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启蒙,谈何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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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9-19 09:47
文化保守主义由来已久,只要是一个稍有历史文化传承的国家和民族,都存在这种“保守主义传统”,似乎无须“发现”。梁启超作为中国近代以降的文化名人,身边必定会聚集一批同仁和学人,尤其是在颇为讲究“圈子”的中国。因此,这个“士人群”似乎也用不着煞有介事地去“发现”。笔者丝毫不想贬低和轻视“保守主义传统”以及梁启超、张君劢诸先生在中国近现代史上所起的作用,只是觉得秋风有些小题大做,将中国的“保守主义传统”和梁启超、张君劢等“士人群”过于理想化。同时,又借此来贬损和否定“新文化运动”,号召国人“忘掉新文化运动”,这就未免令人难以苟同了。如此偏颇,岂不恰似他本人所竭力反对的“激进主义”么?
将“康(有为)—梁(启超)—张(君劢)”作为“保守主义传统”的核心谱系,这个提法也不符合历史事实。首先康有为本人就有些“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他自己的表白和后人的吹捧也多有夸饰之处。将“戊戌变法”和“百日维新”说成是“康梁变法”和“康梁维新”原本就是一场历史误会,因为“戊戌变法”和“百日维新”的骨干中坚是翁同龢、杨深秀等“帝党”,具体执行者则是杨锐、刘光第、谭嗣同和林旭等“军机四卿”。1895年“公车上书”的时候,康有为因已得知他考中了进士,为了保住即将到手的功名,他根本就没有“上书”。流亡海外后又伪造“密诏”,还撒谎说这“诏书”是光绪皇帝给他一人的。对这段历史公案,陈明远先生已作过翔实的考证和评述(见陈明远:《康有为、罗振玉的“瞒和骗”》),笔者就不再赘言了。仅此两件事,如果我们说康有为有欺世盗名之嫌,该不过分吧?至于他后来将从华侨中募集的巨额捐款中饱私囊,就直接涉及到儒家传人所一直津津乐道的“道德修养”问题了。中国历代王朝的最后一位“大儒”,其人品竟如此不堪,儒家向以“伦理教化”著称的功能,究竟跑到哪儿去了呢?
虽说“保守主义传统”无须“发现”,但“由康有为开启,梁启超承先启后,张君劢发扬光大的保守-宪政主义政治传统”,则不能说不是秋风的一大“发现”,而这一“儒家宪政传统”竟然可以一直追溯到董仲舒那儿,就令人惊诧莫名了。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正是这个董仲舒将儒家学说游说成皇权专制的主流意识形态,并炮制出一个貌似神秘的“天命说”,以证明皇权专制的“合法性”。所谓“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位。五者俱正而化大行”,无非是说明“王者必受命而后王”。“忠君”“尊王”原本就是儒家学说的核心所在,孔子在解释“王”字时,就将“王”字拆开曰“一贯三为王”。董仲舒则进一步发挥说,“三横”分别代表“天、地、人”,中间一竖则“参通天、地、人”;那么,谁能“参通天、地、人”呢?自然非“王者”莫属了。如此一来,天子已不仅是受命于天,简直就是“天、地、人”的主宰了!天子既然天生就具有统治天下的绝对权威,皇权既然浩大无边神圣不可侵犯,作为“性有善质而未能善”的“民”,就必须俯首帖耳听凭“王以善之”的“天意”了。说到底,所谓“天命说”不过是与虎谋皮罢了,在这样等级森严的政治生态环境里,又有谁又有什么力量能制衡皇权呢?难道这就是董仲舒为我们“构造”的“天道宪政主义的政制方案”?不仅如此,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让“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无使并进”,这样就可以令“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之所从矣”(参阅《汉书·董仲舒传》)。这不分明是将政治上的专制统治,扩展为思想文化上的专制统治,再以思想文化的专制统治,来维护政治专制的统治吗?所谓用“天”和“五常”(仁义礼智信)来“驯服独断的皇帝”,制约至高无上的皇权,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数千年来,贵为“天子”的皇上何曾惧怕过“天”,又何必惧怕“天”?董仲舒分明说“王”能“参通天、地、人”,秋风却认为董仲舒是在以“天道”来“驯服独断的皇帝”,这不是太可笑了吗?即使是那些游民草寇,也知道弄本“推背图”、玩个“鱼腹藏书”把戏什么的,通过图谶、民谣以及装神弄鬼来呈现“天意”,聚众造反,过把“真龙天子”的瘾!“天”除了愚弄老实巴交的黎民百姓之外,又唬得了谁呢?
