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庆家的玉米面为什么那么贵?

  • 来源: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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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4-27 10:03

  秋日收割季节之后的北方农村,是一场颜色的盛宴。

  虽然地里已经光秃秃了,然而场院里、窗台上摆着火红的柿子、暗红的大枣,角落里码着还没入窖存放的大白菜,远看是淡淡的草绿;廊下挂着的,则是金黄色的玉米棒子,似古时的珠玉帘子。

  玉米的学名叫玉蜀黍,河北叫棒子,山西叫玉茭子,西北叫苞谷,烤着吃,煮着吃,都有一种野趣。农村磨玉米面,似乎分粗细两种,粗粒的叫棒渣儿,可以和其他的粮食一起熬粥,细粉末状的叫棒子面儿,夏天缺少食欲,一碗加了糖的棒子面粥,永远能喝下去。

  长大后最令人印象深刻的玉米,是在昆明吃到的苞谷粑粑,汪曾祺在西南联大时也吃过,是用嫩玉米磨成的粉做的,有一点咸味,包在玉米皮里卖,那种玉米的香气,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中国人吃玉米的时间不长,《金瓶梅》里,却可疑地提到了两次,第三十一回的“玉米面玫瑰果馅蒸饼儿”和第三十五回的“玉米面鹅油蒸饼”。这两样点心都是西门庆家宴席所用,丫鬟偷偷拿出来给奶妈吃,说明平时吃不太到。

  这种谷物的原产地是美洲,美国是世界第一玉米生产国,八十年代,汪曾祺去美国,专门到海明威农场参观,一家人有几千亩地,主要种玉米。“玉米随收随即在地里脱粒,然后就运送谷仓,只要两个人就行了……海明威夫人说北京是很美的城市。我抱了她一下。她胖得像一座山。”

  玉米的传播,源于哥伦布的探险。哥伦布把玉米带回,献给了西班牙国王,很快在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开始大批量种植。1511年,葡萄牙的航队来到亚洲,先占领马六甲(Melaka),设总督掌管贸易。五年后首航至我国广州。据《明史》记载,正德十三年(1518年)佛朗机“遣使臣加必丹末等贡方物,请封;始知其名”。所谓“佛朗机”,是我国明代外交机构对葡萄牙和西班牙的混称。葡萄牙人希望和中国建交,但明朝却拒绝了,原因是葡萄牙占领的马六甲,当时是与中国友好的满剌加国。

  不过,葡萄牙人并没有失望,他们赖在广东不走,并且买通了当地的镇守太监,设法使其中一个叫亚三的使臣进京见到了正德皇帝。正德皇帝对于这个洋人十分感兴趣,不仅不加责罚,还把亚三带在身边,甚至巡视南方,这位葡萄牙人也随侍在侧。

  六十年之后,浙江人田艺蘅所著的《留青日札》,第一次出现了一种叫“御麦”的食物,御麦就是玉米,葡萄牙语里的“玉米”为“milho”,和“麦子”的发音接近,当时欧洲只有佛朗机人会种植玉米,由此可见,玉米应该是由葡萄牙人传到中国的。

  虽然有些文献记载里认为,玉米传入中国的时间更晚,应在嘉靖四年到嘉靖九年之间,但我还是认为,佛朗机使臣对于正德皇帝的那次觐见,直接促使了玉米的引进。这种御用的谷物,最初可能只是在上林苑或者蕃育署这样的地方种植,后来才逐渐传入民间。

  “御麦”渐渐变成了“玉麦”,这个词至今在陕西、四川甚至苗乡还被人用来称呼玉米,磨成的粉则成为“玉麦粉”。根据《金瓶梅》成书年代可以推断,那时玉米的普及率不太高,仍旧是“皇家御用”的食物,难怪西门庆如此珍视,宴请客人时,才舍得用玉米面和玫瑰馅儿或鹅油馅儿,完全是细点的做法。这时的御麦大概不会想到,几百年之后,它将成为全球最普及的农作物之一,拯救整个饥饿的世界。

  (陈燕婷摘自《看天下》)

  李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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