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证据完全可靠吗?

  • 来源:海外文摘
  • 关键字:DNA
  • 发布时间:2016-10-22 15:30

  DNA技术不断进步, DNA证据在法律中的应用也日益普及,却也日益不靠谱。DNA证据可能引发误判和冤案的事实已经不容质疑,问题在于有多少误判和冤案,以及人们将如何面对和处理这些问题。

  DNA鉴定致少年锒铛入狱

  2002年11月的一天晚上,美国休斯敦人卡萝尔·贝蒂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无意间她看到当地隶属于CBS的KHOU 11电视台的一段新闻节目预告,她不由欢呼起来。“我的叫声太大了,都吓到孩子们了,”贝蒂对我说,“我当时说,‘谢天谢地!’我知道自己这些年来的祈祷终于有了回音。”

  这则预告讲的是休斯顿警察局的犯罪实验室,它是德克萨斯州几家最大型的公立法医中心之一。据估计,该实验室每年要处理至少500起案件的DNA证据,这些案件大多为强奸案和谋杀案,偶尔也有盗窃案和持械抢劫案。在爆料人的帮助下,KHOU 11电视台获得了数十份该实验室处理过的DNA档案,并把它们送往独立专家处进行鉴定。加州大学尔湾分校的刑事学教授兼律师威廉·汤普森向KHOU 11电视台的一名记者透露,鉴定结果令人震惊:即便是对最基础的样本,休斯顿警方的技术人员也常常做出错误的理解。

  卡萝尔·贝蒂全神贯注地看完了整段预告。节目一结束她就给KHOU 11电视台发了封电邮。“我的儿子叫约书亚·萨顿,”她写道,“他被错判有罪。”4年前,16岁的萨顿和19岁的邻居格里高利·亚当斯因涉嫌强奸一名41岁的休斯顿女子被逮捕。该女子告诉警方,她在其公寓楼的停车场上被这两名年轻人劫持,他们开着她的福特“征服者”在城里兜来兜去,并轮流对她实施性侵。

  报案后没几天,该女子在休斯顿西南部的一条街道上发现了萨顿和亚当斯,她拦停了一辆刚好经过的巡逻车并告诉里面的警察,她看到强奸她的人了。警察当即逮捕了两个男孩,把他们带到附近的警局问话。起初,萨顿和亚当斯否认与此案有关,他们都有不在场证据,而且均与受害者原始陈述所形容的面貌不符:她最初描述称,攻击者身材瘦小,然而亚当斯身高1.8米,体重163斤。萨顿曾在高中担任校橄榄球队队长,比亚当斯还高近8厘米,体重则比亚当斯重近23斤。

  萨顿和亚当斯看过很多黄金时段播放的剧集,相信DNA鉴定可以为自己洗脱罪名,因此被拘押期间均同意向警方提供血样。他们的血样被送往休斯顿的犯罪实验室,在那里,一位名叫克里斯蒂·金的法医分析员从血样中萃取并放大DNA,直至浸泡在每个人体细胞中的独特遗传标记清晰可见。显示在试纸条上就是一排交错排列的蓝点。

  接下来,金把检测结果与从受害者体内、衣服上以及“征服者”车后座上发现的精斑中获取的DNA进行对比。她在一个阴道拭子上的复杂混合物里发现了至少3个人的遗传物质,其中包括受害者本人的。金必须做出判断,蓝点图案中是否存在萨顿或亚当斯的遗传标记。最终,在提交给警方及检方的鉴定报告中,她下结论称,萨顿的DNA与阴道拭子上的复杂混合物“相一致”,报告没有提及亚当斯。

  1999年,陪审团裁定萨顿犯有加重绑架罪和性侵罪,他被判处25年监禁。“我知道约书亚是无辜的,”贝蒂对我说,“打心底里知道,但又能怎么办呢?”她给州长和州议员都写过信,可没人愿意帮她。她也曾给纽约冤案平反组织“无辜计划”的律师们写过信,结果对方告诉她,他们通常不接DNA明确匹配的案子。

