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弃义的代价

  • 来源:新体育
  • 关键字:小乔丹,NBA,詹姆斯
  • 发布时间:2015-08-12 09:26

  在获得球员加盟的口头承诺之后,球队有时必须清理掉其他球员的合同,才有足够的薪资空间签下目标球员。在运作过程中,球队只能将希望寄托在目标球员维持诚信的基础上。此时一旦出现小乔丹这样的背信弃义者,非但球队利益会因此受到影响,更会破坏整个交易制度所需要的稳定性。

  “在球员正式签约前,你不能因为他作出口头协议就期待过高。”这是詹姆斯对于小乔丹毁约事件的评价,或许也验证了NBA乃至整个职业体坛通行的一条规则,在白纸黑字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对任何口头承诺都不能太当真。

  从法律角度来看,口头承诺固然是订立合同的一种形式,但还是因其欠缺严谨而存在着很多制约。从实践情况来看,一般金额较低、内容较为简单的合同关系,可以依照口头形式订立。但如果金额较高或者内容比较复杂,那就很难依照几句口头表述来确定合同成立,往往需要双方将内容落实为具体的文字,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完成书面签约后才具有效力。

  在NBA世界中,一份球员合同动辄涉及千万甚至上亿美元的金额,其中还有大量必须满足劳资协议规定的条款,其复杂程度显然并非是口头协议就能完全涵盖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即便小乔丹当着库班的面说出了“I do”,也不代表他必定会成为小牛的新援。在正式签约之后改变主意,的确是他在法律上所享有的一项权利。所以,在本次事件爆发之后,球员工会出面力挺小乔丹,强调口头协议并不具备法律上的效力。

  即便在法律上占据主动权,也不代表小乔丹在整个事件中就没有过错。实际上,以NBA的劳资协议规则而言,在球员表达签约意向和正式签约之间,往往存在着时间上的缓冲期。在缓冲期内,球队有时必须清理掉其他球员的合同,才有足够的薪资空间签下新的目标球员。在运作过程中,球队只能将希望寄托在目标球员维持诚信的基础上。此时一旦出现小乔丹这样的背信弃义者,非但球队利益会因此受到影响,更是会破坏整个交易制度所需要的稳定性。

  回顾NBA历史,曾经出尔反尔的球员有不少。

  比如詹姆斯辗转于迈阿密和克利夫兰期间发表的诸多言论,普遍存在着自相矛盾之处。严格说起来,迈克尔·乔丹两次在退役之后的复出决定,也算是在某种程度上背弃了昔日的口头承诺。但是在涉及劳资协议的问题上,大多数人尤其是那些以超级巨星为目标的球员,还是不敢玩得像小乔丹那么大,毕竟这可能导致整个职业生涯都难逃差评。

  在小乔丹之前,这方面最出名的反面典型当属布泽尔。2002年的选秀大会上,布泽尔在第二轮被骑士选中,并且根据劳资协议规则获得了一份“2+1”的低薪合同,球队握有在第二年结束时是否续约1年的选项。后来,由于布泽尔在前两个赛季表现优异,骑士为了长期挽留对方,主动放弃第三年继续以低薪签约布泽尔的权利,希望与对方签订一份长期合同。没想到,就在放弃球队选择权和正式签约之间的间歇期,布泽尔接受了来自爵士的高薪邀请,将此前坚信他会留在克利夫兰的骑士晾在了一边。

  可见,在足够有诱惑力的利益面前,永远不会缺少背弃承诺的人士。而且,因其在手段上所具有的合法性,人们很难指望依靠规则来实施严惩,这也显示出法律本身所具有的局限性。在看似机械呆板的法律条文之外,道德层面的舆论评价同样会成为衡量是非的重要标准。以布泽尔为例,虽然当年获得了高薪合同,并且在爵士一度打出符合身价的表现,然而在大多数中立球迷眼中,这就是一个“反骨仔”的形象,其球场之外的商业号召力及不上其他那些水平相当的球员,更难以成为NBA官方力推的形象代表。

  回到小乔丹这里,伴随本次事件的一波三折,他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势必承受更大的压力。小牛方面会视他为死敌,大多数中立球迷也不会欣赏有悖诚信的选择,甚至即便在快船这里,小乔丹也未必能获得百分百的支持。就在几年之前,快船也曾被当时的头号球星布兰德涮了一把,在轻信对方口头协议的情况下,最终只能目送布兰德转投费城。多年之后,面对几乎完全相同的行径,尽管快船的地位从被害者转换为受益者,但对于此类将背弃承诺当成一种习惯的球员,相信无论球队还是球迷,都会多留几个心眼。

  方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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