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与个税缴纳 厄瓜多尔

  • 来源:中国对外贸易
  • 关键字:企业税,个税,厄瓜多尔
  • 发布时间:2015-12-17 14:22

  厄瓜多尔是南美洲国家联盟的成员国之一,位于南美洲西北部,北与哥伦比亚相邻,南接秘鲁,西滨太平洋,与智利同为南美洲不与巴西相邻。厄瓜多尔的经济发展分为三个时期,即可可时期、香蕉时期和石油时期,其中厄瓜多尔以“香蕉之国”闻名于世。2000年1月,厄瓜多尔正式实施经济美元化政策。但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对厄瓜多尔实体经济影响逐步显现,厄瓜多尔原油出口下降。为此,厄瓜多尔政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拉动投资和就业,刺激经济增长。从2011年起,其经济实现较快复苏。下面,就厄瓜多尔的税制作简要介绍。

  企业税

  征收税种

  厄瓜多尔政府对企业征收税款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关税、特别消费税和外国资产税等,此外还包括地方政府征收的地方资产税和地方不动产税。值得一提的是,厄瓜多尔不征收印花税。与其他国家类似,厄瓜多尔居民实体需要就其全球来源所得纳税,非居民实体仅需就其来源于厄瓜多尔境内的所得纳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适用于所有法人实体。为了满足企业所得税(CIT)的征管需求及相应税款的预缴需求,当地税务机关制定了相应的会计准则所有企业都需要遵守。根据税法规定,如果一个外国企业在厄瓜多尔境内的拥有任何固定的经营场所或管理中心,并通过此处进行其所有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即可视作在厄瓜多尔境内拥有常驻机构。相关的规定指出,当一个外国企业由个人或一个实体以其名义并通过其惯常方式在厄瓜多尔境内从事经济活动的,也被视作是在厄瓜多尔有常驻机构并适用相关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依据所得类型的不同而适用不同税率,其中本地企业及分支机构的已分配或未分配利润的税率为22%,而再投资于本地企业及分支机构利润的税率为12%。

  厄瓜多尔政府对于商品的转让、进口及境内或进口服务的提供,按12%或0%的征收税率征收增值税。进口或厄瓜多尔境内支付的使用权费及无形资产,同样按12%的税率征税。免征增值税的交易包括企业资本实物出资,企业清算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及资产,整体转让、连锁经营、合并、兼并、分拆企业,对社会团体及非营利组织的捐赠,股份及证券的转让。适用于0%税率的商品及服务在厄瓜多尔税法中有详细的规定,在此不做赘述。除此之外,大部分未经加工的农产品及食用品,其中包括未经进一步加工的冷冻或包装商品在进口或转让所有权时适用0%税率。适用0%税率的服务有人员及货物的运输,但不包括人员的航空运输和国内货物的航空运输,书籍印刷服务,房屋租赁,水、电、污水处理及其他社会服务,包括垃圾收集服务,以及用于出口的服务。进口及国内购买行为中支付的12%增值税,可以在销售或提供服务环节与适用12%增值税率的应税商品或服务的销项税额相抵扣。购买原材料、固定资产、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所需原料时所支付的增值税,若最终产品适用12%的税率即可与产生的销项税额相抵扣。另一方面,出口商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必要原材料、服务、配料或固定资产支出所对应的增值税可以申请退税。因生产或提供0%税率应税商品或服务所需而取得的12%税率应税商品及服务,在取得时支付的增值税不得与0%税率应税商品或服务的销项税额相抵扣。因此,这部分增值税应视做成本的一部分。认定为“特殊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根据特定因素和对税收的贡献程度来决定企业的经济重要性,该类企业在纳税义务及缴纳方式方面适用特别法规)的企业需要预提30%的12%税率应税商品的进项增值税和70%的12%税率应税服务的进项增值税,但这一规定不适用专业人士提供的服务,这种情况下需要100%预扣相应的增值税。对于进口服务,需由本地进口实体自行按12%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额并100%预扣。该增值税可以进行抵扣。

