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心尽力兑现竞选承诺

  • 来源:澳门月刊
  • 关键字:竞选 承诺
  • 发布时间:2010-10-27 10:36
  澳门立法会议员、澳门慈善组织善明会创办人陈美仪,曾经做过公司职员,也经营过时装生意,更积极参与慈善机构母亲会的行政工作,自2003年进入珠海市政协,经过数年磨练,已有了不俗的从政经验。2009年接替已经在立法会工作13年的丈夫周锦辉,角逐第四屆立法会选举,並成功当选为直选议员。

  由一个慈善机构的创办人,一步一个腳印地走入立法会,绝非偶然。

  陈议员坦言,身为一位现代职业女性,在美满的家庭生活之余,也要走入社会,参与服务社会工作,人生才更有意义。谈及2009年立法会选举后的第一个会期内的工作体会,她欣然地说,作为新任立法议员,能够在本澳立法会议事殿堂内代表民意、监督政府工作,深感荣幸与责任重大。在过去的一个会期内,自己尽责地审议法案,尽量利用质询、议程前发言等方式表达民意诉求,推动政府完善工作,促进澳门持续发展。虽然立法会的工作量有增无減,但所幸过程当中得到不少热心市民的帮助和反映意见,才能最大程度地做好议员的工作,而在立法会工作所获得的满足感及成就感,成为她全力以赴兑现“全职议员”承诺的巨大动力。

  陈议员表示,本澳立法与行政互动之不足,历来为立法议员及社会所批评,在刚刚过去的会期内,亦並未见有任何改善的方案和进步。

  例如,行政部门提交法案前未能与立法会充分沟通协商,甚至早向社会及市民宣扬,引致市民对立法会议员产生工作疏漏及不能发挥职能的误解;行政部门对议员的质询回覆拖延,未能对问题有效提出解決方案,甚或官话连篇,敷衍了事。这些都是今后必需改善的地方。她直言立法与行政互动不足的责任应在行政当局,因为这是本澳“行政主导”体制所決定的,行政当局应积极改进甚至责成敷衍之官员向市民及立法会尽责。

  就立法会主席建议的“中央立法机制”,陈议员认为绝对是一件好事,並要督促行政当局尽快着手相关的架构启动工作,冀此中央立法机制可达致改善行政部门提交法案的质量,也便於行政部门提交法案前与立法会充分沟通,从而改善行政与立法的互动关係,若能利用现时政府内部有关法律机构的职能,强化有关工作,作出积极的配合,一定能使立法会工作运作更加畅顺及发挥最大的效果。

  谈及对特区政府施政能力的评价,陈议员一针见血地指出,毫无疑问,现时特区政府的行政架构内部碓实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如在土地批给上一直被市民批评为黑箱作业,城市规划上出现杂乱无章等等。

  作为一名直选议员,在新的会期内,将不辜负广大选民的期望,要求特区政府兑现“科学決策”和建立“阳光政府”的施政承诺,尽快完善一连串有关的法律制度,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施政;继续忠於职责、持续跟进市民反映和关心的问题,如督促政府完成《土地法》、《城规法》的修订;关注及质询政府的公共批给事务;医务委员会的儘快成立与医生专业认证问题;新医院儘快公佈详尽方案及落实进行;完善双层社保制度;区域发展与经济多元化、房屋政策的完善落实和优化;青少年教育与成长等。

  最后,陈议员又补充说,在过去一年里,深感肩负着广大市民信任及托付的重责,唯有努力工作方能足以回报,亦有颇多市民向议员办求助,及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诉求要求政府作出改善。她自己也深刻体会到,议员的工作需要更多市民和媒体的支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凝聚更强民意,形成足够的舆论压力,从而推动政府改善工作,促进澳门的持续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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