  “我不相信它有这么厉害。”

  就在贝蒂觉得儿子要把牢底坐穿时,KHOU 11电视台的节目给了她信心。给电视台发出电邮后不久,她接到了KHOU 11电视台调查节目部资深制片人戴维·拉齐克的电话。节目制作过程中,拉齐克和他的团队发现了好几个差点错判的案例——其中一个案例,基于鉴定有误的DNA证据,一名男子被错误地指控强奸其继女。好在这些案例中的辩护律师设法指出了问题,让他的委托人免受牢狱之灾。

  贝蒂把儿子案子的卷宗面呈拉齐克,后者又把它们转寄给威廉·汤普森教授。数十年来,汤普森致力于法医学的研究,早在1980年代中期在斯坦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时,他就开始从批判的视角撰写关于DNA证据的论文。作为DNA证据用于法医学的怀疑者,他亮明了自己“孤单”的立场。“公众把这项技术视为破案的杀手锏而接受它,”汤普森说道,“我却不相信它这么厉害。”

  汤普森和他的律师妻子一起,把萨顿一案的卷宗平摊在餐桌上。他的妻子查看法庭记录部分,汤普森查看DNA鉴定部分。很快,他就发现了一处明显错误:在为受害者创建DNA档案时,金测定了3份样本,两份来自血液,一份来自唾液。由此获得的DNA档案产生了较大差异——原本3份DNA样本的鉴定结果应该完全相同。人们有理由严重怀疑,作为一名技术员,如果不能从同一个人身上获得一致的DNA档案,那她又怎能把诸如来自阴道拭子的复杂混合物搞清楚呢?

  更令人痛心的是金对于犯罪现场证据所下的结论。在仔细查看了试纸条的影印本后,汤普森意识到,金没有料到这样一个事实:萨顿的DNA与“征服者”后排座位上发现的精液样本并不匹配。如果精液来自施暴者之一——基于受害者的叙述,这几乎是必然的,金应该能够从阴道拭子的复杂混合物中萃取出萨顿的遗传标记(此外还有受害者自己的)。然而她萃取出的遗传标记与萨顿的DNA档案并不匹配。

  “这是无罪的证据,”汤普森说,“可陪审团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一证据。”

  KHOU 11电视台派出一名记者飞赴尔湾分校,录制了一个对汤普森进行采访的节目。萨顿的案子则由休斯顿一位名叫罗伯特·维考夫的辩护律师接手,他说服德克萨斯州的一位法官,将DNA证据送往一家私人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就如汤普森预测的那样,这次的鉴定结果与萨顿的DNA并不匹配。2003年春,在被捕4年多之后,萨顿终于获释。

  2006年,联邦调查局(FBI)DNA数据库里一项尘封已久的数据,让警方将目光瞄准了在押重犯丹尼·拉蒙·杨。经审讯,杨供认称,他于1998年和同犯在一辆福特“征服者”的后座上轮奸了一名女子。2007年1月,杨表示服罪。

  案子水落石出后,克里斯蒂·金先是被休斯顿犯罪实验室解雇,不过在律师为她申辩后,她保住了这份工作。律师称,金的错误——从如何分离复杂混合物到如何在鉴定报告中表述随机匹配概率,都是犯罪实验室自身系统存在漏洞导致的,这些漏洞包括疏于监管等。一项针对实验室日常运行的公众调查也随即展开,萨顿的案子是重中之重。负责此项调查的迈克尔·布朗维奇下结论称:“实验室的系统在诸多要点上失灵!”