  鉴于厄瓜多尔为安第斯共同体的成员国,其进口商品依据安第斯国家卡塔赫纳协定的关税目录分类,该目录是在关税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又称布鲁塞尔税则目录)的基础上制定的。大部分消费品在进口时缴纳25%的关税,而其余中间材料通常以缴纳10%或15%的关税。原材料及资本商品一般缴纳0%至5%的关税。根据安第斯共同体关税目录中的协商结果,厄瓜多尔对于特定资本商品及工业原料执行减低税率。农产品及农用设备享受免关税进口的优惠。

  应税所得的确认

  厄瓜多尔税法中针对企业应税所得的确认有着详细的规定,对收入的认定以及税前扣除项的确定做出明确限制。

  从收入角度,偶尔从证券销售取得的利得免于纳税,同时只要所得已在源泉扣税,则投资基金和投资信托基金的利得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销售固定资产的利得与其他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一并按正常的企业所得税率纳税,除非是来自偶尔的不动产销售,此类利得免税。此外,厄瓜多尔居民企业或不位于避税天堂的外籍企业从另一厄瓜多尔居民企业处收到的股息收入免于纳税。同时,厄瓜多尔实体的利息收入视作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的一部分。在企业证明境外来源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相应所得税的情况下,可以免于纳税。来源于避税天堂辖区的所得不在免税范围内,并应当与正常所得一起计算所得税。

  对于企业列支的成本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项目必须是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并且一般情况下,超过5,000美元的经营付款应当通过金融体系内的机构支付,否则该笔付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的折旧需根据税法规定折旧率,使用直线法计提。厄瓜多尔国内收入服务署的署长可以针对废弃、过度使用以及超过预期损耗资产等情况授权更高的折旧率。如果企业的坏账准备低于纳税年度当年投资组合金额的1%,则可以在税前扣除,任何超额部分都不得予以扣除。此外,企业的慈善捐款以及因逾期纳税和逾期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作为罚款征收的利息和滞纳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予以扣除。

  企业因经营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通常情况下,外国贷款利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计算时扣除,前提是抵免额已在厄瓜多尔中央银行登记在册且利率不超过厄瓜多尔中央银行(CBE)制定的参考利率。企业从关联方处贷款所支付的利息需按22%的税率预扣税款。支付从非居民金融机构处取得的贷款的相应利息,是可以税前扣除且不需预扣税款,除非利率高于厄瓜多尔中央银行制定的参考利率。在此情况下,任何超额利息将按22%的税率预扣税款。上述规定不适用于位于避税天堂国家的金融机构,该类机构的利息费用不得扣除。

  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预扣了所得税(按计税基础的22%计算)的对境外付款都可以在税前扣除。专业费用、使用费、佣金、或任何对境外的付款,都按22%税率在计税基础之上预扣税款。进口时支付的款项可以在税前扣除且不需预扣税款。此外,针对支付境外费用这部分厄瓜多尔政府已经与14个国家或组织(安第斯共同体)签订了税收协定,以降低预扣税率。

  个税缴纳

  厄瓜多尔居民个人需要就其各种来源下的非免税收入缴纳所得税。非居民个人仅需就其来源于厄瓜多尔境内的收入纳税。纳税意义上的居民个人依据习惯法或户籍所在地或在相关纳税年度内在厄瓜多尔境内逗留超过一半时间等条件来确定。

  所得税在应税所得减去准予扣除额的基础上计缴。应税收入包括自营收入、雇佣收入、某些资本利得、租金及利息收入。可扣除额包括利息费用及某些在取得应税所得的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捐赠给特定机构的款项。大部分个人适用单位代扣代缴纳税法,自雇个人和无固定收入个人通常当年缴纳临时所得税,并在纳税年度结束后最终确认应缴税额。

  文/鞠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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