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建、农村金融与金融“村官”

  • 来源:银行家
  • 关键字:农村,党建,金融
  • 发布时间:2024-03-09 16:08

  段肖磊 李海波

  农村党支部和农村金融机构都是服务农民的基层组织。农村党支部贴近农民、了解农民,在农民信息获取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但在组织和管理农民过程中,有时候缺乏资源和抓手;农村金融机构具有金融资源优势,但与农民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设立金融“村官”,有助于推动农村党支部和农村金融机构加强合作,进而实现农村基层党建与农村金融工作相互赋能。

  农村党建与农村金融工作

  农村党支部工作缺少抓手。农村党支部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前沿阵地,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践行者,也是推动党的大政方针落地实施的“最后一公里”。村干部直接面对村民,农村党支部和村干部在村民中的威望,直接影响着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和号召力,进而影响党的政策方针落地见效。但客观地说,农村党支部可调配的资源是有限的,有的地区、有的时候,村干部在工作中缺少抓手,因而农村党组织的领导力和号召力不能充分体现。

  农村金融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农村地区缺乏商品房等标准化抵押物,其他合法抵押物在处置环节也还有很多不确定性,农村地区贷款担保难仍是一个普遍问题。这就倒逼银行要更加注重对第一还款来源的调查,银行要不断拓宽信息渠道,准确了解贷款申请人经营能力、生产经验、诚信状况、外债情况、口碑情况等影响第一还款来源的要素。同时,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各家商业银行都意识到了农户贷款是一块发展空间大、风险相对可控的优质业务,银行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打通准确、及时获客的信息渠道成为商业银行的紧迫任务。

  村“两委”与金融“村官”。壮大农村地区金融人才力量,一方面要继续加大银行人才驻村的派出力度,另一方面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把农民的“身边人”即村“两委”工作人员培养成农村金融人才。推动县委、县政府在村“两委”中选聘熟悉村民村情、有责任心的成员兼任金融“村官”,将有贷款需求、有经营能力、有诚信意识的农民及时推荐给银行,把风险信号及时传递到银行,可以提升农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破解农村金融信息不对称问题。

  金融“村官”的桥梁作用

  金融“村官”有助于村党支部提升领导力。“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村治理工作量大、内容繁杂,村干部的很多工作需要村民配合,村党支部需要有一群“铁杆”村民,在关键时刻能够站出来率先响应村干部的号召,帮助村干部做好组织工作。如果金融“村官”能够帮助村民向银行申请贷款,为村民争取优惠政策,解决村民的资金问题,受益村民自然会对村党支部心怀敬佩,更愿意当村党支部的“铁杆”和“粉丝”,农村党组织的领导力和号召力也自然会不断增强。

  金融“村官”有助于银行获客和加强风险管理。设立金融“村官”可以为银行拓宽获客渠道。银行在农村的传统获客方式包括银行直接进村营销、客户上门申请、第三方推荐,金融“村官”作为村“两委”的工作人员,对村民经营能力、诚信状况、不良嗜好等情况都比较了解,向银行推荐客户可以起到风险初筛的功能。如果村民贷款出现逾期,他们作为本村信用环境的管理者,可以协助催收。依托金融“村官”推荐的办贷模式,不仅可以促进产业振兴,还可以促进乡村人才振兴。

  金融“村官”方便农民获贷。金融网点设在村里的很少,农民贷款往往需要到县城和乡镇的银行网点咨询,或是到村“两委”向村干部咨询。如果设立金融“村官”,银行可以对金融“村官”加强培训,让其更深入、更客观地了解各家银行的金融产品。当农民通过咨询金融“村官”即可得到客观、合理的建议时,就可以减少他们跑县城、跑乡镇的时间和精力。如果把金融“村官”的推荐视作一种增信手段,银行应对其推荐的业务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还可以进一步降低农民的贷款成本。

  金融“村官”与银行的互动机制

  金融工作与金融“村官”的顾虑

  是否会给金融“村官”增加工作负担。村干部的日常工作繁忙,调动村干部开展农户贷款推荐工作的积极性关键是在这项工作的起步阶段,需要银行和县委、县政府通过考核评比、物质激励、荣誉奖励等方式引导村党支部把这种模式先行运转起来,刚开始可能会需要村干部主动宣传,主动寻找一些贷款农户,通过“一传十、十传百”,后面的老百姓会主动对接村干部,请他们帮助推荐,村干部也会逐步产生价值感和荣誉感,从事推荐工作的积极性会逐渐提升,逐步进入良性循环。

  金融“村官”是否承担担保责任。2023年以来,中国农业银行在总行的五个定点帮扶县探索建立金融“村官”模式,经过几个月的尝试,整体运转顺利。但在私下沟通发现,有的金融“村官”对其是否承担担保责任心有顾虑,担心借款人将来万一还不上贷款,需要自己承担担保责任。实际上,银行开展银村合作是为了获客和进行风险初筛,并非要求村干部进行担保,这一点需要在银村推荐办贷合作中向村干部讲清楚,从而打消他们的顾虑。当然,出现逾期时,银行仍可以借力金融“村官”进行催收。

  金融“村官”的工作是否会影响干群关系。对于部分贷款申请人,如果村干部认为应当拒绝推荐,但又担心得罪其人,可以采取变通的做法,即对不想推荐、但又不好直接拒绝的个别申请人,仍然将其推荐到银行,但私下里会跟银行如实讲清楚他们的真实想法,银行在贷款调查和审查过程中会将村干部的真实想法纳入分析。