至于“仁义道德”,让天子本人通过自身的道德修养而成为“圣王”的说法,更是如同梦呓,最后,就连光绪皇帝都不相信这种空洞而又虚伪的伦理教化了。据《纽约时报》十九世纪末驻远东记者怀特先生后来的回忆,光绪1898年在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的前身)演讲时就对全校师生说过:“空谈道德仁义,就是世间最大的伪善。”还尖锐地诘问:“历朝历代,靠圣人之学、仁义道德当真就能够治国平天下了?”可以说,正是董仲舒替历代王朝的统治者谋划出了这么一个全面愚民策略;待到宋明理学,更是将政治、经济、社会和学术,统统整合到以“天理”为道德原则的思想体系之中了。若说中国的皇权专制之所以能历经两千多年而不衰,并成为一个超稳定的社会结构,理当归功于董仲舒等历代大儒,该是不错的;但若将这种“天命”观与“天理”观誉为“天道宪政主义”,则不能不说是荒谬之极了。在秋风看来,不仅“儒家本身就具有丰富的宪政主义传统”,而且“封建的原则中”就“蕴含宪政主义”。真是越说越玄乎了,倘若三千年前的周朝就诞生了“宪政主义”,怎么在儒家学说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统治了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时间里,就不曾诞生过宪政呢?直到1908年也就是专制王朝即将崩溃的前夕,这才起草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文本《宪法大纲》,而且还“胎死腹中”,岂不是很有些可笑吗?孔子“为鲁摄相”仅七日就诛杀了少正卯,罪名居然是“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营众”(见《荀子·宥坐》)。以思想言论治罪,用的还是血腥镇压的手段,这一历史先河大约为孔子所开吧——难道这就是“儒家宪政主义传统”的源头?
笔者并不否认梁启超、张君劢等人的历史地位以及他们在中国现代民主进程中所做出的努力,但也不能将其作用与贡献估计得过高、甚至有意地拔高。就信仰而言,将梁启超说成“大儒”颇为不当,因为他本人声言自己是“笃信佛教”的。对历史人物的功过,我们更不能仅以参与政治的程度深浅来进行评判。不错,梁启超和张君劢等人能积极介入政治,并且直接组织政党,这当然值得肯定,然而他们所组建的“中国国家社会党”等组织,在中国的现代史上究竟起过多大作用呢?说其是“现代民主政治活动的主体”,未免太言过其实了吧?而胡适等人“不愿深度卷入现实”,并不等于他们不关心现实和不干预现实。认为不组建政党,就“显现出‘反政治’倾向”,就无助于中国的民主进程和宪政建设的说法,是毫无道理的。诸位儒学传人怎么就忘了老祖宗“君子群而不党”“周而不比(比:结党)”的教诲呢?其实,孔老夫子的政治情结分明比谁都重呀!可见,政治活动绝不仅仅是政党的活动,作为独立的知识分子也没有必要非得组建政党不可。他们结社、办报、集会、演讲以及著书立说等等,难道就不是在积极介入政治和干预政治?其作用难道就小于“组党”?对于尚处于蒙昧之中的中国,其影响力可能更大,也更贴近现实更切合需要。胡适等人“反”的实际上只是极权政治,而竭力建构的却是民主政治或者说公民政治。秋风将他所定位的“新士人”或者说“新绅士”,置于“具有强烈公共情怀”的“现代知识分子”之上,根本就不符合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知识分子这一概念虽然源自1898年“德雷福斯案件”中,左拉发表《我控诉》的公开抗议;但若以这个概念的内涵来界定,两千四百年前的苏格拉底无疑就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位知识分子。而两千四百多年来,正是一代又一代如苏格拉底似的始终“处于对立面”、“保持异议”、“说出真理、暴露谎言”的知识分子,以他们的知识、思想和良知,推动了人类的文明,促进了历史的发展。也正是这些独立知识分子的前赴后继,才有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才有了现代的自由民主,才有了现代的民主宪政。构建民主宪政,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首先需要的是人的觉醒,而人的觉醒依靠的只能是启蒙。没有启蒙,不把个体的人从各种桎梏中解放出来,民主也好宪政也好,就都只能沦为空话。陈独秀、鲁迅、胡适等“五四”先贤,正是认识到启蒙的重要性,这才发起了新文化运动,将广大民众从蒙昧中唤醒,成为“新人”或者说是“新民”。鲁迅先生说得再明白不过了,“苟有新民,何患无新制度,无新政府,无新国家”。如果说“胡适派学人群进行了几十年的启蒙,甚至没有塑造出他们期望中的‘新人’”来,那只能证明国人被愚弄被蒙昧得实在太深太久。如此超稳定的根深蒂固,岂是“几十年的启蒙”即可奏效的?何况社会上的各种势力,对这“几十年的启蒙”从来都没停止过抵制、干扰和破坏!
