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力推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
- 来源:广东经济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7-06-20 11:55
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成为创新驱动核心战略
科技创新平台是加强前沿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的基础工程、核心阵地和支撑力量。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部署推进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建设,着力打造多主体、多类型、多层次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全面提速。目前,全省各类重点实验室达 291 家,其中在粤国家重点实验室 26 家,省重点实验室 265 家,均比“十一五”期末翻一番;各类工程中心2037 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205 家,分别为“十一五”期末的 4.5 倍、6 倍;科技服务机构 1836 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34 家,生产力促进中心 142 家,分别比“十一五”期末增加 20%、120% 和 18%;新型研发机构 180 家,比上年增长 45%。二是科研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类重点实验室承担项目 4.3 万多项,是“十一五”期末的 1.5 倍,其中国家级项目约 1.1 万项,获得项目资助192亿元,获得发明专利超过2.1万件,在基因测序、精准医疗、超材料技术、移动通信 5G 技术等国际创新前沿领域确立领跑优势。工程中心建设累计投入超过 474 亿元,实现新产品产值达 1.2 万亿元,比 2010 年增加 3 倍。三是创新人才集聚效应明显。全省各类重点实验室集聚了 4600 多名高端创新人才,培养了一大批年轻科技人员。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为企业累计培养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 5000 多名。新型研发机构共有研发人员2 万多人。四是科技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交易、科技公共服务、科技企业孵化和创新创业服务等方面建成一批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机构和平台,基本覆盖了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与应用开发研究、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等在内的创新全链条。总的看,广东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已经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广东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整体规划布局不够。一直以来,广东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在科研规划、全链条引领方面缺乏持续、统一的顶层设计,导致建设层次不清、分类指导不够,特别是高水平的平台建设力度不足,如广东国家重点实验室数量与北京、上海、江苏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二是科研创新能力尤其是协同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实验室、企业、工程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之间各自为战或相互脱节的情况较普遍,缺少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联动合作,围绕重大任务、集中优势力量协同攻关创新能力不强。部分平台存在科研设备陈旧、科研场地不足等问题。三是管理机制有待创新完善。相关部门在平台管理上缺乏协调统一的机制,存在分散建设、多头管理现象。对平台的整体评估体系不够科学,考核指标多倾向于研发成果的理论性,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四是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政策仍不配套。对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关中介机构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科技成果转化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潜在风险导致科研人员转化意愿不够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我国广东经济已进入结构调整、动能转换、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指出,要充分发挥科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重大创新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实验室,积极提出并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胡春华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广东建设成为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这是国家赋予广东的神圣使命。加强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是优化整合资源,提升广东原始创新能力、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的迫切需求,也是着眼未来,增强广东创新发展后劲、增创发展新优势的有力抓手。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推进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真抓实干,加快形成全省科技创新平台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的部署,以实验室体系建设为引领,促进高水平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增加源头创新供给;以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为依托,着力解决产业发展面临的核心共性技术和重大前沿技术问题,提升产业竞争力;以科技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为支撑,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助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力争在 2017 年,全省初步形成一个布局合理、结构优化、链条完整、功能互补、质量较高、支撑有力,具有广东特色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到 2020 年,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实现体制机制灵活、运行高效、国内一流、特色领域国际领先的目标。
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推进中要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加强统筹整合。聚焦产业及社会发展需求,结合优势领域和重大科技资源布局,加强前瞻部署和资源整合,确保资源有机结合,有效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二是突出协同创新。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各类创新平台发挥比较优势,创新合作方式,通过共同承担科研任务、联合攻关等,提升协同创新能力。三是注重开放共享。推进各类创新平台全面开放和交流合作,推动重大科技创新资源最大限度向全社会开放,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平台之间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资源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互联互通。总之,要统分结合、变散为聚,增强平台体系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
加快完善全省实验室体系
实验室体系是开展前沿基础研究和高水平应用基础研究的重要基地。必须加大全省实验室体系建设力度,依托各级各类实验室,在相关研究领域占领制高点,更多地变“跟跑”为“并跑”以至“领跑”,努力推动广东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流创新高地。
(一)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定位科学、层次分明的实验室体系建设