  银行的差异化政策

  银村推荐办贷合作的目的在于让农民、村党支部、银行三方都有获得感。村干部、村党支部的获得感主要源于能帮助农民以更快的速度、更优惠的利率获得贷款,同时获得村民的认可和尊敬,从而提升农村党组织的领导力。当村干部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碰到其他需要村民支持的地方,也会获得支持。相反,如果村支部推荐后,银行响应速度不快,利率也没有优惠,农民就会认为村干部在办贷这件事上对他帮助不大,村支部的获得感和价值感也就不强,其领导力也就不能从推荐办贷这项工作中得到提升。

  银行与金融“村官”的连通工具

  在具体操作中,金融“村官”推荐的业务应该能够迅速到达银行客户经理手上,推荐业务本身也不能给村干部带来太多的工作量,否则村干部会产生逆反心理。从村干部的体验来说,采用线上场景化的推荐方式比纸质推荐或简单的电话推荐更加规范和便捷。推荐工具应当具备三个基本功能:一是体现出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信息传递到银行后,银行客户经理可以看到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申请金额等基本信息,最好也能体现出金融“村官”对申请人的综合判断。二是村干部能够实时跟踪业务办理的进度和结果。三是事后可以统计。银行可以通过系统定期统计村干部共推荐了多少,办成了多少业务,哪些业务授信成功率高,哪些业务不良率低,这些数据既可以作为上级考核村党支部和金融“村官”的重要依据,也可以作为银行评定信用村、信用乡镇的重要依据。

  金融“村官”的角色定位

  从政府角度看,金融“村官”由村“两委”工作人员担任,具有一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金融“村官”应该是政府的“村官”、老百姓的“村官”,也是面向所有金融机构的“村官”,金融“村官”与各家银行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一对多的,而不是一对一的。金融“村官”应该本着公事公办或者老百姓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帮助老百姓对接利率最低、服务最优的金融机构。金融“村官”与以往银行聘用的代办员、信息员不同,后者完全是某家银行的代理人,银行按照代理人业务量支付报酬,这种合作是纯商业行为。金融“村官”代表村党支部,帮助村民对接最优的金融服务,是基层党组织金融功能的具体实践者。金融“村官”应该选择他们认为最有利于农民的银行,而不能仅为某一家银行承揽业务。

  政策建议

  联合地方党委、政府共建金融“村官”机制。商业银行可以把设立金融“村官”机制纳入与各省市县政府签约的合作事项当中,总行出台指导意见,分行在推进过程中,只要条件成熟,可以与省委组织部或市委组织部统一对接,在全省或全市一体推进,或先在合作基础较好的县进行试点,再逐步向全市乃至全省推广。县支行在金融“村官”机制落地过程中,特别是在培训和业务推进过程中,要优先向没有设立物理网点的乡镇或者地广人稀的区域倾斜资源和力量,争取通过设立金融“村官”实现三方共赢。

  围绕利率和效率对金融“村官”推荐业务匹配优惠政策。利率方面,建议银行对金融“村官”推荐的50万元以内的农户贷款业务比同等条件下优惠5—10个基点,让农民切实感受到通过村干部推荐的方式可以降低融资成本,从而有效提高金融“村官”的威望和农村党支部的领导力;效率方面,建议银行对金融“村官”推荐的业务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鼓励金融“村官”批量推荐、集中推荐,为客户经理集中开展农户建档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让农民感受到通过村干部推荐办贷效率更高,进而增强农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推动政府对金融“村官”出台专项考核评价方案。在金融“村官”机制建立初期,为了调动金融“村官”工作积极性,让这种办贷模式先行运转起来,推出第一批“吃螃蟹”的贷款人。建议银行推动以县委组织部名义围绕金融“村官”推荐户数、授信户数、授信率(授信户数/推荐户数)、不良率(或逾期率)等维度制定考评方案,定期对金融“村官”和村党支部进行考核。县委、县政府对排名靠前的金融“村官”和村集体进行通报表彰,定期评选“优秀金融‘村官’”和“银村推荐办贷优秀村集体”。考虑到金融“村官”是由村“两委”工作人员担任,不宜对金融“村官”进行业务计价奖励,如果采用传统代办员、信息员或惠农通业主逐笔计价的奖励方式,可能引起村“两委”成员之间的矛盾,不利于此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银行可以匹配专项费用重点对政府考评为优秀的“村官”和村集体给予适度奖励,或对业务推荐数量和质量较好的村集体进行重点奖励。

  打造成金融“村官”专属的线上推荐场景平台。为了帮助金融“村官”在推荐办贷中少跑腿,并实时了解银行办贷进展,建议由商业银行或地方政府打造金融“村官”专属的线上推荐系统。金融“村官”使用的推荐系统要尽量的简单易操作,填报的贷款农户信息要尽量的要容易获取、少而精、接地气,不能过于专业。推荐系统应当具有开放性,能够联通金融“村官”与各家银行,保障贷款申请人与金融“村官”对贷款银行的自由选择权。银行还应配合实现银行办贷结果通过推荐系统自动实时向金融“村官”进行反馈,避免基层工作人员手工录入办贷结果信息,反馈信息还应注意严格保护客户隐私,严防个人信息泄露。

  联合地方政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金融“村官”机制的设立能够在便利农民贷款、提升农村党支部凝聚力以及拓宽银行获客渠道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如果金融“村官”选不对,或是金融“村官”对贷款农户推荐不对,都有可能带来金融风险。建议商业银行推动地方党委政府率先在信用村或信用乡镇推行金融“村官”机制,指导金融“村官”开展农户贷款业务推荐时要依靠农村党支部集体力量和信息优势,避免金融“村官”在推荐办贷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金融“村官”推荐办贷成功后,要继续发挥好贴近群众的信息优势,配合银行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如发生贷款逾期,要积极协助银行提供追偿线索。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银行乡村振兴金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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