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双雄
-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经济,上海,北京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4-04-15 09:02
十年来,北京、上海为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确实有些殚精竭虑。而与政府亮起的一路政策绿灯相比,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对城市带来的回报是否同样诱人?
2003年,摩托罗拉公司在北京设立北亚地区总部。
彼时,北京正深陷非典疫情,招商无疑受阻。这个通讯业巨头的到来,让市领导大为振奋,时任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李昭、副主任周河专程登门,为其颁发地区总部认定证书。
同年,世界最大的多元化服务性公司通用电气、全球第二大消费用品制造商联合利华等多家跨国公司,将地区总部落户上海,上海市委书记、市长等政府官员亲自为其颁发证书。
这一年被舆论视为中国“总部经济元年”。
此后的十年间,京沪两地都在为吸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而努力,官员的诚恳姿态只是一个缩影。从优惠政策的密集出台,到总部集聚区的倾力打造,中国两个经济最发达的城市,在“总部经济”热潮中,始终处于“巅峰”。
政策的牵引力吸附力
对企业总部的直接竞争,是从京沪两市政府文件开始的。
1999年1月29日,北京率先出台了《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若干规定》,对在北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跨国公司给予返还或免征所得税,优先提供建设用地以及水、电、气、热、通信等公共设施,为跨国公司高级职员中的中国公民优先办理5年因私护照,为外方高级管理人员家属提供生活、工作帮助等等经济、政策关照。
在当时看来,可谓重视有加、率先突破。不过,这只是起点。
随后的2002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鼓励外国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暂行规定》,2003年3月1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出台,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认定范围和条件较北京更为宽泛,同时对外汇资金管理、税收优惠、人员流动等方面提供的便利程度更大。
上海曾享有“远东第一都市”盛誉,本身具有跨国企业的历史基因。这份文件的出台,对北京形成了一定的压力。
2003年,原本在北京设立投资性公司总部的世界500强企业汽巴精化,变更了注册地,于8月份将地区总部从北京迁移到上海,原因也简单:“地区总部享受到的优惠比投资性公司多”,时任汽巴精化(中国)有限公司区域总裁郭若鹏当年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坦言。
据本刊记者了解,上海这份文件出台后,持“离京入沪”想法的跨国公司并非汽巴精化一家。“实体性的地区总部进来后,起到了示范作用,对其他跨国公司是一个积极的影响。”研究区域经济与城市管理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秀山对《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说:与北京占据中央政府机构所在地的优势相比,当时上海更为雄厚的产业基础、更显公平的市场秩序和鼓励政策的“利好”等因素,使得北京失去了部分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者仅得到“政策性总部”。
根据商务部网站及其他公开数据,截至2003年底,上海拥有跨国公司地区总部56家,北京为24家。到了2013年,这一数字差距进一步拉大,前者445家,后者142家,上海的数量是北京的3.13倍。
“北京、上海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标准不同,纯粹的数字比较并无意义。”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中国总部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赵弘对《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说。而记者发现,直到2014年,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的数字目标,仍是写在两地商务工作报告中的内容。
2004年2月,商务部颁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首次对投资性公司认定为地区总部作了规范:注册资本达到1亿美元,并有两个以上研发中心的投资性公司,可向商务部申请认定地区总部。同年11月17日,商务部修订《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对研发中心数量不作要求,并扩大了其经营业务范围。这一标准被北京执行到2009年。
上海则在实际的认定工作中突破了商务部的规定。2008年7月7日《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发[2008]28号)取代2002年的《暂行规定》,同年12月《规定》若干实施意见公布,放宽了地区总部的认定条件,并对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的跨国公司直接开出现金回报:新注册及新迁入的,以投资性公司形式设立地区总部的跨国公司,给予500万元人民币开办资助,其他现金补助和奖励还包括租房、购建房补贴。对年营业额首次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投资性公司、首次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管理性公司地区总部,分别给予1000万元人民币和5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在北京,自1999年发布《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若干规定》之后,等到第二个相关政策出台,已是10年以后。
不过,2009年北京的《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及《实施办法》,比上海当时给出的条件显得更全面:新注册或新迁入北京的地区总部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补助,一次性增资达到规定档次的按标准补助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差额;对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对地区总部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的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助,对租用办公用房的,连续三年给予租金补助;同时还规定对地区总部1位主要负责人以市政府名义给予奖励,等等。
政策优惠的效果是明显的。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09年北京新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22家,超过历年累计认定总量的三分之一。同时北京拥有26家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仅次于东京和巴黎,成为第三大500强全球总部之都。这让上海难以望其项背---2013年,北京以48家500强企业总部首次超越东京,问鼎全球,而此时,上海的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数量为8家。
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数量不断攀升的同时,上海对企业能级的要求,也体现在了政策条例中。2011年,修订版的《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及随后的《实施意见》取代沪府发[2008]28号《规定》,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提升能级的资助和对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整合股权的资助。
对“总部经济”的另一重要力量---内资企业总部资源,由于众多央企在北京等原因,北京优势显得比上海更明确一些。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主任卢彦在《2011年北京商务工作报告》中就提出“吸引国内有实力的民营商贸企业来京投资和设立地区总部”。2013年9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总部企业在京发展的工作意见》,将在京中央企业、市属国有企业、民营总部企业,以及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金融总部企业,统筹纳入发展促进范围之内。
来自北京市商务委的最新消息说,2014年,北京还将增加约15家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以及约20家新引进民营企业总部。
“总部”效应
从1999年到2013年,北京、上海为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各自殚精竭虑。而与政府亮起的一路政策绿灯相比,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对城市带来的回报是否同样诱人?