加快制定出台《广东省实验室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广东省实验室建设方案》,强化分类指导、择优重点培育,强化布局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合理性。一要积极筹建和申报国家实验室。以国家战略任务为导向,在海洋、环境科学、先进高端材料、空天通信、生命与健康等领域,选择若干国家重点实验室组团、国家工程中心组团等作为重点培养对象,采取“边申报、边建设、边完善、边提升”的办法,积极筹建和申报国家实验室,打造成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重大创新平台。二要集中力量启动广东省实验室建设。以培育创建国家实验室、打造国家实验室“预备队”为目标,设置专项发展资金,通过整合广东优势科技资源,依托全省在相关领域最具优势的创新单元,在前沿技术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建设若干突破引领、学科交叉、综合集成的广东省实验室。从 2017 年起,在海洋、环境、先进高端材料3 个领域先行建设,启动组建南海联合研究院、环境科学联合研究院、大型材料科学研究实验基地,争取到 2020 年,建成省实验室 5 家左右。三要稳步落实国家重点实验室倍增计划。鼓励和引导省内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对接广东产业发展及民生需求,重点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生命健康等新兴领域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引导和组织一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开展具有行业代表性、技术前瞻性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攻关,建设一批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快推进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鼓励粤港澳申报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围绕军民融合发展,鼓励军民共建。到 2020 年,力争全省国家重点实验室数量跃居全国前三位。四要推进省重点实验室“提质培优”。坚持建管结合、动态管理,实行“整改一批、淘汰一批、升格一批、新建一批”方案,对研究方向近似、关联度较大和资源相对集中的省重点实验室进行优化重组,到 2020 年,基本淘汰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未能达到建设目标设定要求的重点实验室。每年新建一批省重点实验室,对优秀省重点实验室,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调动和发挥当地政府和依托单位对实验室建设的积极性,实现省、市和依托单位联合共建,争取到 2018 年实现全省地级以上市重点实验室全覆盖。
(二)创新管理机制,提升实验室创新能力和活力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设决策、管理和运行科学高效的新型实验室。一要优化内部管理。探索理事会管理模式,由理事会负责发布整合利用资源、强化监管运行、批准经费预决算等决策性指令。赋予实验室相对独立的实体地位和足够的自主权,优化实验室主要负责人选聘与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对实验室的发展规划和重大科研论证的指导作用,引领实验室长远发展。各实验室可建立相对灵活的经费使用标准,改进科研经费结转结余资金处理方式,保障科研工作有序开展。二要创新外部管理。明确各主管部门责任,避免多头管理,形成相对集中统一的管理。推行实验室依托单位管理责任制,建立依托单位科技信用管理系统。在研究基础好、竞争性强的学科领域和方向,探索以招投标方式认定实验室建设项目。三要健全科技成果激励机制。探索实验室科技成果激励机制,赋予实验室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加快将成果推向市场。落实各项科研人员激励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资金统筹制度,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实验室设立科技成果转化部门,试行成果收益的合理部分用于激励成果转化行为。
(三)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依托,推动实验室体系向更高层次发展
要以国家在广东布局建设的 7 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依托,发挥其聚集、辐射和平台优势,加强与国家科技创新机构开展广泛、持续、深入的合作与共建,积极推进广东国家大科学中心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强强联合。围绕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之间的交叉领域研究方向,成立精密离子物理实验室、白光中子源国防应用实验室、先进能源与材料研究中心等一批联合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围绕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建设中子科学城、离子科学城、民用核技术产业园、生物医药园、新材料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园、“互联网 +”产业园等产业化平台,增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研究成果产业化的集群效应。与此同时,要支持和鼓励各类实验室围绕国家和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提升实验室服务地方、服务产业的综合能力。
加快完善全省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依托企业研发机构、新型研究机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建立聚焦广东优势支柱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解决产业发展核心共性问题和重大前沿问题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广东产业向中高端攀升。
(一)统筹推进广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牵头、多方参与、独立运作”的原则,在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下,由产业技术联盟牵头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具有“领跑”技术的企事业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企业、高校与科研院所,共同投资、合作经营、自负盈亏,建立广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同时,支持具备较好创新基础的企业积极申报建设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升级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力争到 2020 年,全省建成 3 ~ 5 家在推动产业技术创新上起到核心引领作用的省技术创新中心,并争取列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规划;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量和质量有较大提升;形成以国家产业技术中心、广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梯次发展的新格局。此外,要统筹推进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要平台建设,协同带动广东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提升。
(二)突出重点行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创新
广东优势产业主要包括高端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家电制造和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主要有新一代通信技术、印刷显示、大数据及云计算、基因测序、白色家电和工业机器人等。下来要支持鼓励华为、中兴、新岸线、腾讯、华大基因、美的、格力等优秀行业领军企业,建设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深度合作,单独或联合设立技术创新中心。特别要支持对标国际先进企业,开展前沿先导技术研发和重大战略产品开发,形成核心专利,努力实现产业高端跨越,以高端技术引领企业转型升级。鼓励龙头企业实施技术创新“走出去”战略,通过设立海外研发中心,优化海外研发及专利布局,主动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抢占产业技术研发制高点。突出抓好广东处于“并跑”、“领跑”水平的关键核心技术转化应用。如超高速无线局域网技术,是广东自主研发的解决“移动宽带一体化”的通信技术系统,是我国抢占未来信息技术、无线通信特别是核心芯片技术制高点的关键性技术。下来,要加快推动其在智慧交通、智慧城市、工业互联、城乡社区等领域的应用。
(三)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通过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措施,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创新型企业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重大科技专项、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等科技计划项目,为技术研发获取更多资金支持。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升级,重点支持年产值 5 亿元以上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力争五年内实现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鼓励各类研发主体设立市场化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促进新型研发机构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完善新型研发机构扶持政策,强化新型研发机构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孵化育成等方面的复合功能。
