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与伦敦课程奇幻之旅

  • 来源: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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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4-16 10:15

  大二时通过申请纽约大学的海外学习中心,来到伦敦学习。在纽约大学本校上课和到伦敦学习中心最明显的区别是:课堂的规模和考勤制度不同。

  达尔文主义的课程

  通常,我们在考勤较松的课上会感觉自在,例如,纽大本部的认知心理学课。虽然课堂人数很多,但教授很自信,从来不记考勤。尽管这门课各种理论和相关实验内容特别多,需要很强的理解和记忆能力,但教授的PPT内容清晰,图表归纳详细,再加上助教在讨论课上的辅导,我们反而感到学习起来很轻松,甚至偶尔会溜出去晒晒太阳、逗逗鸽子。我还挺喜欢这种教学方式的,这大概就是“大学达尔文主义”的课程打开方式吧。

  上大课的好处是你可以“人在曹营心在汉”,而在小课堂里你想溜号都很难。伦敦学习中心的课堂规模都很小,没有助教辅导,教授几乎包揽所有教学任务。

  给我们上哥特文学课的教授虽然年龄很大,但是讲课生动,尤讲哥特文化起源时画面感极强。上课一副“我讲你听”的传统做派,我们只管上课做笔记回家看书。有时教授会带来老电影,给课堂增添哥特风格的悬疑气氛。我记得其中的一部电影里,主人公正在路边的房子里避雨,突然听房主说这里被诅咒过,于是气氛变得诡异起来。教授却说,他最喜欢电影里“来,吃个土豆”这句台词出现时的滑稽场面。

  因为早期电影拍摄技术不高,人物化妆相对简陋,演到有悬念的部分时往往令人发笑:不是双方的打斗和挣扎过于戏剧化,就是故事情节还不够曲折,显得那些反派角色很呆萌。

  还有一次,在讲《吸血鬼德古拉》这本书的时候,教授让我们都咬一下自己的胳膊,问我们发现了什么?大家一脸茫然。“德古拉受害者脖子上只有两个圆点的牙印。你们的牙印也是这样吗?”我们看着胳膊上的两排牙印,摇了摇头。“也许吸血鬼的虎牙更长?”有人问道。

  教授说:“只有蝙蝠才会留下那样的印!德古拉会变成蝙蝠去袭击别人!”“那蝙蝠的下牙不会留印吗?”一个学生问道。我们以为教授会无言以对,谁知他笑了,并得意地说:“显然这个作者没有被蝙蝠咬过。”

  在纽约本校,每门课除了一周两次的教授大课之外,助教还给我们上一次小班讨论课。教授们乐于传道和授业,助教们则负责给我们解惑、批改作业、指导我们写论文。讨论课一般会围绕课堂内容主题展开。发言通常是按座位顺时针轮流进行,我们也会提出各自的问题跟助教交流,有空时还聊聊人生。与教授的交流多是通过邮件进行的,有时我们也会在办公室开放时间向教授当面请教。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文化与文化背景”这门课的助教。她正在读文学博士,原是位中学英语教师,人非常和蔼。她对我们在讨论时提出的不同观点都很包容,也鼓励我们以自己的思考方式形成对同一作品不同的见解。

  她办公室的门永远开着,只要约好了时间就可以过去和她“聊人生”。多亏了她,我完成了一篇至今引以为自豪的论文:《论〈威尼斯商人〉中“节俭”、“奢侈”概念与爱的关联》。

  在伦敦学习中心,教我们十九世纪文学课的教授很年轻,也很讲民主。上课时,我们首先轮流介绍自己眼下正在读的小说,然后提出一个问题供大家讨论。教授善于交流,喜欢听每个人的发言,从不否认我们对小说的解析,你不会为自己或过于大胆或过于粗浅的见解感到尴尬,而且常常由我们的讨论带动着课堂的方向。我很享受这样的教学方式,教授的点头和赞许是不是也说明她从学生的讨论中获得灵感了呢?