  汤普森很高兴萨顿可以翻案,这也说明他一直警告人们注意的危险的确存在。“在萨顿的案子之后,我强调的重点发生了转移,”他对我说,“这不再是有没有可能出错的问题,而是会出多少错,以及我们要如何准确应对的问题。”但在科技进步使DNA证据被人们广泛使用并信赖的同时,这一问题却变得更加难以回答。

  大众对DNA鉴定近乎迷信

  现代法医学里有着大量的估算。1990年代,一系列备受瞩目的诉讼案增强了对于法医证据的倚重。一些长期被应用的犯罪实验室方法风光不再,或彻底被证明有误。比如可追溯至17世纪末塞勒姆审巫案的咬痕分析法,如今被普遍认为并不靠谱。一直被认为具有“唯一性和可重现性”的弹道测试,也被美国国家科学研究委员会认为存在问题。2004年,FBI被迫发表了一份道歉声明,原因是这年春天西班牙首都马德里的列车爆炸案后,由于在一个装有引爆装置的塑料袋里发现的部分指纹“百分之百”匹配,FBI错误地将此案与俄勒冈州的一位名叫布兰登·梅菲尔德的律师联系起来。去年FBI还承认,他们利用毛发微观比较分析法对证物重新鉴定,结果发现至少90%的案件存在着错误。

  DNA定型法与此不同,作为一项绝对可靠的技术,它源自无懈可击的科学,由一门学科生发而来,并被全球各地的研究者研究和证实。这项技术的先驱是英国遗传科学家亚力克·杰弗里,他在1984年研究基因排序时偶然涉足这一领域,并很快将其应用于法医学领域,帮助英国米德兰兹警方破获了数起悬而未决的凶杀案,捉住了真凶。这一事例以及杰弗里的发明,当时成为世界各大报纸的头条新闻。“有一种说法称,亚力克·杰弗里博士的所作所为对全世界的犯罪小说作家造成了伤害,因为他们的作品常常围绕可疑的身份和不明的家世展开故事。”前侦探约瑟夫·温伯在其关于米德兰兹谋杀案的作品《鲜血》中写道。

  人类遗传学已将法医学引领至一个新的时代。美国和英国的几家私人公司从中嗅出了商机,成立了法医DNA实验室。“只需一次鉴定,便获确凿结果,就是这么神!”塞尔玛监测中心在一则广告中这样表示,该公司是美国最早将DNA定型法市场化的公司之一。

  除了纠正错判的案件外,DNA也是确定有罪的必不可少的证据。联邦和地方犯罪实验室开始成倍地增加,涉及DNA证据的案件数量同样在增多。2000年,就在萨顿被宣判有罪后的第二年,FBI的数据库在建成后的头两年时间里,收录了近50万份DNA档案,对1600起刑事调查起到了帮助。如今,该数据库收入的DNA档案已高达1500万份,仅去年就促成了数万起案件的侦破。

  随着普通大众慢慢认可DNA的鉴证作用,庭审专家开始谈论一种“CSI效应”,它指的是受犯罪题材电视节目熏陶的陪审团成员,只要一听到“DNA”这3个神奇的字母,就会做出有罪的裁定。2008年,美国密歇根州审理重罪的唐纳德·E·谢尔顿法官进行了一项调查,他从该州安娜堡市随机选取了1027名陪审员,询问他们在刑事审判中期待检察官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有四分之三的受调查者称,他们希望在强奸案审判中有DNA证据;将近一半的人说希望在审理谋杀案或谋杀未遂案中有DNA证据;22%的人希望不管审理什么案件都会有DNA证据。谢尔顿引用一位地方检察官的话称,“他们希望我们拥有最先进的技术,就像电视里演的那样”。

  谢尔顿发现,陪审员的上述期望并不影响他们如何做出裁决,但另有一些研究显示,DNA可有力推动庭审的进展。最近澳大利亚的一位研究人员发现,有DNA证据的性侵案达成判决的可能性是没有此类证据的两倍,做出有罪判决的可能性为33倍;有DNA证据的凶杀案达成判决的可能性是没有此类证据的14倍,做出有罪判决的可能性为23倍。如同英国纳菲尔德生物伦理学理事会在一项关于法医证据的重要研究中指出的那样,仅仅获悉检方意欲引入DNA匹配手段就足以使被告低头认罪。

  很自然地,DNA对比分析法的重要性已经上升为所有法医技术之首。2009年,美国国家科学研究委员会在一个颇具影响力的报告中写道:没有其他法医手段能够始终如一地以高度的确定性,来证实证据与某一特定的人或来源之间有联系。

