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枫桥日记之七 5月10日 晴 阮市镇
傅老板笑着说,检察院还信不过吗?从用人的角度,赵均人也不错,工作也踏实,有什么要紧的
5月10日早晨6点,当大部分诸暨人还没从美梦中苏醒,住在枫桥镇一间出租屋里的赵均(化名)已经准备出门了。48岁的赵均目前在阮市镇一家机械厂工作,在车间里担任操作员,每月工资5000元左右。回想起两年前的经历,赵均仍然会深深地叹一口气。
两年前,赵均与妻子离异,因为没有工作,每天只在家中上网消磨时间,生活过得越来越窘迫。2016年10月,赵均在网上认识了女子吴清(化名)。在网上聊天,赵均为了解闷,喜欢把自己吹嘘一番。聊了一段时间后,吴清误以为赵均是个干部,便主动提出请他帮忙给自己的儿子找份工作。赵均当时正缺钱用,便顺水推舟,以帮找工作需要打点为由骗了吴清3.6万元。后来事情败露,吴清向警方报案,经过审判,赵均最终被诸暨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枫桥检察室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俞智慧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便发现,赵均的家庭情况比较特殊,他离异、无儿女,长达5年未参加正式工作,也没有朋友,与唯一的亲人哥哥也几乎不来往,除了上网,孤僻的赵均几乎与外界没有任何联系。这样的状况下,如果只是简单地对赵均进行法律惩罚,对其放任不管,他个人潜在的社会危害性还是不能消除。
“在与赵均的谈话交流中,能明显地感觉到,他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想尽力弥补。”俞智慧回忆,赵均是初犯,认罪态度也比较好,如果能促成赵均与被害人吴清和解,弥补吴清的经济损失,对双方来说都是更好的结果。
在与吴清多次交流后,吴清答应了俞智慧和解的提议。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规定,由赵均退赔吴清3.6万元,分18个月付清,每月2000元,免除利息。至于法院判处的罚金,宣判时赵均已经付清了其中9500元,还差5500元,也答应慢慢还清。
但又有一个问题,赵均没有经济来源,名下的财产只有乡下的两间老房子,即使卖掉也无力偿还这两笔债务,每月还2000元对赵均来说存在着巨大的压力。对此,俞智慧早有安排,他知道赵均喜欢上网,有熟练操作电脑的特长,便介绍他到一家机械公司做数控车床操作工。
一开始,俞智慧并不肯定赵均能胜任这份工作,认为可以先试试,因此没有告诉工厂老板傅先生赵均是社区矫正人员,被判过刑。赵均工作一个多月后,因为工作态度好,对工作也比较适应,傅先生决定将他正式聘用。这时,俞智慧便告诉傅先生,赵均其实是社区矫正人员,如果他觉得不方便,可以不聘用赵均。傅先生笑着说,检察院还信不过吗?从用人的角度,赵均人也不错,工作也踏实,有什么要紧的?
上午10点左右,记者在工厂车间见到赵均时,赵均正戴着帽子、满手油污熟练地操作着两台数控车床,他从旁边的架子上取下轴件,放入车床中,摁了几个按钮,又用手使劲旋了几下,一个轴件就加工完成了。
中午休息时,记者与赵均聊了几句,“检察院为我做了不少事,我很感谢检察院的俞智慧检察官。当时和解是俞检察官积极促成的,后来签了协议后,我在枫桥那边的弹簧厂工作,工资只有3000多元,平时必须打一些零工才能维持生活。俞检察官便介绍我到这里来工作,这里每月计件发工资,做得好的时候能拿6000元,我现在每个月还吴清3000元,争取一年内把债务都还完。”赵均说。
赵均伸出自己的双手,手上因操作机床留下的伤痕随处可见。他笑着说,挣钱哪儿有不辛苦的,没有钱挣的日子才辛苦。
俞智慧告诉记者,赵均的经历是检察机关促进刑事和解和帮教工作,帮助社区矫正人员重新回归社会的典型例子。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之一便是刑事和解和帮教工作。诸暨市检察院近年来创新性地将两项工作有机地统一起来,使被害人的利益得到更大的保护,社区矫正人员的再犯罪风险也得以降低,他希望这样的案例会越来越多。
文/方圆记者 靖力 通讯员 何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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