  在学习狄更斯小说《荒凉山庄》时,教授还带我们去参观了狄更斯故居,看到了小说里提到的酒吧、旅店和法院等旧址。参观那天阴天,雾蒙蒙的,让我们体验了小说开头那“到处都是雾”的景色,就好像穿越到了十九世纪的伦敦街头。

  论文写作&创意写作

  在纽大读书时,最让大一新生抓狂的必修课是论文写作(Writing the Essay)。这门课看起来并无特别,但学起来很特别,教授让我们用类似大学申请文书的结构对别人的论文进行升华。我在高中有写学术论文的经历,但从来都是站在一方或中立的角度辩论某个话题的利与弊,从没有在文中提取过个人经历或将话题“夸大”,变成一个更深奥难解的问题。

  记得我们在写作课上学过一篇厄苏拉犯焕伎肆值穆畚模髡咴谖闹斜泶锪硕缘酱Τ渎胍舻南执缁岬睦Щ螅⑻岢觥拔奚肪郴岣舜雌舴ⅰ钡穆鄣悖髡叩挠镅约浜梦颐鞘鋈硕哉馄恼掠惺霾煌慕舛痢?

  我们以为这就是高级的阅读理解,写一篇文章论述一下作者是什么意思就好了。结果我们被告知还要寻找另一篇主旨相似的文章,不仅要对这两篇文章的中心思想进行概括,还要参考着个人经历加入自己的论点,让“无声”这个概念再上一层楼。

  这些要求对于我们这些成长在嘈杂的有声现代世界的九零后来说真是太难了。等我们终于吭哧瘪肚地编够了字数,以为这就完事儿了,教授又摇了摇头说:“你们对这篇文章的理解都歪到哪儿去了啊?” 天哪,这还有正确答案?如此奇葩的写论文方式我还是头一次遇到!虽然升华后的文章也得到了不错的成绩,但对原文的初衷还是不甚了了,也许教授就是在训练我们的抽象思维能力吧。

  大一那年,我陷于各科论文的写作之中,感觉满脑子的创意没处释放。于是在暑期参加了一个小说写作项目(Writers in New York):寻找写作素材、发展角色性格、分析作品内涵、倾听作家朗读……教授来自希腊,尽管她年近半百,但思想非常开放。她建议我们读自己喜欢的书,不用考虑其风格和知名度,也不要把阅读当成任务。

  大二,我在伦敦学习中心也选了一门创意写作课。但这个教授的风格却偏于保守和严谨,让我感觉又回到了大一论文写作课的折磨中。例如,教授总是训练我们模仿课上所学作品的语言或主题进行写作。我们写过书信形式、讽刺风格还有韵律如儿歌的诗。我们也用对话、内心独白、第一人称等方式创造了各自的作品,并相互对作品进行口头评论,有时还像文学评论家那样分析每个人的写作优势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在对我们的作品进行评价时,教授则更在乎语言是否通顺、用词是否准确、结构是否缜密,对作品创意的分析和鼓励却很少。我们认为有些作品的写作创意蛮好的,但却得不到教授的肯定。所以,我这个喜欢异想天开的“哈迷”对这门课的打开方式感到有点意外。

  “大一研讨会”(Freshman Seminar)这门纽大本部必修课,因为大家选择的话题都跟文学相关,所以学校给我们分配了一个教创意写作的教授。这位老先生总是鼓励我们开心地创作,还夸我们都太有才了,美得我们找不着北。更有意思的是,当我们去办公室跟他请教时,还能得到一次赞美。他说,读我们的作品比看他自己写的小说还开心。

  这位教授不仅乐观,而且幽默感十足。他每次来上课都要迟到14分钟,让准备离开的我们哭笑不得。看到他那憨态可掬的样子,我们也不忍心逃课。于是每个周一的早晨我们都端着超大杯咖啡去听他神聊。

  上高中时,我常用中英两种文字进行写作,这开启了我的“双语模式”,思考的时候中文英文会相互掺合,有时英文词库甚至大于中文,有时相反,给我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幸运的是,在伦敦学习期间我们赶上了一年一度的文学节,聆听了各国作家们的作品朗读。其中,一位旅居英国的土耳其作家说,用两种语言写作是一件很奇妙又很纠结的事。她擅长用母语写忧愁的故事,用英语写激情的故事。换了语种仿佛就像变了个人。我在用中文和英文写作时也有这种“人格分裂”现象。之前一直困惑于这种感觉,这位作家的话让我释然了。这是我在伦敦创意写作课上的特别收获。

  文/马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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