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设备行业融资租赁的风险识别与应对

【摘要】近年来,能源设备行业融资租赁已经成为了发展最快的融资租赁领域之一。可在高速发展的同时,能源设备行业融资租赁也存在着某些不可忽视的风险。本文在梳理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前景的基础上,从制度、内部控制、文化、法律等角度对能源设备行业融资租赁进行了详细的风险识别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了行之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

【关键词】能源设备行业;融资租赁;风险识别;风险应对

【中图分类号】F830

一、能源设备行业融资租赁相关概述

(一)融资租赁定义

融资租赁分为两类,直租和售后回租。直租是通常意义上的融资租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种业务是售后回租。“根据银监会 2014年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

售后回租是目前国内融资租赁业务的主流,根据商务部《2015 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2014 年,我国融资租赁企业新增融资额 5 374.1 亿元,直接租赁融资额占比 22.4%,售后回租融资额占比 61.7%,其他租赁方式占比15.9%。”尤其是在能源设备行业,由于能源设备的高度专业性,借款企业一直保有设备的所有权,大多数融资租赁公司与企业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均为售后回租类型的合同。

(二)能源设备行业融资租赁现状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2016 ~ 2017),能源设备行业在融资租赁资产总额指标上排名第一,达到了 2 031.2 亿元,连续多年高速增长,显示出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潜力。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能源设备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以往不被观察到的风险也逐渐显现出来,并值得人们所重视。

二、能源设备行业融资租赁的风险识别

能源设备行业,是指与生产、运输、使用能源相关的设备制造、安装及相应配套设施的总称。我国能源设备行业的融资租赁规模十分巨大,一方面与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关,另一方面与该行业投资回报周期长、所需资金巨大、贷款困难息息相关。与其他行业的融资租赁相比,能源设备行业由于行业特点,有其特殊的风险:

(一)资质风险

这一风险与我国能源设备行业的现状有关。众所周知,能源设备行业作为制造业的重中之重,国有企业占据了主导地位,但这并不代表民营企业没有发展空间。举例来说,能源设备行业中的石化设备制造,除了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的附属企业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的民营石化设备制造企业,尤其是在山东东营,这里由于地处胜利油田,经过多年开发,民营企业已经形成了一股不小的势力,但与国有企业不同的是,他们很难得到充分的银行贷款,尤其是近年来能源行业不景气,直接导致银行收紧贷款发放条件,很多以前著名的民营石油设备制造企业由于资金链断裂而破产。在这种情况下,融资租赁似乎成为了这些民营企业的唯一选择。

与银行贷款相比,融资租赁对企业资质的要求并没有那么高,只要企业能支付得起租金和手续费,企业资金结构是否合理融资租赁公司并不是很看重。此外,融资租赁行业逐渐进入成熟期,企业间竞争激烈,很多融资租赁公司不惜以降低资质标准或返点的方法招揽客户。据笔者了解,虽然银监会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在发放款项时严格审查客户资本结构,禁止向信誉或资本结构不良的企业放款,但在实际操作中,融资租赁企业在对民营企业放款时普遍只看客户是否具有按期偿还租金的能力。这样做实际上相当于通过放宽资质标准来扩大业务收入,而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很多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民营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得到了资金。这些企业的信用等级普遍不高,一旦企业后来无法按时还租,融资租赁公司的坏账率会急剧增加,对公司造成巨大的资金压力。

(二)互保风险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融资租赁业务必须有担保人。能源设备行业由于设备的高度专业化,在某些资源丰富的地区如山西运城、山东东营、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当地企业在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时经常互为担保人,这是一个很大的风险隐患。

山东作为能源设备融资租赁发展的重要地区,不可避免的受到了冲击。很多民营企业由于互为担保人,一旦承租人资金链断裂,担保人也会受到牵连。一些企业既是承租人,又是其他企业的担保人,受到的冲击更大。以山东魏桥集团为例。山东魏桥集团为旗下魏桥铝电、魏桥创业与民生金融租赁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担保,同时本身又是民生金融租赁的承租人。这种互保极易导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情况的产生。

不止是滨州,今年上半年,山东淄博、滨州、济宁、东营等地也爆发了企业联保危机,民企“抱团取暖”瞬间变成“火烧连营”,并不断陷入恶性循环:亏损——高管被查——跑路或被抓——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联保企业拖下水——破产。事实上,五年前浙江担保圈就曾爆发过类似危机,但当时融资租赁市场并没有现在这么完善,涉及面也远没有如今那么大。这次山东担保圈危机的爆发,彻底暴露了融资租赁行业的互保风险,同时表明互保风险在能源设备行业已经非常严重了。

