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发布

  本报讯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推动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做强做大。

  《意见》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检验检测认证的需求日益增长,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但我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尚处于发展初期,缺乏政府统一有效的监管,规模普遍偏小,布局结构分散,重复建设严重,体制机制僵化,行业壁垒较多,条块分割明显,服务品牌匮乏,国际化程度不高,难以适应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迫切需要通过整合做强做大,提升核心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

  《意见》提出了工作的总体目标:到2015年,基本完成事业单位性质的机构整合,转企改制工作基本到位,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相关政策法规比较完善,进一步做强做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到2020年,建立起定位明晰、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实力雄厚、公正可信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

  《意见》强调要从三个方面推进整合工作。一是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明确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功能定位,推进部门或行业内部整合;二是推进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行政部门脱钩、转企改制;三是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支持、鼓励并购重组,做强做大。其中,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按电子信息、通信、软件等产品类别分步推进所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整合,并于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2015年底前完成;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分别负责研究提出本行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并于2014年底前完成。

  (王沛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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