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注重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高目标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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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6-20 11:55
近五年来,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高规格创新驱动发展大会和现场推进会,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狠抓各项措施落地,科技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全省R&D/GDP预计达到2.58%,比2012年提高了0.41个百分点;全省财政科技投入742亿元,比2012年增长了3倍;发明专利申请量155581件,比2012年翻了一番多;PCT国际专利申请量23574件,是2012年的2.56倍;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9857家,是2012年的近3倍,总量跃居全国首位;成功申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创新能力居国内前列,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
主要措施与成效
(一)完善成果转化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2012年以来,全省出台了创新驱动发展的有关法规文件30多份,包括《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修订)》、《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等地方性法规和重大政策。率先全面实施一批普惠性科技扶持政策,全省企业研发加计扣除减免费用从2012年的30多亿元提升至2016年的150亿元。一是加快完善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广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科技创新12条”等高含金量的政策文件。在全国率先实施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等重大改革举措,精准发力打好政策“组合拳”,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二是全面修订出台《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2016年3月31日,广东对《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进行了修正。修改决定共二十六条,主要从职务创新成果转化奖励比例、科技项目人力资源成本费、科技新业态新载体、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大众创新创业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全面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三是出台《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该条例更加突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地位,更加注重解决实际操作中易引发争议、模糊不清、手续繁琐等问题,注重细化上位法原则性、指导性的规定,使广东地方立法更有可操作性和执行性。
(二)完善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打造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载体
广东高度重视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通过实施孵化器用地政策、孵化器财政补助制度、孵化器风险补偿制度等系列优惠政策,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截至到2016年底,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达634家,总数跃居全国第一,提前实现倍增计划,其中国家级孵化器达83家,在孵企业超过2.6万家;众创空间达500家,其中178家纳入国家级孵化器管理体系,数量居全国第一。目前,广东已逐步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全孵化链条,实现对企业全成长周期的服务,包括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成果推广、科技金融、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创业导师等公共服务,全省孵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已成为广东科技成果转化和园区企业培育的新模式。
(三)深化省部院产学研结合,推进重大科技专项攻关与成果产业化
近年来,省部院产学研工作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科技需求问题入手,积极与省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有针对性的引进重大项目在广东转移转化。截至2016年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省产学研合作累计财政投入50亿元,带动地市财政投入200多亿元,社会及企业投入1000多亿元。全省通过产学研合作建立产业技术联盟200多家、省部级以上合作平台300多个,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2000多项,攻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4000多项,申请专利超过2万件,为企业培养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10000多名。
(四)实施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推动应用型科技研发项目和成果的产业化
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是广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环节。2015年4月份,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决定整合归类省财政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相关资金,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三年投入30亿元,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度比较高、产业化前景明确、能尽快转化应用的科研项目;同时,设立50亿元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加速推动应用型科技研发项目和成果的产业化。专项的实施,将有利于发挥财政引导作用,进一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和市场效益,为广东创造新的增长点,培育新业态,带动新就业。从2015年第一批立项项目情况看,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项目的涵盖领域比较广,省八大战略新兴产业全部涵盖。二是项目承担主体比较多元,符合广东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战略部署。三是立项项目的前期基础比较好,有利于下一步的产业化应用推广。
(五)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动力,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龙头,带动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016年全省技术成果交易额达789.7亿元,是2012年的2.1倍,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2016年全省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8600亿元,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27.6%,比2012年提高4.3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超过5.8万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39%,比2012年提高1.8个百分点。此外,广东在国内率先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出台系列扶持政策,支持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广东华中科技大学研究院、广州智能装备研究院等快速发展。2012年以来,新型研发机构从弱到强,总数已达180家,拥有研发人员近4.7万人,单价10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到83.4亿元,有效发明专利近7000件,近三年的成果转化收入达1538亿元,累计创办和孵化的企业分别为587家和3174家。
(六)实施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促进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
为赋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完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激励机制,2015年7月,广东在全国率先制订出台《广东省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实施方案》,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性障碍,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进一步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及其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添油加力。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响应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据统计,目前全省已有37家省属应用研究型科研院所、24所高校推进了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工作,共促成45项技术入股成功转化案例,产生股份收益3.26亿元。2016年7月,召开了省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及工作规程》、广东药科大学郭姣教授技术入股申请和广东工业大学陈新校长团队专利实施许可申请,会议在全国科技成果转化改革中具有首开先河的历史性意义,有效激发了广大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
(七)推进科技金融产业相融合,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广东从科技信贷、创投联动和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三个方面,引导调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入科技产业,积极打造科技金融投资平台和服务体系,努力打通科技、产业、金融三者之间的通道。目前,全省逐步建立起科技信贷、创业投资和科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带动大批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开展。同时,以广佛莞和深圳国家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地区为示范,引导各地级市高新区与中行、建行等金融机构不断深化合作,建立起各具特色的科技信贷服务模式。组建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29家,形成了覆盖各地市的科技金融服务网络。省财政设立广东省科技创新基金,出资50亿元引入大量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母基金,有力地拉动了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目前广东在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超过1500家,总量跃居全国第一,其中科技型企业占比近80%。(本刊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