(三)内控风险

与其他风险不同,内控风险是融资租赁公司存在的风险,但它同样会对作为承租人的能源设备行业造成负面影响。根据笔者调查,目前融资租赁企业主要存在的内控风险就是项目立项流程不规范。笔者曾调查过北京若干家较大的融资租赁公司如环球租赁、北银金融租赁、民生金融租赁等,发现其对客户的资格审查名义上有着一系列的流程,包括业务部、法律合规部、财务部、经理等多部门的综合审议,但实际上有相当多一部分企业的资格审查流于形式,完全是由业务部门说了算。与其他部门相比,业务部门由于首先与客户接触,在综合评审会议上掌握的信息最多,导致评审结果往往倾向于通过与客户的合作,而忽视了其他方面的风险。其他部门限于精力,很难像业务员一样实地考察每一家潜在客户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的内部控制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人脉对内部控制的破坏作用。从调研的情况来看,部分业务经理与客户之间曾经或现在存在着老乡关系、同事关系、战友关系、亲属关系等亲密关系,而且人事部门出于尽快上手业务的考虑,往往让这些业务经理负责与之有联系的客户。这样做虽然在事实上提升了业务效率,但严重违反企业的内部控制有关规定,用人脉代替正常的业务往来,一旦企业还不上租金,业务经理出于自身利益和亲密关系的考虑,会主动帮助客户展期租金,或是掩饰客户资金结构失衡的状况,损害企业利益。

(四)法律风险

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数据显示,截至 2016 年底,我国登记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共计 6 158 家,比上年增加 70.3%,而在 2013 年,这一数字仅为 1 086 家。与此同时,截止 2016 年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注册资本金总量为 19 223.7 亿元,是 2013 年 2 884.3 亿元的近 7 倍。可以说近 5 年是融资租赁发展的黄金期。面对如此迅猛的发展,我国法律法规立法明显滞后,融资租赁行业名义上是由银监会和各地银监局进行管理,但由于没有具体法律进行规范,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等各部委都曾出台若干法规条文进行管理,从而使得相关监管十分混乱。面对多边监管的困境,企业的法律风险大大增加,一不留神就会触犯某条规定。

三、能源设备行业融资租赁风险应对

(一)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审查客户资质

回顾上文识别出的风险,绝大多数并不是因为企业内部规定不完善,而是已有的内部控制措施没有得到好的执行。如果有规定而不执行,内部控制就失去了其应有作用。这就要求融资租赁企业摒弃完全以业绩为中心的考察机制,加强业务质量监督,防止以牺牲企业信誉和长期利益来换取短期利益的行为。企业内部的风险控制部门要负起相应责任,加强对风险的监控,业务部门也要增强责任意识,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而忽视企业风险。

具体来说,笔者建议成立由各个部门参与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应对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同时考虑到能源设备初始投资大、回收期长、专业化程度高的特点,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设计合理方案进行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

(二)加强对相关法律与政策的关注,提早应对可能的政策变化,加大对国家鼓励产业的资源倾斜

目前,能源设备行业中的煤炭设备、石化设备增长已经逐步放缓,但风电、太阳能、混合能源等领域增长十分迅猛,这也与国家宏观调控的趋势相一致。随着科技的进一步发展,国家在未来会进一步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投资。融资租赁企业要紧紧把握这一趋势,逐步增加能源设备行业中清洁能源业务所占比例,紧跟时代潮流。

(三)加强员工业务能力和法律法规培训

融资租赁行业在我国的发展虽然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但真正迅猛发展起来还是在2013年后。随着融资租赁行业的逐渐发展,员工素质就成为了企业竞争的核心要素。很多融资租赁企业把绝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对客户资源的争夺上,对员工“酒量”“胆量”的培养,忽视了对员工道德和业务能力的培养。从长远来看,专业的业务人员显然比人脉更加具有可持续性,特别是能源设备行业,本身技术含量高,如果业务员没有相关资质或基础知识的话,很难对标的物进行正确估价。而在业务的处理过程中,懂得法律法规不应该仅仅是法律部门的责任,也应该是融资租赁企业每一位员工的必修课。

四、总结

虽然能源设备行业在进行融资租赁时存在很多风险,但随着企业资金来源的逐渐多样化,相关领域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法制观念的深入人心,未来融资租赁仍然是一片“蓝海”,而如何识别风险,如何应对风险,也成为了这一行业发展过程中一个永恒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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