中国要进入“现代”,起码得让国人懂得和弄清一些基本的现代概念。诸如“自由”、“民主”、“人权”、“宪政”等等,并非如秋风所言,这些概念在儒家思想中早已有了——倘若早已有了,我们又何苦费尽心思地从外语翻译,甚至从日语移植呢?说实话,包括我们许多学者在内的国人,至今恐怕都没搞懂什么叫自由,什么叫民主。时至今日,居然还煞有介事地讨论“民主”是不是“好东西”。什么叫宪政?顾名思义,宪政就是“依宪行政”:国家权力机构切实按照宪法的规定,来实施自己的权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宪法的作用,一方面是保证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一方面是规定并限制政府的公共权力。这里就有两点值得我们注意了,一是必须由立法机构制定出一部《宪法》,二是这部宪法的条款内容,必须能起到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的作用。民国之后,张君劢先生曾两度参与起草宪法,其功绩当然不能抹杀;但起草一部几近完美的国家大法,绝不是一两个人,哪怕是一两个天才所能做到的。美国宪法之所以历经二百二十多年,直到今天仍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乃是因为1787年的费城会议上,来自北美各州的代表,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又必须尊重少数的原则,经过一百多天的反复磋商、五百多次的反复表决,这才制定出来,而后获得通过的。1789年3月4日正式生效后,在长时间的实践检验中,又相继适时地提出二十七条“修正案”予以充实、细化和解释。可见,制定一部几近完美的宪法绝非易事,再说,有了宪法并不等于就能保证民主宪政。比如,张君劢“曾数度深入考察一战后苏联、德国制定的新宪法”,然而,苏、德两国尽管有“新宪法”,但他们有民主宪政么?“新宪法”根本就无法阻止斯大林的独裁和法西斯的猖獗。1940年,毛泽东曾解释过“宪政是什么?就是民主的政治”。也就是说宪政是离不开民主的,是与民主相辅相成的。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也是世界上最简明扼要的宪法,只有七条(其中四条分列出二十款),序言才有一句话(共五十二个单词)。可正是这短短的“七条”确立了美国建国的基本原则,体现了现代文明的强大生命力!所以,尽管二百二十多年过去了,却不易一字,至今有效。可见,制定宪法也没什么神秘的,只要能充分体现标志人类进步方向的核心价值,这个宪法就能够成为宪政的依据,就能够给全体公民带来福音。假如一部宪法无视人类的普世价值,那么,它不仅会沦为一纸空文,还很可能通往暴政。前苏、德两国的历史业已证明了这一点,中国的民国时期也是如此,“一个领袖、一个政党、一个主义”,充其量只能实行“训政”而不可能实现“宪政”。因此,尽管在起草《中华民国宪法》上,张君劢功不可没,但实际上离宪政的距离还很长很长。
如果说宪政“就是民主的政治”的话,那么“民主”与“科学”这两面旗帜就不是可有可无的了,作为以这两面旗帜为标志的新文化运动,也就不是轻易说声“忘记”就“忘记”的了。前面已经说过,欧洲诸国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历经二三百年才步入现代,才先后一步一步地实现民主宪政。以欧为鉴,对于有着两千多年皇权专制的中国来说,对于始终为大一统的意识形态所控制的亿万民众来说,难道还有比启蒙更必要、更迫切的了么?陈独秀、鲁迅和胡适等人的启蒙路径不仅正确,而且非常适合“中国国情”。没有人的解放,或者说当每一个具体的人尚不知自己生来就是与他人平等的,生来就是自由的,生来就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并与他人同等的权利时,社会又如何能走向共和、实现民主、行施宪政呢?