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安理得”的请客

  • 来源:杂文选刊
  • 关键字:请客,贫困,蒙冤,赔偿
  • 发布时间:2016-02-17 11:36

  贫困与请客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宋庙小学的校领导在礼节上做得格外大方。

  上个月,合肥一家企业到宋庙小学,开展“一对一帮扶对子”的捐资助学活动。活动现场,企业的三十名员工赠予学校选出的三十名贫困生每人一千二百元爱心款。

  活动前几天,三十名贫困生的家长就被学校叫去开了一场家长会,主旨是:“人家大老远地来给孩子送钱,怎么说也要请人家吃顿饭。”

  没人知道这所并不宽裕的小学“怎么说也要请人家吃顿饭”的执着从何而来,热情好客的学校领导似乎砸锅卖铁都要出手阔气一下,只是,他们选择砸的不是自己家的锅和铁。

  “学校没有经费,所以饭钱要受捐助的孩子们自己掏。”马校长这样告诉三十名贫困生的家长,每人要交两百元。

  金钱对于家境贫寒的学生有多大意义,学校本应是最为了解的一方。然而,面对提出异议的家长,校方竟表示,如果不给钱的话,就取消学生的受捐助资格。

  出不了钱的贫困生就没有资格成为受捐助的对象?

  就这样,六千元的饭钱从还没有拿到一分爱心捐款的贫困生家庭中筹了出来。活动当天,一切按计划进行。中午,企业员工、学校领导、当地部分领导以及受资助的学生大吃一顿,饭局上共有七八十人,开了九桌左右。

  直到家长将此事曝光给媒体,马校长才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表示“后来考虑到这样做不妥”。

  不知当时,在那一场用学生的铅笔、书本和练习册换来的饭局上,他是否吃得心安理得?

  蒙冤与赔偿

  寒冬腊月,“蒙冤者”三个字频频出现在新闻页面的前端。

  它是钱仁风和杨明共同的名字。它意味着,含冤顶了多年的罪名、艰难险阻的申冤路、埋没在监狱里的漫长光阴。

  二十年前,时年三十岁的杨明被判决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缓。今年8月11日,贵州高院宣判杨明无罪。

  十三年前,十七岁的幼儿园保姆钱仁风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云南省高院判处无期徒刑。今年12月21日,云南省高院再审宣判钱仁风无罪。

  这些都是让人高兴不起来的好消息。

  在狱中分别度过二十年和十三年,他们无法表述自己究竟吃了多少苦头,只知道“度日如年”。

  重见天日的钱仁风神色黯淡,她面对的首要问题是生存和生活。她准备在律师的帮助下申请国家赔偿,拿到钱给父亲看病,再修一修家里一下雨就进水的房子。

  就在钱仁风走出监狱的第二天,贵州高院对杨明案作出了国家赔偿决定,支付杨明人身自由赔偿金一百六十三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四十万元,并为杨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然而还有太多东西是赔偿不了的。人生再次起步,年过半百的杨明发现父亲死了,工作没了,不知如何融入社会,“就像埋了还没有死的感觉”。钱仁风的妈妈在她昭雪前几个月去世,成了她“一辈子的遗憾”。

  当伤害无法弥补,至少要给他们一个答案。日前,云南省高院已启动对钱仁风案的问责调查。除了找到逍遥法外的真凶,还要查明的是“蒙冤者”的制造者。

  【选自南方网】

  陈轶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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