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棒教育:青少年成才的“刽子手”

  2019年1月14日下午4点左右,施某某借与父母因生活琐事在家中发生争吵之机,关上房门,在房间内两次将其2岁多的小女儿头朝下重重摔在瓷砖地板上。后经医院诊断,施某某小女儿被摔致颅脑损伤,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据警方调查,施某某作案动机为怀疑妻子不忠,小女儿不是自己亲生,同时他觉得无力抚养两个女儿,加之其父母多次要求他自力更生,遂产生杀死小女儿的念头。

  这种因为夫妻矛盾而引发的对孩子施暴行为并非个案。2019年6月7日,初三女孩杨瑞立在家中遇害,嫌犯是她41岁的父亲杨爱静。杨爱静因女儿之前和他吵架后躲在姥姥家居住而不满,指责她的离家导致妻子也不回家,于是在打骂女儿后将其杀害。据了解,杨爱静结婚后,和妻子关系不和,经常对妻子家暴,而且有重男轻女的思想。

  除了夫妻情感方面的问题,家长本身落后的教育思想、性格偏激等因素也会导致虐童现象。8月3日下午2点,山东邹平的一间出租屋内,一家四口正在吃午饭。7岁的大女儿小萱(化名)因为吃饭慢,被母亲不断提醒:“你再吃这么慢,我就打你了。”说着就让丈夫郭某把小女儿抱出去,拿起一根铁棍殴打小萱长达1个小时。郭某后来发现小萱肚子疼,将女儿送至医院时,女儿已无生命体征。

  专家解读

  意大利教育家蒙台梭利说过:“我们对儿童所做的一切,都会开花结果,不仅影响他的一生,也决定他的一生。”这些案件中打骂自己孩子的父母,即使没有打死孩子,他们施暴的行为也会对孩子的内心造成严重的创伤,这种心理创伤是孩子一生的心理阴影,势必影响孩子的性格和社交能力,对他们的一生都会产生深远影响。为了给孩子一个正能量的成长环境,父母应该在教育思想、情绪管理等方面改变传统认知、提升教育能力。

  宽容错误,控制情绪

  父母普遍希望自己的孩子听话、懂事,但是孩子的成长本身就是一个不断犯错、不断学习经验的过程。孩子表现不好时,有的父母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就开始打骂孩子,这对于纠正孩子的坏习惯只能治标不治本,孩子的不良行为不仅得不到有效地改善,父母发火、大吼大叫的样子还会被孩子模仿,变成他表达情绪的方式。更重要的是,父母的暴力行为,会让孩子缺乏安全感,因为害怕而屈服,变得胆怯软弱、敏感自卑。因此,为了让孩子能健康成长,父母应该首先转变自己的认知,明白孩子犯错是正常的,在安全范围内,鼓励孩子多去尝试、探索,给孩子一些犯错误的空间。另外,父母要学会更有耐心,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夫妻之间发生争吵时,不能将自己的负面情绪发泄在孩子身上,对于孩子犯的错误保持平和、宽容的心态,不要因为自己怕麻烦而迁怒于他。

  知法懂法,科学育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了实施家庭暴力、侵犯被监护人权益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监护人严重侵犯被监护人权益,可撤销其监护人资格。身为第一监护人的父母,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遵法守法,不可侵犯子女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人身安全。

  对孩子实施暴力行为,除了违法,在教育孩子方面也只能起到消极影响,让孩子单纯地屈服于暴力,而没有对所犯的错误形成独立的反思能力,使其更容易形成依赖人格或叛逆心理,因此父母应该改变棍棒教育的理念,当孩子犯错时,采取科学的育儿方法:

  1.冷处理。当孩子为了吸引父母注意力而出现无理取闹的行为时,父母可以采取冷处理,不去回应他,尤其不要给孩子以积极刺激,避免孩子在自己吵闹和大人满足要求之间建立条件反射。

  2.及时鼓励。当孩子改正了错误,表现良好时,及时鼓励,可以促进孩子往积极的方向发展。

  3.表达感受。当孩子出现不当的行为时,父母可以客观地表达自己最真实的感觉,比如孩子出门后总是乱跑,父母可以跟孩子说“你乱跑的话我会生气的,因为我害怕找不到你了”,而不是说“你怎么这么不让人省心”。

  4.自然后果法。对于喜欢乱碰东西的孩子,在不造成身体伤害的情况下,可以让他碰一碰煮热的食物,让他直接体会到其中的危害。用生气的表情告訴孩子他的行为不对,看到大人的愤怒表情,很多孩子会停止自己的错误行为。

  编辑 朱庭萱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白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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