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本地就業市場的流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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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02 16:08
其他國家或地區如新加坡,在引入外僱方面有哪些值得澳門參考或借鑒的地方?請具體談談。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蔡錦富副理事長:我們一直強調,本地人願意入職,或者工作相對比較優越的,要優先聘用本地居民。政府在審批外勞機制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強監管,防止企業因為申請到了外勞名額,就立即解聘本地僱員的現象發生。澳門取得今天的發展,外地僱員也作出了努力及貢獻;然而,在監管及輸入方面應該有更加嚴謹的監督機制。
我們認為,從審批、監管等方面還需進一步研究,如何進一步做好監管工作;此外需要適時修改完善《聘用外地僱員法》,這個法律還是2009 年頒佈的,現在的社會環境已發生很大變化,需要因應實際情況,從整體上作出完善。
觀之新加坡的外地僱員政策,其中本地人真正不願意做的工種,才會開放給外地僱員,嚴格審批,值得澳門學習借鑒。
澳門大學持續進修中心主任劉丁己教授:1. 針對高水平外籍人才,
以高標準高規格積極爭取:除了一般基層外僱,這幾年新加坡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針對外籍人才的優惠政策,如提供就業准證、縮短就業准證申請週期、提供高水平外僱稅收優惠等,以吸引高技能人才,解決人才緊缺問題;但也有相應的限制條件,如2022 年8 月推出的“頂級專才准證”其中就要求申請者要滿足相應的工作經歷,並需要具備曾在海內外知名公司工作,且達到要求的薪資水準,才能申請,門檻相當高。
其他如香港、澳大利亞、日本也都有類似針對外籍人士的高才、優才、專才的專項引進計劃。此外,許多歐洲國家也都制定了一系列面向高端外籍人才的“藍卡”制度,這種簽證有更長的有效期和便捷的申請流程;同時還可以享受到更加優惠的措施,如創業補貼、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完整的生活服務。這部份澳門相關單位也都已經出台相關具體措施,社會已經有許多討論,在此就不多贅述。這類高水平人才的引進門檻頗高,相對也必須給予申請者高度重視與禮遇,才能吸引到世界頂尖高水平專業外籍人才,同時避免影響本地中層與基層人才就業。
2. 針對基層外籍雇員,以保障本地就業優先,外僱主要發揮補充作用且須嚴格管理:
以下以德國、日本以及香港為例,說明在引入外僱方面,值得澳門借鑒的措施。
德國在引進外籍員工的同時,進行非常嚴格的審批,但也高度重視對其權益的保護。
(1)對企業使用外籍員工實施嚴格的審批制度,對未經許可使用外籍員工的行為給予嚴重處罰,但同時規定外籍員工薪資不得低於德國同類工作的平均水平,也享有社保等福利待遇,使員工生活得到保障。
(2)要求外籍員工必須透過嚴格的語言和職業技能考核,確保其具備勝任工作的能力。其目的是為了確保外籍員工有足夠的語言和專業技能,能夠順利勝任工作,避免因技能不足而引發其他問題。
(3)為外籍員工提供免費的語言提升訓練、職業訓練、法律諮詢和文化適應課程,盡快適應德國的語言和文化環境,幫助其更好地融入德國社會。
(4)加強對企業使用外籍員工的監管,防止剝削或歧視的情況出現,保護外籍員工的權益。建立涉外勞動爭議仲裁機制,為外籍員工維護權益提供渠道。
香港的外僱政策是澳門重要的參考對象。(1)香港實施最低工資制度,保障外僱基本薪資待遇。同時要求外僱參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提高用工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能藉此控制僱用人數,保護本地人的就業機會。
(2)對不同外籍僱員實施一定的行業准入門檻,例如要求具備相關專業技能、工作經驗和基本的語言溝通能力。同時,外僱工作簽證有期限限制,不能無限續簽。從而避免外僱長期佔用本地就業資源,確保本地就業市場的流動性。
日本則是通過技能實習生制度,短期引進專業技能人才。這種“短期引進不等於長期替代”的做法,於日本國情之下,滿足了企業短期用工需求,也保護了本地長期就業市場。具體如下:(1)技能實習生的引進嚴格遵循制度化管理,有明確嚴格的實習計劃和評核機制,實習期間有明確的培訓內容和方案;(2)實習生在日本工作期間,可參加相關的文化交流和社會適應培訓,幫助他們融入當地社會,實習工資不得低於日本同類工人工資,避免剝削;(3)實習期滿後給予實習生靈活的選擇,可以在通過嚴格審查過程後,選擇留在日本就業補充本地人力短缺問題,或自願返回原國。
澳門北區社諮委陳茵茵委員:新加坡在引入外僱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以下是一些我認為值得澳門參考和借鑒的地方:面對外僱的招聘、培訓、工作條件、薪資待遇等方面都有明確的規定和要求,同時對本地居民宣揚防止“假外僱”。新加坡加強對外僱技能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專業技能和工作能力,這亦可以提高外僱的生產力和競爭力。現時本澳外僱主要在綜合旅遊休閒企業、本地中小企業或為家庭提供服務,因此合理地提升他們的專業技能,才能更好地為本地居民提供服務,同時也跟能配合澳門經濟發展。
新加坡維護外僱的權益的同時,對外僱的監管和執法,處以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以維護社會秩序,這亦值得我們考量。總的來說,新加坡在引入外僱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政策和措施,保障了外僱的權益和促進新加坡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澳門可借鑒新加坡經驗,加強對外僱的管理、規限及服務,同時也可以促進澳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但整體而言,因應澳門人力資源市場結構的轉變,要讓外僱精準地補充本地人力資源缺口而非代替本地人就業,需要合法、合情、合理地監管,不斷完善外僱退場的機制。
澳門專才發展學會岑鴻炳理事長:不同城市就其產業發展背景,有着不同的外僱政策。參考新加坡政府的外僱政策,其有多元的外僱引入制度,包括“就業准證”(EmploymentPass,簡稱EP)、“技術人士工作准證”(S Pass,簡稱SP 及WorkPermit,簡稱WP)及“頂級專才准證計劃”(Overseas Networks & ExpertisePass,簡稱ONE Pass),各外僱制度均有明確的准入標準及薪資門檻制度。其中透過調整外僱引進比率上限(Dependency Ratio Ceiling,簡稱DRC),可按不同行業及工種的實際就業情況,適時調整引入比例,以保障本地人就業機會,如2024 年1月新加坡建築和加工業DRC 從1 比7 調降至1 比5,即企業每聘用一名新加坡國籍員工所能引進的技術人士工作准證S Pass 或Work Permit外僱員工,將從7 人減少為5 人,這一方面值得澳門參考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