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凌晨两点多,广东省湛江雷州市的天空还是一片漆黑,彼时大雨倾盆,街上只有星星点点的一些光亮。当地生猪屠宰管理联合执法大队乘着天没亮驱车前往下属乡镇的生猪私宰窝点。前方,早有执法人员蹲守在一线摸查情况,他们埋伏在生猪私宰点附近的稻田里,准备来一场突然袭击。
然而,三点左右,前方执法人员传来消息,私宰团伙已经停止宰杀,偷偷撤离了现场。
虽然无功而返,前方联合执法大队摸点小组组长王彬(化名)还是有些收获,拍照取证收获大量私宰违规违法证据。他告诉《小康》记者,这些私宰点多是在临水偏僻的地方,搭建有临时的猪圈和灶台,而这次“偷袭”的生猪私宰点就位于附城镇大埔村的一个池塘边。“当我们靠近窝点的时候,锅里正煮着开水,七八个中年人准备宰杀生猪。然而,其中一人频频接听电话,不久生猪宰杀计划便取消了,他们也随即闪离现场。”
执法办案常遇阻挠
“不单是一两个人,他们是一群人,老板股份大点,下面有团伙,打击行动就像战争时候打游击战一样。根据我们多年查办经验发现他们有岗哨、巡逻队,内线电话,为了掌握执法队执法动向他们甚至会派人守在执法大队出口,或跟踪执法人员的车辆,随时监控发现情况不妙就会远程指挥停止屠宰,而一旦发现执法队离开他们就逮住机会下刀屠宰。”执法人员陈阳(化名)这样告诉《小康》记者。
据执法人员介绍,农村的私宰点宰杀环境简陋、过程很简单也不规范,没有通过检验检疫证明,有的还是一些病死猪,宰杀后直接在乡镇街道上卖,流入农村宴席、食堂的餐桌上。“我们在对这些农村私宰点进行执法时,村里的壮汉还会拿着刀来抗法。比如在大村庄清查私宰窝点,总是无功而返,反被违法分子及在场围观人员辱骂耻笑。”陈阳与队员对此很是无奈。
而对于农村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打击,通常也很难得到有效配合。陈阳说:“你去抓他,他说你是抢劫,叫上村里人围堵,即使查获了有问题的私宰猪肉也不让你拿走。所以总结经验要办案就要把人带出来,而且必须有公安配合在场行动,否则他不会跟你走。即使公安局传唤相关人员来配合办案,他们也不来,来了不说也不认。”
而抗法行为也不只是发生在农村私屠滥宰的执法现场。前段时间,在对城区城镇农贸市场的猪肉进行常规检查时,联合执法人员每天在不同的市场遭到同一伙人的阻挠。据执法人员介绍,抗法人员主要通过语言上的辱骂,身体上的阻挡来抗法。执法队员提到就在今年5月5日,当这伙人员阻止执法人员执法时,当地公安机关立即采取了强制措施,拘留了相关嫌疑人。
这伙人为何要阻挠联合执法人员执法?“据我们了解是有人给他们钱,雇他们来干扰我们执法。”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洪江介绍,在联合执法的过程中,联合执法部门对市场一些猪肉档口,不按照相关规定售卖的猪肉,也采取了责令改正或暂扣的措施。
猪肉来源、运输销售漏洞多
6月8日,凌晨五点左右,《小康》记者随生猪屠宰管理联合执法大队来到雷州城内市场。在一家名为东鸿鲜食品批发店里,执法人员仔细搜查,从不足3平方米、臭味熏鼻的冷库里翻出一箱变质的肉制品。而该店营业者却没有及时进行销毁,也拿不出任何检疫证明。
在另一家冰鲜食品批发店里,老板出示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证明上显示这些从广州白云区运过来的冷藏猪肉数量为100公斤。“店里摆的猪肉是否是这个量,不好计算,他们也可以从其他地方拿些没有检疫证明的货,对外使用同一张证明。”雷州市生猪管理联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杨文巧对《小康》记者说,“除此之外,整个流程也存在不少漏洞,猪肉来源是否合格,冷藏运输过程温度、湿度是否达标等等都容易出现食品安全的隐患。”
“特别在销售运输这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屠宰场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这两个证有时就存在问题,国家的法律对这一块也很严,但是操作起来就有很多漏洞。很容易出现证明跟货物不相符,证明中的货主和销售者不相符,或是检疫证明不是原始有效的而是复印件,实际是无效的,等于没有证明,这些都存在各种问题。”杨文巧说。
执法人员刘海(化名)向《小康》记者介绍,自2015年初以来,外来猪肉品如排骨、猪粉肠、猪心等猪副产品大量流通雷州城乡市场。这些猪杂排骨日销量达14000多斤,大部分为地下经营,送货批零。这些生猪产品一般来源于云南、广西、广州等地,生产厂家不明,未经检验检疫,不少为病死猪杂,从外省托运货车运送或人车混运过来,用黑塑料袋包装,存放地下车场或临时放物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目前,南宁市某食品公司销售前天屠宰的冷鲜肉冒充鲜猪肉仍在我市杨家镇农村各自然村到处销售。”刘海介绍说,该公司公开的经营模式是“冷链生产、冷链运送、冷链销售”的冷鲜肉,在雷州市却挂牌为“生鲜猪肉”,特别是雷州市经销商还将前天屠宰的冷鲜肉冒充“鲜猪肉”用三轮车运到镇村道路摆挡销售,也没有相应卫生保障。
按照相关规定,冷鲜肉在运输、贮存、销售等环节的经营过程中,都必须保证环境温度、湿度和环境,维持在0到4摄氏度范围内。杨文巧告诉《小康》记者,被查处的猪肉档,要么将冷鲜肉、冷冻肉和鲜猪肉摆放在普通案板上售卖,要么将冷鲜肉和普通猪肉混合在一起售卖,没有按照规定在冷藏柜中销售。
“这种售卖方式的猪肉肉质难以得到保障,可能会引起变味变质,群众吃了后容易引起食物中毒。”洪江向《小康》记者介绍,并表示食药监将进一步打击来源不明、票证不符的肉类及肉制品,规范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主体的销售行为,以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小康》记者 张玉荣 韩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