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轮市场全面复苏靠港补给迎来新规

  • 来源:中国对外贸易
  • 关键字:邮轮市场,复苏,意义
  • 发布时间:2024-08-09 14:00

  文 / 本刊记者 刘馨蔚

  今年1月1日,上海市吴淞口国际邮轮港,首艘大型国产邮轮“爱达·魔都号” (Adora Magic City)迎来商业首航。这是中国在全力构建邮轮全产业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然而,在运营准备过程中,由于相关政策不够明确,配套措施不够完善,导致出现供船物资上船难等问题,暴露出中国在国际邮轮靠港补给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制度瓶颈和短板。为此,《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下称《规定》)应运而生,并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邮轮旅游市场全面复苏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曾指出,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加快补齐高端航运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提升航运资源全球配置能力。并在2024年的新年贺词中,将国产大型邮轮完成试航作为2023年取得的收获之一。

  “邮轮产业上下游产业链长、带动性强、国际化程度高,覆盖装备制造、交通运输、休闲观光、金融保险、服务贸易等各个领域。”国家发改委产业发展司负责人霍福鹏指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中国邮轮产业逐步恢复、持续向好。

  设计建造方面,2023年11月4日,首艘国产大型邮轮“爱达·魔都号”正式命名交付,标志着中国成为集齐造船业“三颗明珠”的国家(即航母、大型液化天然气运输船、大型邮轮)。

  运营服务方面,华夏国际邮轮公司成立并落户上海,有关企业强强联合,共同打造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运营服务团队。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邮轮港口布局逐步完善,由北向南、从大连到三亚规划建设了13个邮轮始发港,接待国内外邮轮能力不断增强。

  消费市场方面,邮轮旅游迅速恢复,在内河、沿海、日韩等传统航线基础上,开发了东南亚等新航线。同时,入境邮轮航线加快恢复。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自2023年9月国际邮轮复航后,全年中外旅客运输量达10.7万余人次;今年以来,已有21艘国际邮轮在中国境内港口开展运营,旅客运输量达19万余人次。据邮轮游艇行业协会预测,今明两年,中国邮轮旅游市场将全面恢复,进入产业发展新阶段。

  自今年元旦首航以来,截至5月26日,“爱达·魔都号”已完成34次航行。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刘辉介绍,首航至今,“爱达·魔都号”累计搭载约15万名游客,平均上座率超过95%。“这个数字表明,运营起步良好。”刘辉说。

  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已成为中国邮轮产业的发展方向。以“爱达·魔都号”为例,全船约1300名船员,来自30多个国家;海外乘客占比约8%,客源来自20多个国家;国际供应商超过20家;设计建造中,共有国内外1000多家厂商参与其中,孵化和培育了邮轮研发设计、总装建造、核心配套等一批重点企业,牵引带动了制造、建筑、能源、交通运输等上下游产业发展,有力促进了经济循环畅通。

  《规定》旨在补短板

  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促进邮轮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推动邮轮经济的恢复和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邮轮产业呈现出勃勃生机。

  据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介绍,为畅通国际邮轮靠港补给渠道,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司法部于2023年12月底牵头组建立法工作专班。在《规定》制定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握切入点。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并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聚焦国际邮轮靠港补给环节存在的堵点难点痛点,确立国际邮轮物资靠港补给的基本制度。

  为什么要把握好切入点?王振江指出,邮轮经济链条长,涉及规划、建造、运营、维护、补给等环节。当前阶段,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就是补给环节。司法部坚持守正创新,力求务实管用。以有效解决问题为出发点,立足中国实际,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内,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在矛盾的焦点上“切一刀”。

  为什么强调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内解决问题?王振江称:“因为中国涉及口岸的法律法规基本是健全的,大的框架都是科学合理的。具体到邮轮经济这一新领域,尤其是补给这个问题,有些地方还需完善。”

  王振江表示,目前,《规定》的着力点主要在打通补给环节的堵点痛点上,并为今后制定出台促进邮轮经济全链条发展的法律制度积累经验、打下基础。《规定》着眼于填补制度规范的空白点,相关内容既符合现有的制度原则,又及时改变了一些不符合邮轮经济新特点的具体做法。

  王振江强调,从研究解决“爱达·魔都号”这一艘邮轮遇到的问题,到研究建立解决国际邮轮面临的同类问题普遍适用的长效机制,这是从解决个案到建立普遍规则的一次实践,有助于在今后解决类似问题时形成一套工作方法,从而达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目的。

  “随着《规定》的生效实施,我们将继续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及时完善邮轮经济发展配套制度政策和服务体系,有力促进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壮大。”王振江说。

  “常用低危物资清单”是《规定》一大创新

  此次出台的《规定》没有“贪多求全”,而是专门针对靠港补给这一痛点难点。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郭启文介绍,在这方面,《规定》要求,推进国际邮轮靠港补给配套设施建设,创新管理模式,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靠港补给物资实行分类管理,完善不同种类物资的通关、仓储等管理措施,推动国际邮轮物资供应保障中心建设等。同时,对补给保税油、岸电、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免税烟草制品、常用低危物资等作出相关规定。

  《规定》第十一条对国际邮轮补给常用低危物资作出规定。其中,特别提到要制定“常用低危物资清单”。“常用低危物资清单”是《规定》的一项制度创新,主要是为了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有效解决包括香水、高度酒、清洁剂等邮轮运营中常备必备物资上船难的突出矛盾。

  “国际邮轮不同于普通客船,航行的主要目的不再是运送旅客,而是在旅途中为游客提供休闲娱乐,因此所需物资种类多、数量大,同时要求补给的时限很短。”郭启文指出,香水和高度酒通常被认为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内的“易燃液体”,甚至有时被视为“危险货物”。如果将这些物资视为“危险货物”,依照现行《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定,“客船载运乘客不得同时载运危险货物”的规定,则不能给国际邮轮进行补给。而实际中,上述物资虽然含有一定比例的危险物质,但其危险程度尚未达到危险货物或危险化学品程度,只要在补给时数量适当、存储科学,其安全是可以保障的。

  为解决上述问题,一些地方作了有益尝试,如通过建立“白名单”,实现清洁剂等涉危物资为国际邮轮常态化补给,取得了良好效果。《规定》将有关地方监管部门的实践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建立了“常用低危物资清单”制度。

  通常来说,国际邮轮在港口停靠时间短,靠港补给的通关时效要求比较高,这对于海关的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对此,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负责人刘洋表示,这次在邮轮靠港补给方面,前期已实现进出境船舶监管领域的无纸化作业,支持企业向海关提交电子数据,就可以办理邮轮进出境的申报以及物料添加等手续,便利邮轮进出境靠港补给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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