既然在张君劢看来,“制度的变迁,包括现代国家的构建”都“始于人的精神”,那么,没有启蒙,人的精神又如何从枷锁中解放出来?梁启超不也提出过“新民”说么?可见,被秋风对立起来的双方,在许多认知上并不相悖。“梁启超士人群”当年也并未游离于新文化运动之外,梁启超还曾充当过“五四运动”的幕后推手呢!把陈独秀、鲁迅和胡适等诸位“五四”先贤简单笼统地列入“激进主义”实在有失公允。其实,激进主义和保守主义一样,都不能简单地视为贬义,言论的激进和行为的激进也完全不是一回事。就拿鲁迅先生和胡适先生来说,他们终其一生都未曾有过什么激进的行为。陈独秀先生恰恰是因为不愿盲目认同苏俄的暴力革命方式,这才遭到共产国际的打压和排挤的;晚年更是卜居乡间,一方面则致力于思想文化的研究,一方面继续坚持对极权主义的批判。至于像鲁迅先生的杂文,尽管言辞激烈,笔锋犀利,笔者倒觉得不仅不过分,而且十分必要。终日被困在黑暗的铁屋子里,“呐喊”几声难道不应该么?对于麻木已久的神经,不给以强烈的刺激,它能有感觉或者说它能有痛感么?新文化运动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启蒙,让每一个国民都关心政治、介入政治,从而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公民。秋风说“胡适等自由主义者是没有制度意识的”,此言大谬。胡适先生不仅具有制度意识,还脚踏实地地教给国民什么是民主和如何实行民主。在胡适看来,民主不过是一种“幼稚园政治”,没有什么深不可测高不可攀的,人人都可以参与。实际上,他毕其一生都在为创建一个自由民主的中国而努力。在中国的现代史上,迄今为止,恐怕找不出比胡适更温和、更平实、更循循善诱的启蒙者了。若将上述民主先行者的基本思路概括为“启蒙—自由—民主—宪政”,我想大致是不错的。胡适先生及其后学殷海光等自由主义者,对台湾民主进程所作的实实在在的努力与贡献,却是有目共睹的。这就足以证明新文化运动的启蒙不仅没有错,而且其薪火始终有人相传。秋风先生将张君劢的贡献置于胡适之上,我想大多数人是不会认同的。
在下以为,秋风未必不了解这些事实,未必不懂这些道理,只是“成为立法者是儒者心底的最高愿望”,因而“士人”是绝不甘心仅仅当个“具有强烈公共情怀”的知识分子的。他们的“最高愿望”是直接进入权力系统,直接执掌权力,于是,便杜撰出“宪政主义、儒家和社会主义”这样“一个连贯的体系”。此论不仅荒唐,简直都有些滑稽。刘绪贻先生早年留学芝加哥大学时,就将研究方向定位在儒学上,硕士论文的题目是《中国的儒学统治——既得利益抵制社会变迁的典型事例》。这部内容厚重的著作自1947年问世后,中译本直到2006年才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我想,即使不曾读过这部论著的人,仅从命题的一语中的上也可看出,刘绪贻老先生年轻时对儒学的负面效应认识得有多么准确和透彻——两千多年中国社会之所以始终停滞不前,缘由不在别处,最大的阻碍正是儒学!我们不妨想想看嘛,一个与政治权力共生共谋的“既得利益集团”,怎么可能认同“民主宪政”呢?怎么可能去监督权力和制约权力呢?事实清楚明白地摆在这儿:要维护“既得利益”,就必须维护现行的体制;任何影响“既得利益”的改革都必然会遭到抵制、歪曲和对抗。如此一来,二十世纪初叶那场新文化运动与孔家店的碰撞,根本就是无法避免的了。这也就难怪将近百年之后,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士人”蔑视知识分子,而许多一度具有强烈批判意识的学者和作家,也纷纷突然“华丽转身”,跻身“既得利益”集团,蜕变成依附权贵的“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