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怨恨都不是报复社会的理由

  • 来源:杂文选刊
  • 关键字:怨恨,报复,公交纵火案,社会
  • 发布时间:2016-02-17 11:21

  1月5日7时许,银川市公交公司301路公交车在从贺兰县天骏花园开往银川火车站的途中,在109国道金盛国际家居广场门口突然发生火灾。银川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官方微博发布的最新消息称:截至13时47分,301路公交车大火事件死亡人数已升至十七人。目前,宁夏警方已经成功抓获公交起火案犯罪嫌疑人马永平。

  2009年6月5日,成都9路公交车纵火案,造成二十八人死亡;2013年6月7日,厦门BRT公交车起火案,造成四十八人死亡……这仅仅是两起有代表性的公交纵火案。有数据统计,从2008年至今,全国范围内已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公交纵火案近十起。如今,在这个名单上,又将添上黑色的一笔。这不是一个个简单的数字,而是一个个鲜活的无辜者的生命,是一个个家庭的无助与绝望。

  以往发生的公交纵火案,让整个社会都关注起公交安全,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进行逃生演练,配备安全锤……然而在事实面前,我们不得不无奈地承认,技术层面的改进并不足以避免悲剧的发生。比如在这起公交车纵火案中,公交车核载八十四人,当时乘客仅有四十多人,按理说并不算拥挤,也有一定的逃生空间,但突发的灾情仍造成了半数伤亡的惨烈后果。这是因为公交车厢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特定作案方式下,或许只要极短的时间就能造成巨大的伤害。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人心的难测,而人心,是最难以设防的。

  5日晚间,银川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嫌犯马永平因承建贺兰县洪广镇移民安置区工程,与分包商发生债务纠纷,由此产生不满,采取极端行为对社会进行报复。但必须再一次申明,任何怨恨都不是报复社会的理由。社会只是一个概念,组成社会的是一个个具体的人,报复社会其实就是报复一个个无辜者。如果仅仅是冲动,还没有完全丧失思考能力,那么就应该清楚,伤害无辜者,除了增加痛苦与暴戾之外,根本起不到发泄私愤的效果。天大的委屈、满腔的诉求,在无辜者的生命面前都是苍白而愚蠢的。

  现代社会与原始丛林社会的最本质区别就是人们心中有法律和道德,凡事皆有规则,有一些底线是不容突破的,哪怕这条路有时候看上去似乎很难走。把屠刀挥向无辜者,试图以报复社会并造成巨大伤害为代价,唤起人们对其个体遭遇的关注乃至同情,即便在蒙昧的原始社会,也是一种令人唾弃的可耻行为。

  综合几起公交纵火案来看,案件情节类似、作案手法雷同,很难说中间没有一定的关联,甚至存在一种“病毒式感染”。在这个意义上,同样有必要反思,在一个风险社会,如何有效化解一些人心中的不满与怨恨,使其在人性扭曲和情绪失控之前,能够找到合理宣泄的制度化通道?这个不应回避,恰恰相反,应该重视、再重视。

  【原载2015年1月6日《济南日报·今日评论》】

  吴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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