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人寿产品违规 突破利率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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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3-20 14:03
作为国有大行中国农业银行的控股子公司,农银人寿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只是,天降大任于斯人,又怎能不苦其心志呢?即便是掌中“宠儿”,在现实这条长河中,也不免要遇到些许坎坷。而事实上,早在去年11月份,农银人寿便因相同的错误收到了保监会的监管函,并受到了“相关产品下架,6个月内禁止申报新产品的处罚”。
变相突破定价利率约束 总精算师被罚
1月11日,保监会官网公布了2018年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农银人寿向保监会报送备案的“农银金太阳年金保险(C款)”产品在计算第5保单年度末及以后现金价值时使用低于定价利率的贴现利率,变相突破了定价利率的约束,产品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违反了一般的精算原理。不符合《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人寿保险精算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其中,时任农银人寿总精算师王晴对上述违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事实清楚,有农银人寿产品报备材料、农银人寿总精算师王晴任职资格的批复、事实调查笔录和产品核查事实确认书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作为当事人,王晴向保监会就情节裁量、产品销售状态等提出了陈述申辩意见,请求免于处罚。保监会对王晴的申辩意见做了认真复核,认为: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没有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情形,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清楚,情节严重,保监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合法合理。因此,保监会对王晴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综上,保监会决定作出了处罚。王晴具体履职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保监会决定对王晴警告并罚款1万元。
作为当事人,王晴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自撞“枪口” 违规产品并非首次
近年来,随着人身保险产品开发主体日益多元化,产品开发管理工作确实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比如,产品种类多,但是满足消费者真实需求的却很少;同质化产品多,差异化、个性化产品较少;备案产品数量多,有产能的产品却较少。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产品和人身保险利率监管,防范公司通过不符合实际的结算利率进行恶性竞争等问题,保监会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监管一直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对备案产品事后抽查力度,在风险保障程度、利益演示、销售宣传、分红险分红比例、万能险和投连险账户管理等方面建立了比发达保险市场更为严格的监管制度。
这样的背景下,农银人寿却“顶风作案”,销售违规产品,实属“自撞枪口”。值得注意的是,据调查发现,农银人寿已经不是第一次栽在这个问题上了。早在去年11月20日,农银人寿便因存在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现金价值曲线不平滑、不符合一般精算原理、变相突破监管规定等问题被保监会处罚。而且,出现上述四大问题的产品竟然和此次竟还是同一产品。根据保监会当时披露的监管函显示,农银人寿在计算“农银金太阳年金保险(C款)”等产品第五保单年度末及以后现金价值时使用低于定价利率的贴现利率,变相突破了定价利率的约束。
针对此问题,保监会要求,农银人寿立即停止使用上述产品。对于已承保客户,应做好客户服务等后续工作,切实承担产品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规章制度和监管要求,对产品开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等。与此同时,保监会还对此做出6个月内禁止申报新产品的处罚。不过和1月11日不同之处在于,农银人寿不是“单打独斗”,同时和它一起的还有交银康联人寿和长城人寿,也因同样的问题受到了同样的处罚。
净利翻番 保费收入不乐观
据了解,总部位于北京的农银人寿最初名为国民人寿,成立于2005年,由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想控股等企业发起设立,在2007年因诉讼纠纷才更名为嘉禾人寿,此后联想控股退出。2011年底,农业银行宣布入股嘉禾人寿,2012年11月农行入股嘉禾人寿获得银监会和保监会批准,至此农行成为嘉禾人寿的控股股东,并于2013年1月将其更名为农银人寿。从农银人寿2017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报告可见,中国农业银行的持股比例为43.41%,为第一大股东;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14%,第三大股东为西藏山南世纪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1.65%。值得注意的是,在2012年农业银行收购嘉禾人寿之时,农银人寿在几家银行系保险公司中属于分支机构最多、总资产最大的保险公司。然而,经过5年的发展,截至去年,农银人寿不仅把银行系头把交椅“禅让“给了建信人寿,还被工银安盛人寿超越了。
从总资产方面看,截至2016年年底,建信人寿的总资产达1101亿元,工银安盛人寿的总资产达1048亿元,而农银人寿的总资产却只有836亿元。在净资产方面,2017年三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建信人寿的净资产为116.77亿元,工银安盛的净资产为85.76亿元,农银人寿的净资产仅为51.13亿元。曾经的银行系“一哥”,在面对这样的事实时,确实有些心力交瘁。更悲催的是,在经营方面,农银人寿在2017年上半年也遭遇了瓶颈。2017年一季度农银人寿被曝现金流为-25.42亿元。当然,通过加强账户管理、按周对资金流进行预测等措施,这种情况并没有延续,到了二季度便转负为正,达到461万元。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该公司净现金流已达2.41亿元。
只是,在保费收入方面,和建信人寿、工银安盛相比,农银人寿的情况依旧不太乐观。保监会数据显示,2017年1-11月,农银人寿实现原保费233.67亿元,而建信人寿实现原保费收入285.63亿元,工银安盛实现原保费收入385.34亿元。
如今,2018年已至。农银人寿能否挽回颓势,只能且行且看。
文/本刊记者 邵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