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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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7-08 15:32
文/苏严(北京联合大学) 图/香山革命纪念馆
入城有纪“不入民宅”
在基本陈列展中,有一张特别引人注目的照片。这张照片记录了上海刚解放时的一个令人感动的画面。1949年5月27日,经过16个昼夜的激烈战斗,人民解放军解放上海。5月28日清晨,雨丝飘飘洒洒,枪声逐渐停息。上海市民推开窗户,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湿漉漉的马路边,躺满了身穿黄布军装的解放军战士。为了不打扰市民,战士们选择露宿街头,席地而卧。战士们疲惫的身影在冷峻的街巷中如雕塑般刚毅坚韧。
这张照片广为流传,很多人都看过,但其背景可能知道的人不多。为什么解放军能做到为不打扰市民而露宿街头呢?基本陈列里一本1949年5月华东军区司令部印制的《入城纪律》小册子,解释了个中缘由。
上海解放前,1949年2月,第三野战军南下到达徐州贾汪时,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陈毅就找时任司令部城市政策组组长的曹漫之谈话,交代了一项重要任务——起草第三野战军《入城守则和纪律》。
陈毅认为,入城纪律是执行入城政策的前奏。人民解放军即将进入南京、上海、杭州等大城市,那里的老百姓受反动宣传的影响,对人民军队不太了解,人民军队进城后一定要严守纪律,给百姓们留下一个好印象。
陈毅又强调,军队进城后,在没有找到营房之前一律睡马路——这一条一定要写上!
4月1日,华东野战军以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陈毅、副司令员兼第二副政治委员粟裕、第一副政治委员谭震林,政治部主任唐亮、副主任钟期光以联名发布“命令”的形式,颁布了《入城三大公约和十项守则》,其中的文字竟如诗般美好。
其中明确规定“所有入城机关和部队必须遵照军管会所指定的房屋居住,不入民宅”,并要求各级军政机关须据该公约、守则深入教育所属部队军士,务使人人了解,个个熟记。各级军政干部以身作则,督率全体切实遵行。
同日,华东局在其经过中共中央批准发布的《关于接管江南城市的指示》中,又规定了一切部队干部和接收人员必须遵守的十项守则。
针对“不入民宅”的纪律,有人提出疑问和反对意见:过去历次打仗都是睡在老百姓家里,为什么进入上海就非要睡马路?军指挥所也不许进民房,遇上大雨怎么办?战士生病,进去要点水喝也不行……
陈毅斩钉截铁地表示, 不可以, 说不入民宅,任何人都需要遵守,这是人民解放军送给上海人民的“见面礼”。
毛泽东对此极为赞赏,在电文中用八个字批示:“很好,很好,很好,很好。”
正因为有铁一般的纪律,才会有解放军入城的那张珍贵照片。这在当时的国内乃至世界范围引起了巨大轰动。
在这张照片旁边,还有另一张珍贵的照片——一位小姑娘将手中的花朵插在了解放军战士的钢盔上。这一幕无声地传递了人民群众对解放军战士的深深认可与敬仰,小姑娘的举动是对战士们坚守纪律、为民奉献的最好赞扬。党的纪律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与信任在照片中交织成一幅美丽和谐的画面,让观众深刻感受到党纪的重要性和严守党纪的深远意义。
“老乡不在家,开门就犯法!”
在展馆深处,还摆放着一份珍贵的文字资料——1949年4月25日由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以下简称“《布告》”)。《布告》宣布的“约法八章”,详细列举了党在军队建设中的各项严格要求,如保护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保护民族工商农牧业,保护一切公私学校、医院、文化教育机关、体育场所和其他一切公益事业等。
《布告》旁,展览还原了一户老乡家门口的场景。老乡家的木制门板显得有些陈旧,门板上的红色对联在岁月的洗礼下略有褪色,但字迹依稀可辨,透露出浓浓的乡土气息和家的温馨,看起来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未来的憧憬,让人仿佛看到院内炊烟袅袅,听到屋内欢声笑语。在对联的下方,一行粗大的白色字体醒目地写着:“老乡不在家,开门就犯法!”遒劲的字体力道十足,和这条纪律一样有力。
责任编辑:朴添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