晓赵明华在外用餐的开销。“有一次,赵明华和一个律师吃饭,在武康路上的武康公馆,一顿饭的消费价格就是2万多块钱。”
文/张瑛
(本文信息来源:东方网、21世纪经济报道、法制晚报、新京报、京华时报、中国青年报、南方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