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拔是为了打击

  • 来源:廉政瞭望
  • 关键字:提拔 打击
  • 发布时间:2010-06-04 16:51
  “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提拔他,因为官途是天堂;如果你痛恨一个人,也提拔他,因为官途是地狱。”这两句话听起来很荒唐,但痛恨谁就提拔谁的事情在历史上真的发生过。

  在清朝,提拔官员就被运用为一种对政敌残酷打击的手段。

  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在他的《中国乡村生活》一书中记录了一个真实的事例:某军机大臣的儿子在山东乡下为非作歹,被人告到当地知县那里。知县把这名恶少找来跟他讲道理,并且打了恶少的家奴。

  恶少回去以后立即写信告诉了京中的父亲。接着,知县得到调令,被提拔到四川某地任职。

  这次调动几乎要横跨大半个中国,旅途劳顿,花费巨大。他刚到任新职不久,又接到升迁云南的任命。这又是一次耗时费神的艰苦行程。可刚到任不久,又被通知升任关外某地的道台。直到此时,这个知县才明白自己遭受了多么恶毒的报复。他无法忍受行程中疾病的折磨与昂贵的路途开销,竟然吞金自杀。

  在清朝提拔干部之所以成为一种打击手段,主要是因为当时交通条件太差。官员去异地上任,一走就是几个月,舟马劳顿,人吃马嚼,饱受颠沛之苦,并且途中耗费巨大。

  1924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一册《中国年鉴》中,有一个“中央任用各官赴任程表”,规定了官员任命和到任的期限,当时分为“有交通的地方”和“无交通的地方”。以北京为中心,有交通的地方,“到顺天要十日,直隶十五日,奉天二十日,吉林二十五日”;没有交通的地方,“到广东是一百三十日,到新疆,期限为一百六十日”。频繁调动和升迁对于官员们来说是件折磨人的事,可以想象路途上的艰难险阻,真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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