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的乱象让许多权利人头痛不已。如将他人企业名称、影视剧中的角色名称等抢注为商标并公开兜售,甚至漫天要价。如果被抢注商标又被异议驳回的情况下,权利人不得不面对购买该商标或者更改相关名称的不利局面。那么,权利人在防止商标抢注方面应该有哪些动作?本期杨河律师来为您支招:
一是主动出击,尽早申请商标。
我国商标保护是先申请原则,尽早申请是防止后续麻烦的最好方法。在申请时,要与商标代理人仔细沟通,考量需要选择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最好要在相近似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都申请下来。如果这个标识关注度很高,最好选择一标多类和全子类保护。毕竟,商标申请的费用要少于商标异议的费用。
二是多长几个心眼儿,考虑商标的呼叫、翻译等问题。
如果权利人的标识是外文,要想一想它有没有固定的中文翻译名称、有几种翻译方法,是否要全部注册下来。特别要注意这个标识有没有不正式、但被很多人使用的名称,如果这些名称被他人抢注,将极有可能造成消费者混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三是注意收集整理商标的使用、知名度方面的证据。
由于驰名商标可获得跨类保护,通常可以作为一种被抢注后的补救措施。但司法实践中,驰名商标认定高度依赖于个案认定,因此权利人要在经营过程中收集整理好可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商标持续时间、宣传工作的覆盖范围和持续时间以及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这些证据最好产生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并且能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如果是以被抢注为由,还应该收集足以证明对方对己方商标明知、恶意抢注的证据。另一方面是权利人在先使用、宣传争议商标的证据,如权利人与商标设计、广告制作单位之间的委托合同及相应单据,刊登商标广告的宣传品,以及有关商标商品的购销合同及发票等。权利人还可以将自己的作品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如早于抢注的时间,也可作为有力的证据。
知识产权专家 杨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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