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上门培训的消防“教官”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培训,消防,“教官”
  • 发布时间:2023-09-08 21:03

  文|方圆记者 刘亚 通讯员 邓志鹏 陈佳诺

  工作群里的一位当地消防站工作人员从照片上看出了猫腻:“教官”穿的衣服不对劲,授课人也不是消防站的人。他怀疑这名“教官”是打着消防名义在骗人,于是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最近,消防题材电视剧《你是我的人间烟火》在网上爆火。从男主角宋焰的消防救援工作到消防器材如何使用等基本消防知识,引起了公众的热议。然而现实中,有人居然打着消防工作的旗号,冒充消防工作人员,兜售灭火器材。近日,江西省金溪县检察院将对一个打着消防旗号的招摇撞骗团伙提起了公诉。

  “消防宣传员”主动上门培训

  “我是市里消防宣传中心的,为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需要你们各项目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学习,请负责人组织各部门的人参加。”今年3月24日,金溪县某工地项目负责人老李接到了一起“消防宣传员”打来的电话。因为深知工地上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老李不敢怠慢,立即下发通知,要求工地各班组长参会。

  为了组织好消防培训,对方与老李提前约好了时间、场地、人员数量,还要求项目负责人、工地施工负责人、管安全的负责人、班长等有职务的一定到场听课,并要求听课人员备好笔、本子和签到表。

  第二天,培训课堂坐得满满当当。“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咱们市消防宣教中心的宣教教官,我姓程,大家可以叫我程教官。”“教官”身穿制式军装(消防改编之前穿的制服),佩戴带有消防宣传字样的臂章、胸徽、肩章,来到工地后便开始授课。在自我介绍后,“教官”开始讲解消防知识,并用投影仪播放消防课件。

  通过大量火灾案例、触目惊心的火灾画面,“教官”将防火知识、火灾视频结合起来讲授,让在场人员认识防火重要性,特别是提到失火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相关人员被判刑罚时,还特意加重了口气,听课人员也听得聚精会神。

  讲完课件后,“教官”还展示了自己携带的气溶胶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多功能手电筒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式,还把两种灭火器进行对比,讲解两种灭火器的优缺点。在培训的最后,“教官”给每人发放了一张“消防防火知识讲座实名制意见表”,说这是政府相关规定联合防火部门做的意见调查,要求在场人员如实填写。

  同时,“教官”还称,根据防火部门相关规定,今天带来的消防器材有补贴,消防防火知识讲座实名制意见表上有产品及价格介绍,分别有高层逃生套装、家庭必备套装、汽车必备套装、预警套装及单个产品,大家可根据需求购买。

  在场的人特别是工地项目负责人,考虑到“教官”是消防工作人员,以后工地还需要完成消防验收等工作,因此对“教官”十分客气,有的还递上整包的高价香烟。而且,大家觉得这些是消防部门销售的消防器材,肯定是正规合格的,并且还有补贴,于是有人便购买了一些消防器材。老李和同事老黄填写表格后,选购了390元的车载消防产品。

  真消防遇到假消防,119拨打110报警

  殊不知,也在3月25日这天,在金溪县另外一个施工工地上,也有一位“教官”也在讲课。当地政府了解到正在进行消防培训,还专门派了工作人员前去一起听课。

  课上,这位“教官”也讲了消防知识,然后开始推销消防器械,那位一起听课的政府工作人员认真听了课、录音,还拍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照片上是身穿军绿色制服的男子在讲课)发到自己的工作群里。

  工作群里的一位当地消防站工作人员却从照片上看出了猫腻:“教官”穿的衣服不对劲,授课人也不是消防站的人。他怀疑这名“教官”是打着消防名义在骗人,于是拨打110报警电话,派出所人员很快到达培训现场。一起冒充消防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案件由此案发。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丁伦、李锐、蒋帆等9人来自安徽、河南等地。2023年1月,他们成立了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聘请了王林、方奇等人为话务员,招募了徐春、胡东、程路等人为业务员。话务员用准备好的话术,以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名义联系工地项目负责人,要求工地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宣传培训,并安排“教官”上门培训。

  这些消防“教官”(业务员)并没有国家机关从业资格证,使用的肩章、臂章、胸贴等都是从网上购买的。为了装得像,“教官”身着军装,佩戴有“消防宣传”字样的肩章、臂章及印有其名字、职务的“消防宣传中心”工作证,还准备了一个白色的手提箱,手提箱上面有“消防应急箱,火警119”等字样,到相关地点冒充消防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当然授课内容,他们也做了准备,如果对方问到具体消防问题,话术本也备注了“工地上遇到的一些突发事件,如何正确应急处理”以及“季节性火灾事故预防以及处理方法”等内容。

  这些人的精心准备让很多听课的人都信以为真。他们表示,“教官”用PPT放一些火灾危害的画面,让人产生害怕的心理,从而产生购买灭火器材的心理需求。不少人觉得看了他讲的消防知识会觉得,与生命安全相比,几百元钱真不算什么。

  “如果对方说自己是第三方公司的销售人员,我不会购买他们的东西,现在的骗子真是太厉害了。”“我当时真信了,没有被骗的感觉。”听课人员说。

  假消防招摇撞骗被起诉

  讲课结束后,“教官”向讲课人员推销灭火器、报警手电筒、灭火毯等消防器材。据案发后的交代,这些人推销的消防器材进价低廉,却以高出几倍的价格向听课人员销售。

  据丁伦和李锐交代及市场调查,售价138元的多功能手电筒,他们的进价是40元左右,售价298 元的灭火器进价70元左右,售价208元的防烟面具进价30元左右,售价268 元的灭火毯进价30元左右。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公安机关扣押的消防器材抽样并送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鉴定,鉴定显示,便携式气溶胶灭火器和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是合格产品,灭火毯的手持件与包边阻燃的性能不合格。

  公安机关查明,2月24日至3月10日,79家项目部门被这些人欺骗,该团伙通过出售消防器材收款16.2万元,而购买这些器材仅花费4万多元,案发时,还有24个灭火毯、36个灭火器、8个面罩尚未售出,价值约 3000元。

  据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消防宣传职能归属于消防救援部门,消防救援部门改革后划归应急救援部门管理,系国家机关。犯罪嫌疑人编造不存在的“某市消防宣传中心”,与被害人联系安排消防培训事宜,然后指派假冒教官身着军装、佩戴肩章、携带工作证(上印有消防宣传字样)对参训人员进行培训,使参训人员误以为这些“教官”是正规的消防工作人员,出于信任而购买了嫌疑人推销的消防器材。嫌疑人的行为符合招摇撞骗罪的规定。

  7月21日,金溪县检察院以涉嫌招摇撞骗罪对丁伦、李锐、蒋帆等9人提起公诉。截至发稿,此案尚未判决。检察官提醒,正规消防培训不会推销产品,以推销产品为由进行的消防宣传均是骗局。(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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