  DNA鉴定存在主观性

  亚力克·杰弗里在1980年代中期发明出DNA定型技术时,受制于当时的科技水平,只能进行对比检测,数量较多的样本对数量较多的样本——如果没有足够多的生物物质(血液、精液、黏液),就不能进行DNA鉴定。不过时至今日,多数大型实验室可以运用先进的萃取装备,从最少量的样本中获取可用的DNA,比如所谓的“触碰DNA”技术,能从窗玻璃上模糊不清的拇指指纹中,或肉眼看不见的唾沫星里提取DNA。还有从复杂混合物中识别出某个人的DNA档案的技术,如同萨顿一案中从阴道拭子里萃取DNA档案那样。

  这些进步大大拓宽了法医证据的领域,但也增加了法医分析员的工作难度。要理解他们分析的复杂混合物到底有多复杂,以及这些分析工作到底有多容易出错,可以稍稍回忆一下高中时学过的生物课程:我们每个人都与这个星球上的其他任何人拥有99.9%的相同基因。然而在我们每条DNA链的特定位置,遗传密码会以各不相同的形式重复出现。这些变化,即等位基因,在全球范围内只由规模相对较小的一部分人口共有。要判断一滴血到底是来自一名连环杀手,还是来自美国总统,就要比较DNA链上尽可能多的特定位置的等位基因。当法医分析员在13处位置比较等位基因时——这是大多数实验室采取的标准做法,两个没有亲属关系的人完全匹配的概率小于十亿分之一。

  若检测的是混合物,这道数学题就更复杂了:一份样本如果来自两个人,那么要比较的等位基因就要翻倍;如果来自3个人则是3倍。分析员必须确定样本来自多少人,以及每种等位基因的主人。如果样本很少或发生了降解,等位基因就有可能无法出现在某些位置,或出现在本来不会出现的位置上——突然地,我们讨论的事情变得像是一种诠释性行业,而非客观科学。

  英国伦敦大学学院认知神经学家依迪尔·道尔,和美国博伊西州立大学的生物学及刑事司法学教授格雷格·汉普伊基安开展的一项突破性研究,确切表明了解读复杂混合物有多么主观。2010年,道尔和汉普伊基安获得了一起强奸案的庭审文书,这起发生在美国乔治亚州的案件于2002年依照DNA定型技术达成了判决:涉及被告的证据是一名意欲获得轻判的共同被告的证词。两名法医下结论称,被告不排除是受害者体内发现的精液混合物的来源之一,这意味着他的DNA可能与从精液混合物中检测出来的DNA相匹配。被告被判定有罪。

  道尔和汉普伊基安把DNA证据给了17家实验室的技术人员进行鉴定。为确保结果公正,他们没有透露案子的判决结果。所有技术人员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在该领域的平均从业时间为9年。道尔和汉普伊基安请他们确定混合物中是否含有来自被告的DNA。

  2011年,此项鉴定的结果被公诸于众:17位技术人员中,只有一人认定被告不排除是混合物的来源之一;12人告诉道尔和汉普伊基安,混合物中检出的DNA将被告排除在外;4人表示不确定。换句话说,假使后面这16名技术人员中的任何一人负责最初的DNA鉴定工作,这起强奸案的判决结果就有可能完全相反。在该项研究的结尾处,道尔和汉普伊基安引用早期DNA鉴定领军人物彼得·吉尔的话说,关于混合物的来源,“如果你让10个人鉴定同一份混合物,就有可能得到10种不同的结果”。

  “讽刺的是,这是一项被认为能在法医领域内消除主观性的技术,”纽约大学法学教授艾琳·墨菲说道,“但对时下运营的犯罪实验室深入研究后,你就会发现主观性仍然存在:鉴定标准摇摆不定,培训水平忽上忽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可怕的DNA转移

