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办案 解救只是第一步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跨国卖淫,解救
  • 发布时间:2019-03-13 15:54

  在该案侦破过程中采用的新思路、新举措,对公安机关侦办跨国团伙犯罪案件、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2018年12月3日下午17时40分,一架从新加坡飞来的CZ354次航班缓缓降落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郑玉、邹荣、天空等7名从事诱骗、组织中国妇女跨国卖淫案的犯罪嫌疑人被中国警方自新加坡押解回国。与此同时,本案中被诱骗、组织到新加坡卖淫的石玉梅等144名中国籍妇女也被分批次解救、遣返回国。

  2018年11月22日,由公安部督办、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区分局立案侦办的“3·26”案两名主犯落网,标志着这起由我国和新加坡警方联合侦办的特大诱骗、组织妇女跨国卖淫案的胜利告破。此次联合抓捕,中新警方共出动警力140余名,在中国、新加坡多地开展统一行动。共解救、查获被骗中国籍妇女及失足女144人,其他国籍40人。这起特大案件的侦破,有赖于中新两国警方互相配合,紧密合作。

  “狼群网”下的解救

  2018年11月22日,诱骗、组织中国妇女到新加坡卖淫的“狼群网”主要成员周胜利和朱海涛被中国和新加坡警方联合抓获,石玉梅获得解救。在解救行动中,石玉梅几步就扑到了警方的怀中号啕大哭,对于这段惨痛经历痛不欲生,在回国的飞机上,她还心有余悸地询问警方是否抓获了诱骗她上当的“护花使者”。几年前,石玉梅和老公本在成都开着一家做美容生意的小店,生意兴隆,日子过得蛮滋润的。后来,石玉梅想去新加坡赚“大钱”,没有想到心急之下误入了犯罪分子“护花使者”精心设计的圈套,被迫在新加坡卖淫赚钱。

  据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尹国海处长介绍,2018年3月26日,公安部接到新加坡警方通报,新加坡警方在侦办一起拐卖人口案件过程中,发现一犯罪团伙通过“狼群网”诱骗、组织数百名中国妇女赴新加坡卖淫。警方调查发现,类似石玉梅这样的女孩子,初始阶段,实际上都是被“护花使者”等人以到新加坡找工作、赚大钱的名义骗过去的,过去之后,一步步沦为这个犯罪团伙赚钱的工具。

  于是,公安部立即展开解救行动,在部署广东省、深圳市警方开展前期研判侦控的基础上,于2018年9月29日向江苏省公安厅移交了该案,并指令由主要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区分局立案侦办。一起跨国诱骗、组织卖淫的大案由此揭开面纱。

  同年10月9日,公安部刑侦局在深圳市召开“中新联合打击跨境卖淫行动磋商会”,新加坡刑事侦查局专门罪案调查组派员到场,会议就此案中新警方下一步合作方向、打击目标达成基本共识。

  会后,中新双方就目前掌握的情报信息情况做了沟通和交流,明确了中国境内以及新加坡境内需开展的工作,由于该犯罪团伙的主要核心成员位于中国境内,部分疑犯及被迫卖淫妇女均位于新加坡,为更好地打击犯罪,双方在磋商会上初步拟定由中方派出工作组赴新加坡开展工作。此次,赴新加坡工作组由尹国海带队,江苏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处长曾晓亮、连云港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及海州区公安分局办案人员3人、广东刑侦局办案人员2人,共计7人,于2018年11月19日赴新加坡开展工作。

  赴新工作组随新加坡警方共同参与抓捕行动,并同步开展取证工作,共对23名中国妇女、5名新加坡籍嫖客开展了取证调查,全面支撑了国内案件的后续处理工作。

  抓捕和解救只是第一步

  据连云港市海州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郭强介绍,中国警方成立的专案组共在新加坡工作14天。前期主要是和新加坡警方交换情报、互通信息,对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周胜利、朱海涛等嫌疑人,以及被诱骗至新加坡卖淫的中国籍妇女的住地、个人身份背景、挂靠公司等情况做沟通,对新加坡方面的涉案人员在该案件犯罪链条中的作用进一步侦查甄别,对中新两国两地各自制定的抓捕方案进行汇总、研判、完善、固定证据,为抓捕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由于此案的特殊性,在执法取证过程中,联合专案组面临很多困难。

