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的“战靴”该落哪?

  这个夏天,汽车行业刮起了一场反垄断风暴,一向不见声响的《反垄断法》猛然发威。8月20日,发改委宣布,对日本12家零部件和轴承生产企业罚款12.354亿元,这是中国反垄断调查以来开出的最高金额罚单。

  粗略盘点中国的反垄断执法,总体遵循了中外企业一视同仁,同罪同罚、公平公正原则。其中,被处罚的对象既有央企(如中国电信),也有地方国企(如茅台),也有“三资”企业、非公企业、和行业协会等,这意味着,反垄断不是针对某个国家、某些企业的排外行为,而是一种常态化的市场监管。作为公平竞争的规则,不管是央企、私企或外企,都平等地适用于《反垄断法》。7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在反垄断、打破地区封锁、惩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环节的政府职责。可以预见,随着反垄断调查的深入,国际、国内巨头的垄断行为会越来越多地浮出水面,被处罚的名单也会越来越长。

  重罚之下,不排除有个别企业对中国的投资环境有所抱怨。但是,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要义,中国的投资环境是在逐步变好而不是相反。当前,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进入更高层次,强化市场执法与国际接轨,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英国Vendigital咨询公司总经理罗伊.威廉姆斯认为,中国故意给西方企业冷遇的想法是错误的,“我们应该认识到,西方国家对外资贸易(违法)的处理与中国并没有多大不同”。微软、英特尔、苹果、喜力啤酒、沃尔沃、巴克莱银行等多家全球知名企业都被欧盟调查和判罚,全球反垄断天价罚单排在前十的都是欧盟开出的。如,花旗、德意志银行、巴克莱银行等6家银行即因涉嫌操纵利率而被欧盟委员会开出17.1亿欧元的罚单,创下此类反垄断罚款的最高纪录。在美国,企业一旦被裁定有垄断嫌疑,就会受到罚款、监禁、赔偿、民事制裁、强制解散、分离等多种惩罚。比如,洛克菲勒家族的“石油帝国”因垄断市场在1911年被肢解为30多个独立石油公司。

  有市场就有竞争,有竞争就会出现不正当竞争或者限制性竞争。反垄断执法应推动垄断行业改革。《反垄断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这就是被诟病的“行政性垄断”。一如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院长、教授谢作诗所言,“消费者会因反垄断而受益吗?短期可能受益,但是长远看,消费者是不可能受益的。如果反一反零部件的垄断,就能将整车的价格降下来(质量不变为前提),那么成本决定价格的理论就不成立了。我们拭目以待,看看整车的价格会不会因此而降下来。”在中国,银行、石油、电信等行业之所以经常受到批评,在于政府没有把行业放开,只允许一部分企业做,不允许其他企业做。比如民间金融发展,比如混合所有制发展,并非社会资本不愿意进入,也并非社会资本没有能力进入,而是“看不见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使得非公企业难以突破事实上的垄断。所以,反垄断的关键在于触动“老虎级”垄断企业的利益,核心是打破行政垄断,消除不合理的行政保护和企业特权,放开市场,引入竞争,最终形成可竞争性的市场结构。

  文/刘英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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