(四)推进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建设与发展
支持骨干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牵头组建跨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搭建联接产业上下游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联合开发力度。完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协同创新和利益共享机制,构建产业专利池,制定产业技术标准,提升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鼓励具备条件的联盟以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相关基金,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重组,推动创新资源集聚和产业转型升级。支持联盟牵头或参与科技发展规划、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鼓励具备条件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整合成员单位优势资源,打造一批骨干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加快完善科技服务平台体系
要优化整合科技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具有公共性、普惠性的区域一体化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大力提升科技服务保障能力。
(一)优化科技创新公共服务
大力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建设一批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完善集协同创新、技术攻关、孵化培育、检验检测、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人才引进等功能于一体的中小微企业公共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加快建设专业镇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提升科技管理服务效能,完善科技政策研究、科技项目管理、科技情报分析、科技对外合作等科技公共服务。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备的科技中介服务网络,进一步放开科技公共服务市场准入,推动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公共服务领域,形成政府、企业、金融保险、民间资金等共同参与的科技中介服务运作模式。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积极借鉴上海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等经验,整合利用华南地区的技术转移资源,高标准建设华南(广州)技术转移中心。通过引入市场化技术交易网络运营商,全面、系统地参与技术创新、技术产权交易等技术转移的全过程,搭建立足广东、辐射华南、服务全国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综合性平台。加快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数据库,开展多层次的重大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活动,搭建“政产学研金介”融合的长效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开展成果应用推广、标准制定以及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开发等活动,推动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有效对接。支持广州产权交易所等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完善服务功能,在高科技园区增设交易窗口或服务站点。
(三)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依托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建设政策性科技金融平台。加快建设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分中心,支持在高新区、专业镇等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保险公司、科技支行等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培育科技金融新业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支持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发展,带动风投、创投、信贷、保险等共同投入科技产业,健全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投向科技产业的联动机制。鼓励各地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支持组建各具特色的系列产业基金,配套完善贯穿创新链的资金链。
(四)健全孵化育成体系
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建设专业孵化器、加速器,鼓励综合性孵化器、加速器向专业化发展。支持引进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国有孵化器、加速器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布局建设异地、海外孵化器。大力发展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创业孵化平台,建设一批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探索发展众创、众筹、众包、众扶等“互联网 +”创新创业新模式。吸引集聚国际创新创业资源,在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际化创业服务机构。建设一批面向港澳台和国际人才的众创空间、创业学院,搭建两岸四地创新创业交流服务平台。
加强领导,确保科技平台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推进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关系长远、意义重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齐抓共管,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省科技厅作为主要职能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和地市的沟通联动,及时研究和解决全省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各地要加快各项配套政策的落实,加强平台的对接、合作和共享。各平台依托单位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平台给予稳定的支持,为平台良好运行提供必需的保障。
(二)完善投入机制
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确保用于平台建设和基础性工作的经费投入占 R&D的比重达到合理水平。拓宽资金的投入渠道,引导地方政府、各有关依托单位、企业、社会资本等加大对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优化资金投入方式,规范竞争性投入,增加稳定性投入和市场性投入。大力推广使用“创新券”,探索构建符合不同创新平台建设规律的前补助、后补助相结合的资助方式。
(三)强化人才支撑
通过“珠江人才计划”、“千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活跃在国际学术最前沿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的创新创业团队、一流科学家和学科领军人才。加强平台学术带头人培养,完善学科与领域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加强青年科研人才和科研后备力量建设。建立和完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推进科研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多种收入分配形式,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四)加强督查考核
对各平台认定和考核设立科学标准,加强对平台的动态管理和分类指导。坚持分类考核,建立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评价标准。委托有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平台体系的日常考核、评估等工作。根据考核结果,结合国家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重大科技发展战略,建立考核不达标平台退出机制。
推进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全力以赴抓好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广东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贡献!(本刊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