“北京总部企业以占全市0.4%的单位数、25%左右的就业人数、40%左右的能源消耗,创造了全市近一半的增加值,实现了全市近六成的收入和税收。”2013年,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总部经济发展处公布的这组数据显示,“总部经济已经成为推动首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上海市商务委的数据则显示,2011年上海纳税百强企业中,有9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其中包括IBM、欧莱雅、飞利浦、小松、卡夫、资生堂等。
较大的政策和财政资金投入,目标首先是以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来增加税收和财政收入。
根据赵弘对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效应的研究,税收贡献只是其中之一,且在经济发达城市如北京、上海,这一作用重要性也在减弱。
他说,“跨国公司的进入,给区域带来了创新机制,这种机制包括高端人才的培养和流动、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的扩散以及多元文化的融合,从而在客观上推动了中国市场经济的形成。”
同样作为“总部经济”的重要力量,内资企业总部为何长期不够被重视?赵弘认为,这是因为,前20年国内企业发展刚刚起步,规模较小,同时互联网技术没有充分普及,国内企业总部---制造分离成本很高,少有总部迁移案例。
而2013年,北京在鼓励政策上将内外资企业统一起来,“是把吸引企业总部提到总部经济的战略高度上,和单纯吸引跨国公司总部内涵不一样,总部的范畴、地位、作用也不一样”。赵弘说,不同类型的企业总部对城市起到劳动就业、消费带动、税收贡献、产业乘数、社会资本等效应,后者为企业提供发展要素,“两者是一种双赢”。
国际比对
2014年2月,北京市商务委宣布:北京已拥有48家全球500强企业总部,首次超越东京,问鼎全球。
就本刊记者采访搜集到的信息而言,从全球范围来看,作为中国“总部经济”发展最好的城市,北京、上海与纽约、东京、新加坡、香港等城市相比,还是存在差距。
首先是数量。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贸研究所副研究员彭羽在《总部经济发展之路》一文中指出,据新加坡经济发展局统计,2012年已有约4200家跨国公司在新加坡设立了地区总部。上海作为国内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最集中的城市,2013年底这一数量不足500家。
第二是我国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跨国指数”不高。所谓“跨国指数”,是指一个跨国公司的海外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这代表其海外扩张能力。“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指数可以达到60%以上,我们的只有百分之十几。”赵弘说。
第三是创新能力还不强。以北京为例,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多是以央企为主,这类企业的发展能力多得益于政策扶持和垄断,未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政策红利会减少,真正的创新能力不足将成为发展的最大障碍。
第四是我国的许多跨国公司还缺乏核心产品与核心品牌。
此外,尽管在吸引企业总部的经济、政策优惠上,北京、上海不遗余力,但投资软环境上---比如商务服务质量、法律制度、政府工作效率等---也是影响企业总部落户的因素。赵弘说,从企业总部数量、规模、质量方面,京沪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赶。
城内逐鹿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稳居第一能级城市,总部经济发展引领全国。”赵弘主编的《中国总部经济发展报告(2012~2013)》结果显示,在对35个主要城市总部经济发展能力排名中,从基础条件、商务设施、研发能力、专业服务、政府服务、开放程度六大方面50多个指标评价,4个一线城市连续8年位列前四。
而优质企业总部资源有限,各个城市对“总部经济”的发展热情不断升温,除了与新加坡、东京等城市开展抢夺之外,实力接近的4个一线城市之间,甚至一个城市不同区域之间,也开始了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与外埠企业总部的争夺。
北京市商务委2013年公布第一批总部经济和商务服务业集聚区名单,包括8个园区构成的“总部经济集聚区”、 4个“总部经济发展新区”以及6个“商务服务业集聚区”;
上海在2006年4月,总部经济促进中心曾经发布首张总部经济地图,圈定了16家将予以重点扶持的总部经济基地;
广州拥有环市东CBD、天河北-体育中心商务区、珠江新城金融商务区等发展较快、规模较大、相对成熟的三大总部经济板块;
深圳目前重点打造的总部经济区,包括福田中心区、后海中心区、留仙洞片区、深圳湾高新区和龙华核心区等五大区域。
被授予“北京市总部经济发展新区”称号的4个园区均位于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具有明确规划和发展总部经济的明确产业定位”。但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秀山看来,“规划和定位很难被严格遵守”。各区域之间的竞争容易陷入无序的尴尬中。
“有些总部经济集聚区本身的商务资源有限,为了吸引跨国公司或者国内大中型企业总部,采取给予优惠政策或者政府补贴的形式发展总部经济,其结果往往造成一座城市内部总部经济在小范围城区内的集聚,而在整个市区范围内相对分散的局面,形成各个集聚区在功能层次上的同构性,失去总部经济集聚区建设的应有意义。” 上海社科院学科科研处处长李安方在《上海总部经济聚集区建设现状及发展趋势》一文中说。
陈秀山认为,“政府要做的是给企业一些引导,对招商作一些有限的调节,但不可能完全干预。”
而对于各城市之间,尽管因为特色不同,吸引企业总部的产业类型有别,但在城市转型、产业升级的发展需求之下,对优质企业总部资源的争夺只会愈演愈烈。
学界呼吁,城市对总部经济要开展差异化竞争。而北上广深则被赋予趟出“差异化之路”的重要使命。
《瞭望东方周刊》特约撰稿单素敏 | 北京、上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