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司”重构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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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7-29 14:35
按照惯例,今年4月末,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受国务院委托,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年度环境报告。
此时,在外界对于大气、水、土壤这“三大战役”战果的热切期盼下,环保部已对自身内部管理体系动了一场“大手术”。3月初,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成立。
今年是“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新修订《大气防治法》以及“水十条”出台后的第一年,同时也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与人们生活休戚相关的大气、水以及土壤的防污治污的受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新“三司”设立后一直低调运行,直到6月份新“三司”的“掌门人”浮出水面,才让环保部的这次“大动作”引起公众的极大关注。
而不少环保业内专家则认为,新“三司”的设立其实更像是一场“回归”。
从控制总量到改善质量
对于新“三司”的设立,外界早有猜测,抑或说期盼。在环保部于2015年打出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组合拳”之后,一场拿自身“开刀”的行动也在悄然酝酿。在同年8月底全国环保厅局长研讨班座谈会上,陈吉宁谈到“十三五”时期环保工作思路时说,“十三五”时期,环保工作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三大战役,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市场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政府、市场、公众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保目标。
无疑,环境管理转型是打好“三大战役”的关键环节。今年3月3日上午,一张“水、气、土三司成立暨干部任职宣布大会”的照片和司长名单在网上传开。随即,环保部回应,2015年2月,中编办批复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设置水环境管理司、大气环境管理司、土壤环境管理司。经过一年多的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环境保护部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3月启动实施。
根据环保部通报,按环境要素设置水、大气、土壤三个司,是适应新的形势完成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目标的重要改革举措,是促进环境管理转型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主要目的是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的总目标,以水、大气、土壤三个有明确质量要求的环境介质管理为核心业务,理顺内部职责和业务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履行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职能。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王满传认为,“三司”的设立有利于整合有限的资源“对症下药”。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环评专家彭应登则表示,“三司”的设立是伴随着治污形势变化提出的,面对雾霾问题不断突出,水污染事件、土壤污染事件不断涌现,原有的按新、老污染源划分进行排放达标综合管理的手段越来越“力不从心”。在这种情况下,针对水、大气、土壤环境介质进行专项管理,给环保工作提供了新的“抓手”。
而此前,我国自1996年开始,环保工作的主要“抓手”是总量控制。此次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被撤销,意味着我国环境管理的重心从总量控制转向环境质量改善。
年初的环保工作会议上,陈吉宁表示:“环境质量改善是目的,总量控制只是改善环境质量的主要手段之一。”随着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总量减排将不是主要手段。
机构“回归”后的再出发
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不少人注意到,环保部全新改版的官网上,正式公布了新“三司”的主要职能。6月13日,环保部通过《中国环境报》发布通报称,三个环境管理司自组建以来,人员已基本调整到位,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正协调有序推进。目前新设三司的编制、人事和职能已经明确。
环保部官网机构职能一栏显示,水环境管理司负责全国水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内设综合处、地表水处、饮用水处、海洋处、水固定源处、农村处6个内设机构。大气环境管理司负责全国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内设综合处、大气处、区域协调处、大气固定源处、机动车处、噪声处6个机构。土壤环境管理司主要负责全国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内设综合处、土壤处、固体处、化学品处4个机构。
事实上,这是对之前按要素设置机构的“回归”。据了解,1982年,环保部的前身是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下属的一个局级单位,拥有30个处。这些负责对污染物进行治理的处室,就是按照水、土壤等要素进行设置的。6年后,我国进行机构改革,国家环保局成立,升至副部级单位,因为需要削减部门,负责水、土壤、大气等污染防治的处室并入污染防治司,按要素设置机构就被中断了。
按照环保业内人士的说法,这场时隔近30年的“回归”,呼应了去年出台的新修订《大气防治法》、“水十条”以及未来的“土十条”,是从过去粗放、分散的治理方式向要素板块性的整合转变。
除了机构职能被披露出来外,新“三司”的内部人员编制等也浮出水面。在新“三司”运行了3个月之后,其“掌门人”才得以公布。
根据媒体公开报道,大气环境管理司有19个人员编制。6月2日,刘炳江向媒体通报《2016年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相关情况,这是他首次以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的身份面对公众。作为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刘炳江因雾霾问题屡次面对公众与媒体,常被形容为坐在“火山口”上的官员。2016年全国两会上,面对“那雾霾到底能不能治得住”的问题,刘炳江回答:“肯定能治住!像酸雨那样的难题我国都能解决,为什么其他的环境问题不能解决?”
水环境管理司共有20个人员编制,环保部已任命原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李蕾为水环境管理司副司长,主持水环境管理司工作。
土壤环境管理司共有14个编制。环保部已任命原生态环境司副司长邱启文任土壤环境管理司副司长,主持土壤环境管理司工作。
根据环保部的通报,目前,三个环境管理司正按照职责分工,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贯彻落实水、大气、土壤三个行动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在陈吉宁看来,这项工作涉及面非常广,不仅仅是两个司变三个司的问题,还涉及一些流程的重构、与其他改革的衔接,比如与环评制度改革的衔接。
设立新“三司”肯定不会是环保工作改革的终点,也不能期望新“三司”能够一蹴而就解决环境污染的顽疾,但新“三司”的整装出发仍值得期待。未来,新“三司”将按照各自明确的任务、分工、目标和职责,分别对接水、大气、土壤三大“行动计划”,共同向环境污染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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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来环保部首调内部机构
今年6月13日,环保部对外通报称,2015年2月,中编办批复环保部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设置水环境管理司、大气环境管理司、土壤环境管理司。
为此,环保部制定了内部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3月启动实施。
这既是对之前按要素设置机构的“回归”,也是八年来环保部的首次内部机构调整。
1974年10月,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正式成立,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审定全国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1982年5月,第5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决定,将国家建委、国家城建总局、建工总局、国家测绘局、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组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内设环境保护局。
1984年5月,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其任务是:研究审定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提出规划要求,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副总理兼任,办事机构设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由环境保护局代行)。同年12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改为国家环境保护局,仍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领导,同时也是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国环境保护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1988年7月,将环保工作从城乡建设部分离出来,成立独立的国家环境保护局(副部级),明确为国务院综合管理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也是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1998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部级),是国务院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直属机构。撤销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
2008年7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八年后,环保部首次内部机构调整,新“三司”整装出发。
文|《小康》记者 尤蕾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