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地方策”到底有无“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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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5-10 15:18
截至目前,已有近20个省份公布了高考改革方案。除“先试先行”的上海和浙江(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北京、河北、江苏、江西、山东、广东等地也都出台高考改革“地方策”。
一系列方案显示,“全面系统招生考试改革”已经初具雏形,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怎么改?舆论的目光集中在本科招生批次合并、文理不分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字眼上。为什么这样改?改革成效如何?这些都是问题。
让焦点由高校“大宅门”转向专业学科的“小门”
韩衍隽(山东基层教育局干部)
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本科招生批次合并以及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等举措,无疑将带给初高中教育更大“利好”。在淡化“分数指挥棒”的前提下,学校可以腾挪出更多的精力,引导和帮助学生思考未来,规划职业,选择更合适的专业和学校。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曾有政协委员指出,“教育一方面是把人培养成具有健康人格的公民;另一方面,是把人培养成有特殊技能和才能的人。教育的目标应该是这两方面的结合,即使人作为‘人’并成为‘某种人’。”
这一系列的高考改革方案如果能真正落地,对考生而言,意味着个性化发展空间的进一步拓宽。他们可以更自主地选择课程、规划生涯,以完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合格”为前提,充分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成就“特长”,从而为将来的职业化打好基础。
对中学而言,这也有利于特色化发展。学校在办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和社会对人才的成长需要,创建本校特色,也可以更进一步缓解学校的应试压力,推动素质教育更有效落地。
当政策的顶层设计将学生关注的焦点由高校的“大宅门”转向专业和学科的“小门”,初高中教育者就可以更加从容地引导学生提升自我综合素质,铆足全力实现学生的趣味、专长同进入高校后所学学科、专业的高度“匹配”,从根本上改变“学非所长”的不对称现象。
文理不分科,不能满足于“卤水拼盘”
戚若予(江苏省政协委员,资深教育记者)
文理不分科易而融合难;文理不分科的理念没错,但操作困难。
文理分科的情况下,学校和学生通过对一些科目作最大限度的割舍,来保证所选科目的成绩在应试竞争中得到优劣甄别。这就容易导致学理工科的学生缺乏最基本的人文情怀,学文科的人则可能连一点自然常识都没有。
文理分科是一个历史问题,多年来的高考政策又强化了文理分科,这种教育现状甚至前移到初中,这些都是谋求文理不再分科需要克服的困难。
其实,伴随着文理要不要分科的讨论,江苏省的高考政策也经历过频繁变动:之前分科到2002年“小综合”,从2003年“大综合”再到2005年引入平行志愿,都是为了融合文理所作的种种尝试。但以上所有变化只是“教随考改”,考核评价及录取渠道仍旧比较单一。
真正的文理不分科,不应该止于让老师端上一盘“卤水拼盘”,它应该实现“打碎了,再和起来”,亦即打破学科之间的界限,加强学科之间的联系,实现学科之间的交叉渗透和知识融合。
还有一个现实问题,当“文中有理”、“文理混搭”成为现实,学校就需要全面统筹资源,分层跑班、按需分班成为必然,教师、学生、场地与课程的无缝对接显得非常必要。
高考改革必须以考试和招生的分离为核心,不应满足于在考试科目、考试形式上作局部和技术性的修补,而应设计一套着眼长远、改革彻底的教育改革整理方案,否则很难打破当前的应试教育体系,切实缓解社会的考试焦虑。
合并本科批次为高校“更名热”降温
林杰(大学讲师)
合并本科批次,是在机制上给予高校不断向上发展的刺激和动力。
其实,“批次”伴“录取”而生,分批录取是为了方便高考录取操作和有序进行,特别是在高考恢复之初,此举有利于国家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好学校和培养一批优秀人才。但“本一”、“本二”等概念不该被错误使用为衡量高校的社会美誉度的标准。
现实的情况是,将不同类型的高校简单按照统一标准划分为不同批次,这使得公众误解高考录取批次等同于高校的办学层次、办学水平甚至学校实力,误解高考录取批次就是人才培养等级,哪怕一些民办高校的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已经远超很多二本院校,在公众眼中仍然低于二本、三本院校一等。
这在实质上是剥夺了不同批次的高校之间公平竞争、争取优秀学生的机会,也剥夺了学生多向选择学校的权利。
所以,合并本科批次,其实是在对过往把“批次”作为衡量“重点大学”的标准之一的错觉的纠正。这种招考方式的新变化,其实也是一根“指挥棒”,有些高校未必声名大噪,但却可以在某些特色学科建设上拔得头筹,这对名优专业是很好的“报偿机制”,对一些“滥专业”则意味着着退出和淘汰。
合并本科批次,可以倒逼高校自我革新,把绞尽脑汁求“更名”、求升级的精力换一个“宣泄通道”,着力突出自身的办学特色和功能定位,从而在社会上打造出更好口碑。
同时握有多张录取通知书才是高招改革的终极指向
熊丙奇(教育学者)
我一直建议,各地最好等2017年“先试先行”的上海和浙江有第一届新高考学生后,再推新的高考方案。在这期间从中央到地方,要充分调研,且对沪浙的改革进行跟踪、观察、分析、研究,对照两地问题,修正国家方案,制定本地方案。
这样的改革,才具有生命力,才能发挥改革的应有价值。
高考改革要改,但不能随意改,设计方案时,考虑周到、成熟些,会避免后遗症,避免改革变成“折腾”。
过去20多年来,我国高考改革基本聚焦在科目改革上,如果没有录取制度的突破,文理不分科、一年两次考的“改革”,难以起到实际的改革效果。如果在录取制度上仍坚持集中录取,即按照3+3的总分投档录取的话,还是会带来这些问题:基础教育难逃应试模式,即便取消文理分科,所有高考科目的教学还是围绕高考转;将穿插在学年中的学业水平测试计入高考总分,并不能减轻学生备考压力;3+3总分还是学校录取学生的唯一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很难作为录取的参考。
以上海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为例,尽管考生理论上可以参加9所院校的综合评价录取,包括同时填报复旦、交大,乃至可以不放弃考入清华、北大的竞争机会,但归根结底,考生最终只能选择其中唯一的院校,进入录取流程,拿到仅有的1张录取通知。
这其实还不是真正的“一档多投”理念,从长远看,只有当考生手中同时握有多张录取通知书,可以从中进行自主选择时,可能才是高招改革趋势的终极指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