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儿”,产生并流传于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地,是当地的回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汉族、土族、藏族、裕固族等喜闻乐见的民歌。在西北,人们至今还说,“饭一天不吃可以,歌一天不唱不行”。美好的“花儿”是他们生活的灵魂、智慧的结晶,传承着世代以来人们对于幸福的向往与追求。
2006年5月,“花儿”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9年9月,“花儿”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花儿”的起源
“花儿”在明代已经广为流行,万历年间诗人高洪在《古郡吟》中写道:“青丝垂柳夹野墉,农夫村女锄田忙。轻鞭一挥芳往去,漫闻花儿继续长。”而记载往往晚于现实生活,这说明“花儿”在民间的实际演唱历史其实要早于明代。
有人认为,花儿起源于古代鲜卑族吐谷浑的《阿干歌》(古代鲜卑族用“阿干”来称“哥哥”)。这是一首反映吐谷浑兄弟之间怀念之情的别情离歌,是如今“花儿”的母体。《阿干歌》的原歌早已失传,后来在清代乾隆时期,陇上诗人吴镇根据传闻和史料补写了一首《阿干歌》:
“阿干西,我心悲,阿干欲归马不归,为我谓马,何太苦我阿干为? ! 阿干西,阿干身苦寒,辞我大棘住白兰;我见落日,不见阿干,嗟嗟人生能有儿阿干!”
在河州,“花儿”中一直传唱着类似的一首歌,大意为:
“哎哟——打马的鞭子闪断了,阿哥的肉呀! 走马的脚步儿乱了;阿哥出门(者)三天了,一天(么)赶一天远了呀!哎哟——扑灯的蛾儿(么)上天了,阿哥的肉呀! 癞蛤蟆钻了个地了;前半夜想你(者)没瞌睡;后半夜想你(者)亮了呀!”
河州地区把“花儿”称为“阿哥的肉”,这里曾是古老的三支鲜卑政权聚居的中心区,至今人们还是把“花儿”称为“漫少年”,还可以感受到“阿哥”的存留。
也有人认为,“花儿”与《诗经》中的“十五国风”非常类似。孔子说,《诗》三百,思无邪。“花儿”唱的也是直抒胸臆、纯粹大胆的自由之情。“花儿”像国风中的民歌那样,大多使用比兴的艺术手法,反映着爱情、劳动、生活、时政等内容,歌颂纯真、呼唤善美。可以说,“花儿”作为一种民歌体裁,在思想境界、艺术手法、内容风格上都与国风有相似之处,因此人们常说,正在流传和演唱的“花儿”,大胆得就像是活着的《诗经》,其中的青年男女的爱情,没有受到礼教的束缚,自由奔放,直白热烈,常常令人震撼,抒发了人们内心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
“花儿”的艺术特色
“花儿”一般被认为是“野曲”,只能在远离村庄的山间田野里唱。其曲调多达数百种,不同的曲调有着不同的“令”。由于流行的地区不同,会受到多民族文化和语言的影响,因此逐渐形成了不同的流派和艺术风格。
其中,久负盛名的河州“花儿”较为委婉,变化很多,形式上有慢有快,慢调多为4/4或6/8拍,唱起来高亢、悠长,曲首曲间和句间多用衬句拖腔,旋律起伏大,上行多用四度调进,高音区多用假声;快调多为2/4或3/8拍,相对紧凑短小。一般每首词由四句组成,前两句常用比兴,后两句切题。
至今在甘肃、青海等地,人们还经常自发地聚集在山下湖边,一起唱“花儿”,举行“花儿会”。这些有着悠久历史的“花儿会”,不仅风情各异,而且都有非常生动的传说,与当地独特的生活习俗密切相连。每逢“花儿会”这天,青年男女就会背上干粮,到附近的山中去“漫花儿”(类似其他地方的赶庙会或踏青)。他们以歌会友,或单打独唱,或一问一答,互相对唱,形式不拘,非常自由
散漫。
在甘肃积石山县大墩村生活的保安族歌手曾经对笔者提及,作为野曲的“花儿”,不少是唱爱情的,因此,不能在村庄周围或家中吟唱,有老人、姐妹、孩子在场时也不能唱。而成年有了家室后,便没有了演唱的对象。生活方式的变化也导致年轻人忙着搞生产,没有时间去上山放牛,失去了演唱的环境。在民间生活中谈情说爱、互诉心曲的“花儿”,只有在“花儿会”上才有机会展现最有韵味和最有生命力的状态。
曲调和文艺扣合着一个民族的气质与根本,为传统村落人们的生活空间和行为言语等提供了最贴近文化品格的基底表达。“花儿”作为一种民间文艺形式,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山野、田野等自然环境中抒发情怀,恣意交往,是劳动人民寻找伴侣、吐露心声的寄托形式,是他们思想感情的表现和集中表达,是西北人口承语言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当地的生活观念和思想感情,同时也是民族精神的载体与产物,是古老而美好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撰文/宋颖(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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