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朋友小初
- 来源:视野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林徽因,结婚,小初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4-07-28 10:03
大一嘛,刘姥姥逛大观园的心情总还是有的。因为有点浪漫的紧张,我们一窝宿舍里的女新生,相敬如宾,生怕给其他同性留下什么不好的第一印象。这么说吧,刚一入学的时候,我们全宿舍放眼望去,全是林徽因。
对了,小初是我的下铺。
转折点在于,小初约我去家乐福。去的路上,无非是聊些你喜欢什么音乐,我喜欢什么文学。回来的路上,我坚持走一条阳光大道,小初则坚持走一条拐来拐去的小路。我们站在路边僵持着,后来她说:“就听我的,你说的那路,多他妈远啊!”
我松了一口气,当即决定拿她当朋友。就因为,我们都不是林徽因。
我朝九晚五谈恋爱的时候,小初整天抚摸一张照片。那上面有个男人。在我看来,完全不值得拍照的那种长相。据说两人从初中就商量好要结婚。这几乎是个玩笑,对吧?更加玩笑的是,那照片上的男人从未出现过。没有在宿舍楼下出现,没有在电话那头,甚至没有出现在信件的落款处。对,那会儿,我们还写信。
大三,小初翻箱倒柜找出所有保暖的衣服,里三层外三层给全穿上,跟我挥手再见。她终于要去找那个男人了。哈尔滨。约摸着小一个月,小初才回来。一切都足够发生了。
你怎么回来了?
他女朋友从家里回校了,我在那儿不方便。
这狗贼,还张罗个女朋友呢?
没事儿,我们将来会结婚的。
那男孩有女朋友,而且不止一个。他们依然相信将来会结婚,但是他们决定给双方几年玩的时间。听得我脑壳疼。更疼的在后面。小初说:我走的时候,我们决定忘掉在一起的时间,几年后再相聚。为了彼此真正甩得开,我们互相提问,你爱我吗,我说爱,他就给我一个耳光,我问,他也说爱,我也给他一个耳光,就这样扇来扇去,直到我们都开始恨对方下手太重。不爱了,现在我不爱他了。
总之,小初那未来的老公有那么几年完全没闲着。而小初,一直闲着,没事儿就看看照片。在这几年里,我读了研究生,毕业了去北京工作。后来,北京的工作辞了,又去杭州工作。小初呢,毕业之后就工作,用了四年的时间,把工资从1200元提到了1500元。那个男人还是没来娶她。
我在杭州的那份工作,比起同龄人,可以算是“要发的节奏”。然后,我就想创业。我给小初打电话,告诉她我的工资是她的十倍不止。你想不想来跟我一起开个餐馆,我出钱,每个月给你2500,来还是不来?小初没说来还是不来,她只说下午去买火车票。
无论如何,我们是开心的。每天关门以后,我俩在店里泡壶茶,开始刷刷地数钱,拿着钞票扇风特别凉快。同时,我也有点心疼她。前前后后,都是她在操持,有时候中午过来看看,总能看到她挥着铲子帮忙炒饭,脖子上还搭根白毛巾。我觉得亏欠小初,就打算跟她“见面分一半”,不再按工资发。而小初没答应。用她的话说:“我来杭州,不仅仅是为了钱。”
一切看起来都特别美好,我们住在一起,有自己的小店,我还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她闲余时间爱做手工,闷头串珠子,弄出一朵头花别在脑门儿上。我们戏弄厨师,我们逛街、聊天、哈哈大笑。女人之间难得如此和谐。
直到有一天。
她说要请几天假,去趟北京。我不明所以,以为是去玩儿,自然放行。命运开始戏弄我们这对快乐的姐妹了。小初一去不复返,十天之后,我憋不住气给她打了个电话。电话那头她在哭,哭得可怕。我说,哥们儿,你现在到底在哪儿?
她说,我在北京火车站。
透过她暴风雨般的狂哭,我大概是听明白了。那个哈尔滨的男孩研究生毕业了,在北京找了一份月薪七千的工作,于是跟小初提了分手。小初赶紧跑去北京问个究竟,在那边十天,有六天是闭门羹,第七天耶稣复活一般地接见了小初,上来就是分手。小初不甘心,耗了三天,还是没戏,跑到火车站,坐在花坛边哭。
那么,究竟为什么非不要你?
小初支支吾吾了半天,终于说,他嫌她是一个打扫卫生的。原话是这么说的:“我不能接受我的女朋友是个给人打扫卫生的。”
给我打扫卫生很丢人吗?何况她不是打扫卫生啊!小初说想辞职,原因自然不必说。我当然不能让她辞职,否则我的店怎么办。权宜之计就是让她先散散心,辞职的事儿回头再说。小初说想回家跟妈妈商量一下,于是她就回了老家。
店里的生意变成一盘散沙,我也不可能为了一个店就辞掉那份“能发”的工作。两头忙,两头顾,还是不能两全。我每一天都盼着小初回来,救救我的餐馆,也救救我。顺便救救我的创业基金,那可是十几万啊。我不敢给小初打电话,怕显得太功利,任由她的决定。
结局非常惨烈。小初回来收拾了东西走了,我送她去车站,看着她拖着两个蛇皮袋进了站。我在想,我应该给她买两个好看的旅行箱的。而后,小店开始亏损,厨师和服务员联合起来做假账。我这人最受不了这个,一狠心把店关了,要了一点房租回来,卖了一点设备,基本等于散银子。
半年之后,我给小初打电话,她说她在北京了。我心里想,她终于还是去了。我没敢多问,挂了电话第二天又接到她打过来。她过得不好,跟那个男人住在一起,但是一人住一间,自己还没有找到工作。我说“哦哦哦”,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在电话那头一直道歉,说害我生意做不成,赔了那么多钱。
她说,会的,我们会结婚的,我相信。
再后来,她告诉我,有了一份工作,给一个淘宝店做采购,每天坐着“蹦蹦”去动物园和大红门之类的批发市场淘衣服,跟人讲价。我只能安慰她说,刚好你喜欢逛街,这下可以逛个够了。我不敢问他们感情怎么样了,现在搬到一个房间了没有。
好消息是,小初今年结婚了。跟那个男人。我去参加了他们的婚礼。看着她梳妆打扮,把头发盘成花的形状,顶着红盖头。从初中就约定好的结婚,现在终于实现了,而小初这辈子没有跟过别的男人。我一定是祝福他们的,只是我心里特别不舒服。我闷头吃,一个人都不认识。她的大学同学里,只来了我一个。司仪在说着些什么,在某个环节结束的时候,小初说让我上去说两句。我特别惊讶,战战兢兢走到礼台上,刚一张口就哗哗地哭。
我说:我想起来,咱们一起去家乐福,我说走这条路,你说走那条路。后来你说,那条路多他妈远啊。小初,其实你走了一条最远的路,但是我希望你走得远,特别远。
(朱煜摘自“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