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脱贫攻坚背景下贫困户脱贫途径研究

  摘 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红河县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为一体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农业县,脱贫任务艰巨,实施精准扶贫工作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当前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决战决胜阶段,剩下的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通过深入调研,思考梳理了红河县决胜脱贫攻坚中的主要做法,分析贫困户脱贫面临的主要困难,提出合理化的对策建议,旨在为实现高质量脱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脱贫攻坚;红河县;贫困户;对策建议

  2015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指出: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就是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让全体人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共享发展成果,最能体现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最能体现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能体现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需要。

  一、红河县贫情基本情况

  红河县位于云南省南部,红河州西南部,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为一体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农业县,资源匮乏,全县96%的面积均为山地。全县下辖13给乡镇,常住人口31.55万人。1986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级贫困县时贫困发生率高达87.7%。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以来,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决定性成效。2014年,全县共有建档立卡户25415户121168人,贫困发生率达36.47%,2019年,全县投入的扶贫资金达10.5亿元,贫困人口有1276户4890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1.57%,脱贫成效显著。

  二、红河县脱贫攻坚的主要做法

  全县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上级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1.产业扶贫提升“造血”功能

  产业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关键举措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全县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力度,完善带贫机制,大力培育壮大各类新型经营主體,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全县集中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25.28万亩,红河谷30万亩热区综合开发、黑树林片区综合开发、旅游经济开发等六大片区累计覆盖贫困户17599户,覆盖率达85.14%。

  2.健全劳动力转移就业机制

  建立完善劳务输出网络体系,实施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费用补贴办法。以县人社局就业服务机构为中心,发展劳务输出公司7家,各乡镇建立了劳务输出服务站、务工合作社,全县91个村委会(社区)全覆盖配备就业扶贫信息员,在广东、上海、昆明等建立了劳务服务点。2019年,完成劳动力转移43415人,转移率达73.5%。

  3.推进贫困户安居工程建设

  全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一是进行CD级危房改造。按照C级危房修缮加固,D级危房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的原则,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补助,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二是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进城安置和行政村内安置的方式相结合,发放安置住房建设补助资金,对于建新拆旧的家庭进行适当的奖励。

  4.抓好教育医疗社保普惠工程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清零行动”,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认真执行各项教育扶贫政策,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2019年,兑付各类补助资金3859.09万元,惠及8.02万人次学生。二是抓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严格执行报销政策,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确保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对超过当地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由政府进行兜底。2019年个人筹资标准220元.年/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府承担180元,个人承担40元。三是落实低保政策,实行应保尽保。2019年,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4749户10480人,其中建档立卡对象3033户8667人,占低保总人数的82.7%,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达3500元。同时为全县3742名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补经费79.3万元,护理补贴36.3万元。

  5.全面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一是学习借鉴爱心超市、动力小站等扶贫新模式,以行政村(社区)为依托,陆续开办91个脱贫攻坚“自强动力小站”,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群体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二是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岗位补贴标准,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公共服务岗位工作。

  6.建立健全驻村工作制度

  目前,全县县级单位按干部职工总人数10%的比例向贫困村派出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员,每名在职职工都抓包几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单位联系贫困村,干部联系贫困户”的工作制度,并按期进行走访,积极向贫困户宣传国家的相关脱贫政策,鼓励他们增强脱贫的信心和决心。在充分了解、掌握贫困户致贫原因的基础上,制定“一户一策”脱贫计划,帮助他们增收脱贫。

  三、脱贫面临的主要困难

  目前,全县共有贫困人口有1276户4890人。特别是一些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革除陋习不彻底。随着贫困人口总数减少,内生动力不足的贫困人口占比有所提高,越往后脱贫难度越大。

  1.致贫原因复杂,脱贫难度大

  全县因病、因残致贫人口分别占贫困人口总数的4.45%、2.9%;无劳动技能、丧失劳动力致贫人口分别占贫困人口总数的45.83%、1.47%;60周岁以上的致贫人口分别占贫困人口总数的12.23%;初中及以下学历贫人口分别占贫困人口总数的80%左右,其中,很大一部分贫困人口不懂汉语。贫困人口中的3940人纳入社会保障,占贫困人口总数的80.57%。由于兜底任务较重,过度依赖兜底政策,压力较大。

  2.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红河县为山区县,山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96%。耕地以坡耕地为主,坡度在25°以上的耕地占耕地总量的34.3%,而坡度小于15°的耕地只占11.0%,有时农业生产靠天吃饭,劳动生产率相对原始,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特别大,自然灾害频繁。交通相对闭塞,至今为止,县域内的高速公路尚未开通。从县城到各乡镇及村委会公路均是水泥路面,但很多乡镇公路路面不够宽,特别是到村委会一级的公路更窄,自然村之间的公路还没有全部硬化。如果持续下雨,有些路段会发生山体滑坡,导致公路临时中断。因为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发展脱贫产业难度增大。

