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初,江西上饶第五小学10岁的男孩刘某宸,被同桌的父亲持刀刺死,两个家庭,就此破碎。
“校园霸凌”,又一次以最极端的方式,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仅仅在8个月前,浙江瑞安隆山实验小学,也发生过学生父亲持刀杀死10岁男生的凶案,事件起因,依然是“校园霸凌”。
百度检索“杀害小学生”,相关搜索结果高达1,670,000余条,而“校园霸凌”的搜索结果,更是达到了2,950,000条。
每一条的背后,都写着“悲剧”两个字。它们,本来都应该可以避免发生。
我还在念初中的时候,也曾亲眼目睹过“校园霸凌”,只不过,那时“校园霸凌”这个词还没有诞生。
一位郭姓同学,仗着自己的个头儿比全班同学都高,时常在班里欺负他人,而一位家境较好的李同学更是被他屡屡勒索。起初是五角一元,随后是十元八元。当某次这位郭同学向李同学勒索的数额涨到50元时,对方终于承受不住了。1992年,我母亲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45元。
我永远记得那个夏天的午后,李同学手持一把剁排骨的小斧头,在炎炎烈日下绕着教学楼追砍郭同学的场景,他一边跑,一边高喊:“我杀了你!我杀了你!”
如果不是闻讯赶来的两位体育老师拦下了李同学,郭同学非死即残。
这件事被校方迅速掩盖了下来,所有当时在场的同学接到的训示是,如果有谁敢把这件事说出去,将被学校开除。
那时没有互联网,没有自媒体,连“校园霸凌”这个词都没有。有的,是担心事件一旦曝光会遭到市教委调查的校方,和秉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理念的一群懵懂少年。
这件事最终的处理结果,是校方劝退了涉事的两名同学。也许,在校方看来,把这两个不安定因素从学校清除后,校园又将重获宁静祥和与朗朗书声。校方不知道的是,郭同学之所以敢在年级里飞扬跋扈,是因为他在职高部认了一位“大哥”,他从李同学那里勒索的钱财,大部分都给了他的那位“大哥”。
郭同学离开后,那位大哥迅速在年级里又找了一位“小弟”,继续寻找合适的猎物。所不同的是,这次他学乖了,不再张口就要50元的巨资,始终维持在一两元的水平。
“你们把钱给我,以后我大哥保护你们。”那位继任者对被他勒索的同学们说,“在咱们这一片,我大哥好使。”
没有人反抗。1元钱对于绝大多数学生来说,也就是两顿早餐不吃。但这不是最重要的原因。
最重要的原因是,那位李同学也被学校劝退了。
2012年,初中同学聚会时,有人忽然说:“还记得咱们班的郭某某吗?他死了,车祸。”
“那姓章的(当年职高部的那位‘大哥)呢?”
“早被判刑了,都进去有3年多了。”
短暂的冷场后,那些曾被欺负过的同学,都长长舒了一口氣……
袁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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