  首先,“狼群网”团伙成员所在地涉及中新两国,成员也由两地人员组成,居住地和活动地比较分散,在新加坡的团伙成员分别位于该国中部、东部几个地区,在我国境内的团伙成员也分别位于不同省市,地域跨度比较大,如果抓捕行动衔接不严密,存在走漏消息的风险;其次,本次是中新警方联合抓捕,在处理程序及法律适用上可能存在沟通不畅甚至冲突,这对抓捕工作很不利。

  在明确了中新警方面临的困难后,两国警方专门就此问题展开磋商,在两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最大程度的变通,针对核心的证据取得与转化问题各自请示检察部门。为了达到破案的最终目标,也为了沟通顺利,新加坡警方还特意派遣会讲华语、有华裔背景的警员参与工作。与此同时,新方特别为中国专案组成员办理了专用出入证件,中国警方可以随时出入新加坡警方机关总部大楼。可以说,为了侦破这起影响恶劣的跨国卖淫案,中新警方都付出了最大的诚意和努力。

  经过中新警方精心准备,确定联合抓捕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11月22日19时,因为根据相关情报,“狼群网”团伙主要成员周胜利、朱海涛计划在这个时间从泰国返回连云港市。

  在抓捕时机的确定上,由于新加坡地方警方开展抓捕常在凌晨3时至5时,采用撞锤、电锯的方式破门进行抓捕;而在我国抓捕时机常定于方便入室的下午或晚上人们正常活动的时间,两国抓捕习惯存在很大差异。于是,在与新方负责抓捕的刑事调查局进行多次沟通后,为确保最终的打击效果,双方最终明确了抓捕的时机应在团伙主犯到案之后,双方同步开展抓捕行动。为此,新方调整了原部署的抓捕方案。

  行动前,海州区公安分局对国内嫌疑人员的抓捕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方案,提前派出八个抓捕小组赶赴连云港、盐城、无锡、长沙、宜春等地就位,对涉案多名“狼群网”成员进行严密布控。待抓捕周胜利、朱海涛后,立即全面收网,抓捕团伙其他成员。与此同时,新加坡警方也组织警力,展开行动,抓捕位于新加坡的犯罪嫌疑人。

  2018年11月22日19时,国内警方在机场逮捕了从泰国返回的“狼群网”主要成员周胜利和朱海涛,对于从天而降的警方,两名犯罪嫌疑人顿时傻了眼,万万没有想到警方已经掌握了他们违法犯罪的证据及行踪。首要分子落网后,得到命令的其他抓捕小组也迅速展开了行动,在各地抓捕了十几名“狼群网”成员。

  与此同时,位于新加坡的中新联合专案组,也按照既定方案对位于新加坡的犯罪嫌疑人展开了抓捕行动,解救被胁迫卖淫的妇女。抓捕行动开始后,在新加坡不同区域,警方抓捕了多名犯罪嫌疑人,并在亚龙22巷、东陵酒店、民花酒店等16处居住地,解救出多名被迫跨国卖淫的妇女,其中,除了144名中国籍妇女外,还有其他国籍妇女40名。

  本次抓捕行动,中新警方累计抓获“狼群网”犯罪团伙成员31名,其中由我国警方采取强制措施19人,已有8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扣押涉案资金人民币460余万元、查封赃款购买房产4处、冻结理财产品516万元。

  通力合作解决司法难题

  如果说,成功抓捕犯罪集团的涉案分子及解救被胁迫妇女是本案取得胜利的第一步,那么如何解决后面的取证、审讯、押解、起诉、遣返等司法问题,更直接决定着是否能够将此案办理成功的关键。

  “新加坡相关司法程序规定较为烦琐,按照司法证据交换规则,如提供给我国警方使用的证据材料,必须在新加坡当地案件判决完毕后方可使用,而当地司法判决程序时间较长,与我国诉讼时限存在矛盾冲突,且新加坡官方语言为英语,相关证据取得后如何转化使用仍存疑点。”郭强介绍说。

  中新警方通过大量工作,最终确定了卖淫妇女由中方在新方派员参与的基础上,使用新方提供的询问场所按照中国法律规定进行询问;嫖客则由中方提供需取证的人员名单,由新方警员联系后,在新方警员见证下,嫖客自行自愿书写自述材料阐明事实,而后提供给中方,两国警方专门就此签署了《证人自愿作证合作协议》,以文件的形式确保了取证材料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押解嫌疑人回国也面临烦琐的司法程序。由于新加坡境内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涉及本地案件的都已进入新方司法程序,部分中国籍犯罪团伙成员将遣返后由中方带回,共计有7名犯罪嫌疑人,并未达到包专机带回的数额,而民航飞机关于押解嫌疑人规定必须达到1︰3的比例,且一个航班不得超过3名嫌疑人,这给抓捕结束后带回嫌疑人带来了很大障碍。专案组针对此情况,积极与南航公司、使馆取得联系,在押解时间紧迫的情况下,紧急从全市抽调14名已办理护照民警,在一周内办理完毕全部手续,赶赴新加坡配合押解,在南航公司的大力配合下,全部嫌疑人均已顺利带回。