  墨菲去年出版的《细胞内幕:法医DNA的阴暗面》一书,详细讲述了数十起运用DNA定型技术却错得离谱的案件,其中有些近乎闹剧。比如追查了15年的“海尔布隆魅影”,从1990年代末至2000年代早期,警方共在欧洲的40多处犯罪现场发现了此人的DNA,被关注的DNA却并非来自一个连环杀手,而是来自奥地利某工厂的一个工人。原来警方曾在该工人所在地区做过拭子检测,这名工人的DNA于是被收集上来。还有一些酿成了悲剧,如非洲裔美国少年德怀恩·杰克逊,他在2003年面对确凿的DNA证据承认了抢劫罪名。可到了2011年,负责鉴定的内华达警方坦陈,他们的犯罪实验室当年把杰克逊的DNA与真凶的弄混了。至此杰克逊才被确定无罪。

  墨菲还详细讲述了最令人不安的一点:DNA证据有沾染或转移的风险。2012年,加利福尼亚警方逮捕了有非暴力犯罪前科的流浪汉卢基斯·安德森,原因是他涉嫌在富翁拉维什·库姆拉位于圣何塞的山麓公馆里将其杀害。警方在库姆拉的指甲内发现的生物物质与数据库中安德森的DNA相匹配,于是将破案重点对准了他。入狱5个月后,安德森的律师提供的证据显示,案发之前,安德森在当地一家医院里接受过戒毒治疗。同一名医护人员在接到库姆拉公馆的求救电话后,匆匆赶到犯罪现场,将一个氧气监测装置放到库姆拉手中,不经意间将安德森的DNA留在了现场。

  在墨菲看来,安德森一案揭示了一个可怕的问题。做DNA鉴定,无疑存在着沾染的风险。但至少沾染可以通过细心与技术的正确运用来避免。但DNA转移——人与人及人与物之间的细胞迁移——在我们与人接触、谈话、干洗衣服时是不可避免的。1996年的一项调查显示,一件沾有精液的衣服放入洗衣机洗涤时,机内的其他衣服也会沾染这件衣服上的精子细胞。此外,因为我们都会脱落不同数量的细胞,一件物品上能检测出的数量最多的DNA,并不总会与最近触碰到它的人的DNA相符。打个比方,我可能在上午10点拿过刀,但分析员在当天检测刀柄时,可能会发现我妻子的DNA——她在4天前用过这把刀,而且数量更多,更完整。又或许分析员会发现一个根本没碰过这把刀的人的DNA。最近有一项研究,要求受试者与同伴握手两分钟,然后拿起一把刀。但在检测刀上的DNA之后,发现DNA来自同伴的可能性为85%;认为受试者是DNA主要来源或唯一来源的可能性仅为20%。

  考虑到DNA转移的几率较大,仅仅在犯罪现场发现DNA便不足以定罪。而让墨菲等专家担心的是,DNA鉴定技术的进步让人们越发不重视实物证据。一项被称为“低拷贝模板分析法”的新技术,通过将DNA片段复制到一份足以进行检测的样本中,能从千亿分之一克的遗传物质中提取出完整的DNA档案。这项技术不仅样本沾染和等位基因脱扣的风险较高,而且还容易把某个从未到过犯罪现场的人牵扯进来。考虑到对codis数据库越来越倚重——它可以让警方利用DNA样本来搜索潜在的嫌犯,而非只是去核实已经明确的嫌犯到底是不是真凶,无罪证据更加凸显出其必要性。

  但旧金山律师碧卡·巴尔洛认为,当前的司法体系不容许人们对其怀有哪怕一丝戒心。在很多政府出资的犯罪实验室里,技术人员都被警察和检察官紧盯着要检测结果,他们还可能与技术人员在同一栋楼里办公。先入为主的隐患随处可见,“分析员有可能被告知,‘我们捉到嫌犯了,这是他的DNA。检测一下阴道拭子,再跟嫌犯的对比一下。’”巴尔洛说,“于是分析员照做了,不过他们也可能被告知各种与此不相干的事情:受害者只有6岁,精神受到创伤;犯罪行为令人发指。”

  电脑软件验算能解决问题吗?