  3.内生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

  部分贫困户过度依赖脱贫政策而不愿意主动脱贫,“等靠要”思想依然严重。有极少部分贫困户身体健康,但是长期好逸恶劳,甚至出现“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这种“贫困”的思想和思路,导致内生动力不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脱贫攻坚的难度。

  4.对贫困户的思想引导不到位

  一些帮扶责任人在走访贫困户的过程中,忽视了在思想上的引导,不愿做细致的思想工作,没有结合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梳理、制定帮其脱贫致富的策略。有的帮扶责任人甚至认为,帮扶就是简单的给钱给物,钱物主要用于生活上的开销,不是用于发展生产,难以实现稳定脱贫。

  5.对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效果不明显

  一部分贫困户劳动力在对待技能培训时,思想认识不到位,还处于“要我培训”阶段,抱着无意义、不愿意、无所谓、完成任务的态度被动地参与培训。参训人员由于知识文化水平、年龄结构等存在巨大的差异,有的参训人员汉语沟通水平较差,甚至听不懂汉语,再加上有些培训内容针对性不足,造成培训效果不明显,培训作用发挥不充分,导致劳动力转移不够顺畅。

  四、加快贫困户脱贫的对策及建议

  红河县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以来,因地制宜,制定了详细、精确的脱贫方案和措施,脱贫攻坚战果丰硕,取得了巨大的成效。目前,全县剩余的1276户4890人属于深度贫困人口,为了使他们脱贫致富,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帮扶措施。

  1.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为1.42亿元,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有限,完全不能满足现代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建议上级部门建立健全深度贫困地区扶贫投入体制机制,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多方筹措资金,集中力量抓好贫困地区的道路、饮水、用电、网络和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让贫困地区群众有住房、有学校、有医疗机构、有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有农村电商等基本公共服务。

  2.充分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

  扶贫首先要解决的是思想上的“贫困”,做到“扶贫要同扶智、扶志结合起来”。扶贫干部在帮扶的过程中要强化教育引导,增强贫困户脱贫的信心和决心,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同时要注重典型引路,转变思想观念,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引导贫困户自立自强。对存在不良思想倾向的贫困户,要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典型感化,组织贫困户现场参观学习成功脱贫典型,特别是身边的成功案例,推动贫困户转变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破除“等靠要”和“以贫为荣”的落后思想观念。积极引导贫困户想方设法脱贫、千方百计致富,形成“思谋脱贫、主动创收、勤劳致富”的社会正能量。

  3.加强对帮扶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要在增强扶贫干部政治觉悟和思想观念上下功夫,帮助帮扶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中央精准扶贫部署要求精准落实,凝聚所有干部力量,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二是要在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制度、强化监督问责、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等方面下功夫,着力纠正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坚决纠正和制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提高帮扶的质量和效果。

  4.进一步提升劳动力就业培训的质量

  贫困人口转移就业作为脱贫的重要突破口,要高度重视培训的质量和效果,通过高质量的劳动技能培训,为用工单位输送合格的劳动力,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如期实现稳定脱贫。一是开展精准培训。在培训前,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充分掌握培训对象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更新培训模式,采取“群众点菜,专家主厨”的方式进行。二是针对特殊群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对于老弱病残、交通不便、汉语沟通有困难等特殊的培训对象,采取安排工作人员把培训对象接送到指定培训地点或就近就地在家门口开展培训的方式进行。对于汉语沟通有困难的培训对象,要合理安排翻译人员,确保培训内容能够听明白。在培训方式上对贫困家庭人员进行点对点、面对面、手把手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5.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当前,农村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农村养老问题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建议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把丧失劳动力的、长期生病的、残疾的和孤寡老人中的贫困人口按照自愿、就近的原则集中统一安置到养老院生活。安置人员中,有低保金、残疾人补贴金、土地租金等收入的也一并纳入养老院的资金账户。同时,政府部门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养老院资金的投入,并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聘请专业的护理人员,提高其在养老院的生活質量,真正做到老有所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贫困村和所在县乡当前的工作重点就是脱贫攻坚,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们将消除绝对贫困,但相对贫困仍将长期存在。所以,要继续保持政策支持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现象发生,向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的步伐。

  参考文献:

  [1]黄承伟.决胜脱贫攻坚的若干前沿问题.甘肃社会科学,2019年第6期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2015年11月

  [3]红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红河县剩余贫困人口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3月

  [4]习近平.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J].求是,2019(16)

  [5]李丽蓉、李期.农村精准培训助推精准脱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中国农业文摘,2019年第3期

  [6]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2018.06

  倪鹤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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