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沦的前兆还是改革的契机?

  • 来源:足球报
  • 关键字:足协,中能,恒大,刘健
  • 发布时间:2014-08-19 13:54

  从8月14日中国足协公布对中能的处罚,到8月15日中能俱乐部在北京昆仑大饭店强势召开发布会向足协宣战,中国足球正在经历反赌扫黑之后的又一次强震。在这次大地震中,中能被疑“合同造假”,恒大被批“违规挖人”,刘健也被传“逐利”。足协、中能、恒大和刘健四败俱伤的背后,中国足球成为最大的输家。与其说这是中能的罪与罚,不如说这是中国足球的罪与罚,如果当初足协在合同管理上更严格、彻底杜绝阴阳合同,在此事爆发之初就按照制度直接执行,恐怕后续的一切混乱都不会发生。在长久以来已经习惯了有各种潜规则的中国足坛,在长久以来一直管理混乱的中国足坛,中能不是个案,他不是第一个也绝不是最后一个,制度混乱、执法不严、标准不一、经常代替制度的长官意志,都在让中国足球的混乱滋生。

  【无处不在的“领导”】

  在刘健案中,青岛中能对足协的质疑便有这样两个故事:其一,4月11日中能官员质问仲裁委仲裁员,仲裁员支吾再三表示:“领导的意思,不要再为难我。”其二,4月13日,中能表示,中国足协规划法务部官员亲口承认,裁决书系某领导4月10日晚亲自安排“赶制”,要求以自由人裁决并尽快处理。另一个故事是,中国足协相关领导飞赴青岛就处罚中能一事和青岛相关高层沟通。

  在这样一个完全适用于法规的事件中,“领导”的影子处处可见,“法治”让位于“人治”。或许这样的故事只是青岛中能“一家之言”,但中国职业联赛21年,“领导”的影子还少吗?大到南北分区和奥运战略,小到“7个外援”和球员处罚,规律和规矩,在领导的意思面前形同厕纸。

  是的,中国足球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关心,需要领导的重视和关怀,但绝不需要以各种行政命令或者私人目的指手画脚横加干涉。有行政干预就会让人觉得有内幕,有内幕就必然会产生争端和分歧。

  【无法统一的规则】

  领导意志必然带来对规则的践踏,刘健案中,中国足协对规则坚持并不坚决:第一,案件初始,没有坚持以备案合同为准,这原本是最简单的规矩;第二,整个过程游移不定,先是试图调解,后又心急结案,反反复复造就事态扩大。第三,案件处理中,消息不公开不透明,无论是鉴定,仲裁,还是最终的处罚,基本上都是“暗箱操作”,即便处罚出台,中国足协也没有给出明确的依据;第四,漠视程序,诸如鉴定书不签名的事件如果属实堪称奇闻;第五,判罚标准的千奇百怪,中能的这个处罚就出现了两个解读:说重了?他其实对中能实质伤害并不大,说轻了?打假球的才罚了6分呢。你可以说打假球球队罚6分也是不合理的处罚,不能作为依据,但这也是这届班子做出来的。

  处罚尺度错乱的问题一直存在:广药和谢菲联假球,降级;申花和泰达假球,罚6分;如今中能涉嫌伪造合同,罚7分。标准在哪里?固然,在反赌扫黑的背景下,对俱乐部的处罚恐怕是足协很难决定的,这稍稍可以理解,可就算是出现在中超联赛中的各种争议性处罚,足协的标准也让人看不明白,不同球队球员出现同样犯规动作的判罚尺度都不一样,你还能指望什么标准统一?

  足协在一些具体问题的细节处理上,确实有反复和自相矛盾之处,这也是中能在此过程中很纠结的一个主要问题。

  【处罚需要后续】

  刘健案的初始点是阴阳合同。这在中国足协不是第一次,无数次阴阳合同被曝光,中国足协都视而不见,或者开会讲上两句:不准再弄阴阳合同了。讲话有用的话,要制度和法律何用?

  正是因为对阴阳合同的漠视,才有了中能的阴阳合同,而中能绝对不是阴阳合同的始作俑者,但目前中能至少成为了阴阳合同的第一个受罚者。对此中能的说法是:“为了推动中国足球的发展,我们甘当铺路石。”现在铺路石子来了,谁来铺路?有关对阴阳合同的严格规定制定了吗?或者准备在制定了吗?处理一个个案太容易了,但改变一个制度、堵住一个弊端,难,这样的工作需要有人做。在最近几年的中超联赛中,足协多次被指责不作为,稍远的问题是上个赛季对“默契球”的口头喊打,纵容阴阳合同只是造成了联赛一定程度上的混乱,放任“默契球”,却是对中国足球根基的摧残;近一点的问题是对俱乐部欠薪的一再宽容,红钻球员指责足协官员对其哄骗恐吓,对俱乐部则显得毫无办法。

  在中国社会中,中国足球是最开放的:中国足协(足管中心)是真正完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的,中国足球,也因为这种监督是最透明的,也正因为这种透明,那种不好的现象才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但业内当然真心希望,在这样的环境中,中国足协能够尽可能地更独立,更专业,更规范,更有作为。所以,刘健案也带来了中国足球改革的契机,如此中能也算“死”得其所,如果执迷不悟,等中能这种小虾米死亡了,恐怕就轮到小鱼和大鱼当牺牲品了。

  记者 陈永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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