  DNA鉴定中出错的可能性在增加,这也催生了一种适合数字时代的解决方案:自动操作,或者说“做任何主观决断时,将人完全排除在外”,就如DNA鉴定公司Cybergenetics的CEO马克·佩林最近向我谈及的那样。

  1990年代,作为基因组技术的研究员,佩林在卡内基梅隆大学工作过一段时间,期间对DNA定型技术产生了浓厚兴趣。佩林说,面对复杂的DNA混合物时,分析员往往会得出错误的结论。这也促使佩林这位经验丰富的程序员着手开发一种做DNA鉴定时可免于推测,而且能更快得出结果的软件。1996年,佩林辞掉了卡内基梅隆大学的工作,和妻子瑞尔·戴维及几名核心员工一道,致力于开发一种名为“TrueAllele”的软件。

  TrueAllele的核心是一种计算程序:试纸条上的数据被上传到电脑里,经过概率模型的处理,最终软件会给出一个概率比——可能性与偶然性之间的对比。佩林向我举了一个例子:一家实验室检测了在凶器上发现的复杂DNA混合物后,将数据提交给TrueAllele,它能够测算出凶器与嫌犯配对成功的可能性“五万亿倍于偶然性”,凭此几乎可以肯定嫌犯接触过凶器。有了TrueAllele,分析员们就不必再吃力地盯着设备,对比检测出的DNA与嫌犯的DNA了。“这些工作我们的软件都能做,而且更准确!”佩林骄傲地说。他没有告诉我每年会卖多少套这种软件,只是表示,阿曼、澳大利亚及美国11个州的犯罪实验室采购了TrueAllele。

  对于佩林的批评也一直存在。威廉·汤普森便指责佩林不将驱动其软件的计算程序公诸于众。“你这是暗箱操作,”汤普森说,“数据进去后,结论就出来了,我们并不完全明白这中间发生了什么。”在佩林看来,这些批评就是一种酸葡萄心理的表现。“依靠被证实有效的机器,而非专家来获得准确无误的答案,这种理念会遇到不可思议的阻力。”他说。

  2012年,荷兰的两位开发者欣达·阿内和杰洛恩·德容推出了Lrmix Studio,这是一款免费的、开放源代码的DNA鉴定软件,用户可利用这款软件开放的代码,对其进行研究和改进。

  纽约大学法学教授艾琳·墨菲表示,如果概率性的DNA鉴定要被司法界广泛接受——她认为将来会这样的,它就得增加透明度。“DNA鉴定的问题在于缺少怀疑态度,缺少必要的压力,”墨菲说,“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传统方法的不足之处了吗?确实这样;有人对更新的技术感到不安吗?是的,可那只是因为,进步并不意味着不会犯错。”

  2014年4月3日,休斯顿市关闭了早先的犯罪实验室,所有DNA鉴定工作被移交到一家新的机构——休斯顿法医科学中心。与其“前辈”不同,它并非由休斯顿警方管辖,而是一家独立自主的机构。

  承受巨大压力的休斯顿市,正在努力摆脱法医DNA鉴定的混乱史。2014年6月,《休斯顿纪事报》报道称,早先的犯罪实验室中一位名叫皮特·伦茨的分析员,在休斯顿警方的内部调查中被发现有渎职行为,包括程序失当、说谎和篡改正式记录等。之后伦茨从实验室离职,他在实验室工作期间经手的将近200起案件——其中包括51起谋杀案,则被重新调查。

  去年夏天,约书亚·萨顿因涉嫌殴打时任女友的一位朋友而遭逮捕。他在狱中待了将近一年之后被保释出来,如今正在候审(萨顿拒绝接受对他的指控)。母亲贝蒂认为儿子的问题是他1999年被监禁造成的。“他的童年被偷走了,”她对我说,“没有毕业舞会,没有约会,没有高中毕业典礼,什么都没有,他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我问她恨不恨DNA鉴定。她笑了:“哦,不会的。DNA是科学,你怎么能恨它呢?我只恨那些把它搞错了的人。”

  [译自美国《大西洋月刊》]

  马修·萨尔/文 张文智/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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