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人情与守制度

  • 来源:杂文选刊
  • 关键字:人情,制度
  • 发布时间:2014-02-22 10:29

  如何拿捏人情与制度?不少为官者遇到这样的两难选择时,总觉得不知如何面对。

  唐贞观三年(629年),濮州刺史庞相寿犯了贪贿罪,受到免职处分,并追还赃款。为了保住官职,庞相寿向唐太宗李世民写了一封信,据史书记载:“庞相寿自陈幕府之旧”,哀求太宗念在“故旧”的情分上予以宽恕。原来,庞相寿打出了“老下属”这张亲情牌,心想自己犯了法,皇上自然会网开一面的。李世民看了庞相寿的上书后,禁不住“深矜之”,决定只给庞相寿一个很轻的处分,官还继续让他做。

  这事被那个敢于直言的魏征听说了,他觉得皇上这样处理无异于纵容犯法,于是直言相谏:庞相寿为人“猥滥”,贪婪卑鄙,远近闻名,可说是罪不可恕。现在陛下因为顾念“故旧私情”,不仅赦免了他的“贪浊”之罪,又加以重赏,还让他官复原职,这样做无助于他弃恶从善,重新做人。况且,过去秦王府故旧熟人很多,如果这些人犯了法,都依仗与陛下有私情而受到庇护,那么只会使贪鄙者得意,为善者害怕,社会怎得太平安宁?

  李世民被魏征这么一谏,知道自己有错,于是召见庞相寿说:“我昔日为秦王,自然要为王府做主;现在我是皇帝,已是天下之主,既为天下之主,就不能‘偏与一府恩泽’,专凭私情来照顾你这个王府老部下了。”后来李世民给了庞相寿一些补偿金让他离职,回家养老了。

  贵为天子,既能做到讲人情,更能守制度,实在是难能可贵。也许恰恰是这种对于制度的敬畏,让李世民实现了“贞观之治”。

  《后汉书》中记载了一段关于苏章的故事。苏章是东汉的一名官吏,有一年,朝廷任命他为冀州刺史,上任后,他到各地巡行,考核官吏的治绩。考察到清河时,发现清河百业凋敝,民不聊生。见刺史来了,百姓都纷纷告状,所告的对象都是清河太守,告他强占民田,贪赃枉法。苏章暗中派人进行了查访,掌握了清河太守的大量罪证。按理说,既然证据确凿,下一步就应该把清河太守抓起来审判了,但苏章没有立即行动,为什么呢?因为这个清河太守是他的老朋友。但苏章是一个正直的官员,他容不得手下的官吏为非作歹,尽管对方是自己多年的至交。一日,苏章在家中预备了好酒好菜,把清河太守请来,两人把酒言欢,叙说多年的友情,兴致极高。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苏章对太守说:“今天夜里,我之所以同你一起喝酒,是因为我们之间的私人感情很好啊!明天,在公堂上,我身为冀州刺史,要考核你的政绩,那就是公事了啊!”太守也没听出弦外之音,随声附和了几句,两人继续喝酒。没想到第二天,苏章就派人将太守抓了起来。苏章令人宣布了太守的罪状,不容太守多说,便将他押进了大牢,为当地除了一害。

  这两个故事的主人公,一个是贵为九五之尊的皇帝,一个是封建官吏,他们在人情与制度面前,都讲了人情,一个是给了老部下一些赏赐,让他的晚年生活有了基本的保障;一个是请老朋友喝酒,送老朋友最后一程。他们讲究私情,但没有忘记制度。李世民对于老部下选择了“关后门”,而苏章对老友选择了毫不留情地执法。两个人公私分明的处世哲学,值得后人回味。

  罗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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