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硬度也要有温度

  • 来源:人力资源
  • 关键字:刑法,人贩子,死刑
  • 发布时间:2015-07-22 13:15

  近日,一则关于“人贩子应不应该判死刑”的话题在微信朋友圈蔓延,大家纷纷留言表达自己的看法。人贩子被判处死刑,在法律制度上并不存在障碍。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起步量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然而,从现代法治精神角度说,人贩子究竟要受到怎样的处罚,该不该被判处死刑,应当遵循罪刑相适应原则,重罪要重判,轻罪要轻判。由此可见,所有制度的制定,都应该依据客观事实,避免由于主观冲动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同理,企业管理者在制定制度时也要谨记,既要有严格的制度规范,也要以人为本,用爱心管理员工。

  有硬度——规范行为

  马克西姆餐厅从卫生到服务,甚至到回答客人的各种问题,都有严格的规定。内容具体细致,任何人都不得违反。比如总则中有这样一条醒目的规定:对顾客提出的任何问题,永远不能回答说“不知道”。如果遇到自己不清楚的问题,应向客人说明,马上去问,给顾客一个满意的答复。

  马克西姆餐厅会严厉处罚严重失职的工作人员。北京马克西姆餐厅开业时,法国前来工作的服务人员中有一位年轻的组长。虽然年纪不大,但工作经历却很丰富。面对还不十分熟悉餐厅服务工作的中国员工们,不免有些骄傲,工作中指手划脚,大家对他意见都比较大。一次在营业前做准备工作时,由于台面比较大,一个人铺台布有困难,他便找在一旁同经理商量工作的领班帮助。结果被经理当场叫住质问,一个组长如何能去指挥他的上级工作呢?上级领导知道这件事后,当场决定请他立即停止工作,回法国去。后经中方出面多次说情,这位服务人员才保住了饭碗。但还是受到了严重警告,以致他多次地向这位领班赔礼道歉。

  从这件小事上我们可以看出:严格的制度方针是很有效的,会让全体工作人员都能够认真主动地工作,从而给企业经营带来绩效。

  纵观世界商业历史,百年企业最多的不是欧美,而是日本。日本创业100年以上的企业有50000家,创业200年以上的企业也超过了3000家。其中历史最悠久的公司金刚组,创立于公元578年,至今已是1400多年。日本这些老字号企业在历代接班中能做到经久不衰的最大因素,在于其制定了严苛的继承制度。

  日本著名化妆品企业资生堂,起初是一家药房。创始人福原有信留学海外攻读药剂,归国后成立了第一间西药房。他平时除了卖药,也自己研究制药。1897年,福原有信成功研制出了化妆水Eudermine,资生堂自此踏入化妆品行业。福原有信有四个儿子,按照传统,应长子继承。可惜长子身患顽疾,次子又英年早逝。接班的重担便落到了三子福原信三的肩上。福原信三少时对艺术非常感兴趣,并且在水彩画、油画以及摄影等方面很有天赋。但为了继承家业,福原信三不得不选择药理学。他听从父亲的话,远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留学深造。毕业后,又在美国药厂的化妆品房工作了两年。1915年,回国后的福原信三继承了资生堂药房,将化妆品部门从药方中独立出来,并把企业重心由药品转到了化妆品。时至今日,资生堂已发展成为世界著名的化妆品集团。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儒家代表之一的荀子提出人性是恶的,而善则是后天人为的。人自降生起,就好利、好恶、好色。放纵这些本性就会带来不良后果。只有师法、礼义才能矫正和约束人性,所以古代的圣人“起礼义、制法度”来化导人的情性。在一个企业里,各部门、各职级的员工性格、本质各不相同,为了企业的战略目标,必须要制定出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员工的行为,这样才会使上下各级为了同一目标而努力。

  有温度——从“权”入手

  有读者可能会提出疑问,既然提倡制国法、定家规,为何民众提议将“人贩子一律判死刑”不妥呢?不可否认,提高对人贩子的刑罚,以及追究买儿童行为的责任,是遏制拐卖儿童的必要之策,应当从“人贩子一律判死刑”的论调中读懂这一点。当然,要减少、杜绝拐卖儿童行为,还需要降低收养门槛,方便民众合法收养、领养孩子,不必采取买小孩的违法方式。从客观后果上讲,“人贩子一律判死刑”未必就能增强威慑力,有效遏制拐卖儿童案件的发生,相反会危及被拐卖儿童的人身安全,可能逼迫人贩子在最后一刻报复社会和被拐卖的儿童。

  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们去一些部门办一件看似很容易的事,却被“这是规定”这4个字驳回。本来,办事应该遵守规则程序,但为何这4个字往往让人不理解,甚至不舒服呢?

  杨宁是一家商贸集团的摄影人员,最近集团要搞周年庆,需要摄影部的员工采集集团照片,由于集团新闻太多,摄影部的几个员工已经连续工作了十几个小时。一台摄像机足足有三公斤重,拿着它还要跑上跑下。疲惫加困倦,让这几个小伙子打不起一点儿工作的精神了。杨宁趁大家不注意,放下摄像机偷偷跑去卫生间吸了一根烟,希望能提提精神。这时候楼层领班恰好经过,严厉地问:“是谁在吸烟?赶紧出来!”

  杨宁心里咯噔一下,羞愧地从卫生间出来,抱歉地说道:“实在对不起,举了十几个小时的摄像机,太累了,想吸根烟解解乏。”

  “你不知道公司有规定吗?凡是在办公楼内吸烟者一律开除!”

  “实在对不起,我这不是特殊情况吗……”

  “没什么特殊不特殊的,把你们部门领导找来!”

  杨宁最后保住了饭碗,但还是被记了一次过,扣了五百元钱,季度奖金也没有了。杨宁心里很委屈,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更何况我吸烟不也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吗?怎么这么不通人情?

  相信很多企业都会遇到这种情况,一面是制度不可违反,另一面是人情还要顾及。怎么办?这确实是个难题。其实这涉及的正是制度的刚性与柔性问题。一方面,制度是刚性的,普遍适用的,制度面前不能搞特殊化、人情化;另一方面,制度运行的现实环境在不断变化,任何制度设计都不可能预判所有可能的情境。正因如此,制度的执行往往被赋予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使制度更好地切合实际,更富有生命力。这就是制度的柔性一面。也就是说,制度不能人情化,但应是人性化的,理应充满人性温度。

  唐代政治家柳宗元说过:“经非权则泥,权非经则悖。”制度不变的一面是为“经”,制度应变的一面是为“权”,制度的良好运转,应该有“经”有“权”,有刚性有柔性,有硬度有温度。如果缺少应有的“弹性”,制度运行往往会卡壳。很多时候,正是因为制度有人性温度,使人们对制度更生出敬畏和尊重,更懂得了制度的真谛。比如高考期间规定,对接送考生车辆发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教育警告后放行。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正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员工的权利,而不是使制度成为工作中的羁绊、道德的敌人。因而在很多制度的实际执行中,执行者也当本着这样的制度本意和善意来进行自由裁量。

  一个企业会因规则制度而产生秩序,也会因规则制度而充满温馨与活力。既不能让制度变成橡皮泥,也不能冷却制度的人性温度,这始终是对制度执行者的一道考题。

  文/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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