  郭强介绍,目前,此案即将进入公诉阶段,还有大量的后续工作要做,“一是固定转化证据,保障诉讼顺利开展。在前期大量取证的基础上,专案组将继续针对涉案证据开展固定转化工作,尤其是自新加坡取得的证据,积极与检法沟通协调,为下一步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提供坚实保障。二是通过电子数据勘验及审查扩线,深挖余罪。针对已经抓捕的嫌疑人,专案组将通过电子数据勘验、审查等方式继续扩线,深挖线索,对涉案的其余人员继续开展抓捕工作。三是与新加坡警方继续开展情报交换,共享打击战果。专案组将继续与新加坡警方保持联系,对在案件勘验、审查获取的涉及新加坡的线索予以通报,同时将需获取的其他证据材料及时沟通,将两国警方的打击成果最大化”。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发挥关键作用

  “此案之所以成功侦办有赖于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公安部和省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把方向、强保障。”海州区公安分局政委卢长楚介绍道。另外,此次跨国合作一大亮点是新亚欧大陆桥安全走廊国际执法合作论坛(简称“连云港论坛”)发挥的关键性作用。连云港论坛已经成功举办四届,在国际执法合作、跨国案件侦办、情报信息共享、联合行动协调上,连云港市公安局具备先天的区位优势。在公安部刑侦局和省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专案组充分发挥连云港论坛举办地优势,不断加强与新加坡警方以及外省市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及时互换情报线索,为查清案情、深挖犯罪、抓捕余犯和调查取证等各个侦查环节提供了强力支撑。

  实际上,类似“连云港论坛”这样进行跨国司法合作的范例并不少。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向《方圆》记者表示,中国政府和公安机关一贯高度重视打击跨国拐卖犯罪活动,积极推进与相关国家警方的务实高效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比如此案就系我国首次侦办的境外卖淫网站诱骗、组织国内妇女出境卖淫案件,在该案侦破过程中采用的新思路、新举措,对公安机关侦办跨国团伙犯罪案件、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当然,除了打击跨国拐卖犯罪活动外,我国还与多国及地区签订了国际刑事司法协议,打击多个种类的跨国刑事犯罪活动。

  陈士渠介绍,几年之前,中国警方就以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之力,成功破获过几起跨国拐卖妇女案件。2010年12月在非洲刚果(金)相关部门和我大使馆的帮助下,四川省公安部门破获跨国拐卖妇女案,营救出被骗妇女15名,捣毁了犯罪团伙,抓住了多名犯罪嫌疑人;2012年10月,经过近半年侦查,中国警方赴非洲安哥拉,在当地警方协助下,摧毁一特大拐骗中国妇女强迫卖淫犯罪团伙,解救中国受害妇女19人,事后,中国警方将孙英豪、徐娟等11名犯罪嫌疑人从安哥拉押解回国。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是国际司法协助的一种,是指一国的司法机关根据另一国的司法机关的请求,代为或者协助实行与刑事诉讼有关的司法行为。国际司法协助是国家关系的重要内容,是一国司法权的有效域外延伸,具有重要的外交价值和司法价值。目前,国际司法协助已经成为国际间司法合作的重要一环,其适用范围在不断扩大、适用效力在不断加强。但是,国际司法协助也并非一帆风顺,而是面临很多困难和阻碍。

  “首先,每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并不相同,这也导致合作方在理念和习惯上有明显差别。其次,从法律层面上看,各国必须在国内和国际范围的法律框架内进行对各类犯罪的打击。但正是因为这种框架,不同国家对国际条约的解读不同,各国在刑事司法协助时必须进行磋商和交谈,这无形中浪费了宝贵时间。”在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检察官王勇看来,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想要真正发挥效力,面临多方面的困难。

  虽然国际司法协助在实践中面临的困难较多,但是我国在此方面的发展却颇有成效,尤其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方面。2018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该法的通过完善了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保障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正常进行,规范了我国刑事司法协助体制,加强了打击跨国犯罪国际合作。

  “现实情况来说,无论犯罪分子逃到哪里,我国都将借助司法协助之力全力追捕,绝不手软。”陈世渠坚定地说道。(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文|方圆记者 张振华 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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