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业改革的新期待

  • 来源:中外会展
  • 关键字:国务院,展览业,展馆运营
  • 发布时间:2015-05-13 14:39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目前首个由中央政府发布的会展业政策文件,也是历年来针对会展业的最高规格的政策性文件。这充分说明中央高层对展览业的重视,反映了展览业作为一个小行业地位的提升。《意见》一出,行业为之振奋。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储祥银认为,《意见》的出台将对行业产生明显的促进作用,他指出,这是最高政府层面第一次将展览作为一个业态提出,而且是第一次从“改革与发展”的角度提出指导性意见,内容很全面,可以促使地方政府更加重视展览业的发展。储会长指出,近两年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清理整顿展会节庆活动的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行业的错误认知,而《意见》的出台明确了中央高层对展览业的态度,将促使各地正确对待展览行业。

  《意见》从改革管理体制、推动创新发展、优化市场环境以及强化政策引导等四个方面论述了展览业改革的方向。要点内容涉及展会审批管理权、展览企业兼并重组、展馆运营机制、展览业标准、知识产权保护、财税优惠、金融保险以及展览统计和人才培养等诸多方面,涉及比较全面,值得探究一番。

  关于展会审批制的改革。《意见》指出,要“改革行政审批管理模式,按照属地化原则,履行法定程序后,逐步将能够下放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至举办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并适时将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目前,展会审批向备案过度已经是大势所趋,大部分展会已经不需要审批了。储祥银告诉记者,目前举办国际展会尤其是“国字头”的国际展会仍需要商务部审批,国内展会已经不需审批,未来的趋势是,商务部将不再审批展会,通过一段时间的过度后将审批权下放到地方。而另一位业内人士则认为,审批制实际上已经名存实亡。该人士指出,对于挂“国际”的展会,有三个部门具有审批权:商务部、中国贸促会和科技部。然而地方上许多带有“国际”字样的展会并未经过审批,只要没有相关部门纠察就可以一直挂下去。只有政府主办的展会需要挂“国际”字样时才会按程序进行审批。在实际操作中,除个别特殊题材展会之外,许多展会已经不需要审批,而一些地方部门和展馆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仍会要求主办方出具展会批文,因此,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详细规则,明确展会审批和备案的适用范围。

  关于国际展览集团。《意见》指出,“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引导大型骨干展览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联合等形式组建国际展览集团。加强政策引导扶持,打造具有先进办展理念、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的龙头展览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我国会展业经过近十年的快速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具有一定影响的品牌企业,如民营领域的振威、雅森、海名、尚格等,此外,如北辰集团、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等机构的实力在国内也是首屈一指。然而,我国展览业始终缺乏如英国励展集团、德国法兰克福展览、慕尼黑展览等具有国际影响的大型展览集团,并且国内品牌展览企业总数也非常有限,而且大多各自为战。这很不利于我国展览业的做大做强,不利于展览业国际化和品牌化。根据《意见》,国家未来将会鼓励展览企业以不同方式实现合并,这有利于大型展览集团的出现,但是仍需要有具体的鼓励政策的出台。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型展览集团出现的过程中,随着兼并重组、收购、联合等手段的实施,业内洗牌将在所难免,大鱼吃小鱼的戏码将会上演,届时将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关于展馆运营。《意见》指出,要“推进展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制订公开透明和非歧视的场馆使用规则。鼓励展馆运营管理实体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提高运营效益。”我国的场馆建设主体以官方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一些展馆变得骄傲,尤其是一些紧俏的展馆,更是店大欺客,非常任性。一位会展主办方负责人告诉记者,广州某知名大型展馆曾经就把两个在那里举办了10多年的展会给“轰走了”,而且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因此,建立公开透明的场馆使用规则是十分必要的。不过,这离不开相关部门的监管,未来希望会有专门的机构如会展行业协会对场馆使用进行规范监督。此外,《意见》提到鼓励展馆通过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提高效益,储祥银指出,这将有利于展馆的壮大,但是做大了以后就更需要公开透明和非歧视的规则。目前展馆运营领域的资本输出和管理输出还比较少,如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除琶洲馆之外,在上海和天津运营国家会展中心以及国家会议中心与珠海国际会展中心的合作等。随着《意见》的深入贯彻落实,是否有更多类似的展馆输出,我们拭目以待。

  除以上几点,《意见》中还出现了一些比较新鲜的提法,如“创新适合展览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推动开展展会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进一步拓宽办展机构、展览服务企业和参展企业的融资渠道。”记者就其中的“展会知识产权质押”咨询了相关业内人士,该人士表示,这一概念尚属首次听说,不能确定其具体所指为何。此外,22条的《意见》还包括了便利展品通关、健全行业统计体系、加强人才体系建设、完善行业诚信体系等诸多内容,不到4000字的文件里涵盖了产业链的方方面,应该说涵盖很广。但是作为一个指导性的文件,这里提到的目标要想实现,需要确定的执行部门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那样展览业的改革进步才具有可执行性。在后《意见》时期,我们期待更多促进展览业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

  4月28日,本刊联合国家会议中心及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组织30多名行业专家及产业链知名企业代表,对国发15号文进行解读。本刊将在下期杂志中对本次研讨会的详情进行全方位报道,敬请读者期待!

  本刊记者|陈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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