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菌中毒事件流行病学分析及防治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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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0-04 19:51
杨光会
(绥阳县中医医院,贵州遵义 563300)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饮食上的选择也越来越多,如野生菌由于其独特的味道和鲜美的口感已经普遍成为人们餐桌上的一道佳肴。但是,很多野生菌都具有一定的毒性,误食后极易出现中毒事件,严重情况下甚至会危及人们的生命安全。基于此,本文主要对野生菌中毒事件流行病学进行简单分析,并提出防治野生菌中毒事件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野生菌中毒;流行病学;防治对策
野生菌中毒事件指的是由于误食有毒野生菌而引起的中毒事件。目前,我国已知能够引起中毒的野生菌有480多种,如毒蝇伞、红网牛肝菌、毒红菇、毛柄白毒伞等。野生菌中毒事件在全球范围内均有发生,尤其是在野生菌资源丰富的地区更为常见。野生菌中毒所呈现症状与患者所食用的菌种和个人身体素质相关,身体素质较差的人群误食有毒野生菌可能会导致其死亡。因此,对野生菌中毒事件流行病学进行分析并提出防治措施至关重要。
1 野生菌中毒事件流行病学分析
1.1 野生菌中毒发病原因及特点
野生菌中毒发病原因主要如下:①部分有毒菌类与无毒菌类的外观极其相似,如叶状耳盘菌与木耳外观十分相似,给人们分辨菌类带来了严重困扰,可能导致人们误食有毒野生菌;②部分有毒的野生菌经过高温烹饪后可以去除毒性,如常见的见手青,但是如果在烹饪过程中未经充分加热或处理不当,则会导致中毒。③部分菌类与其他食材混合食用时可能产生有毒物质,从而导致患者中毒。
野生菌中毒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潜伏期短、症状多样。大多数野生菌中毒事件的潜伏期都比较短,食用后数小时至十几小时内就会发病。另外,野生菌中毒症状多样,轻则出现呕吐、恶心、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还可能导致患者神经系统受到损害,使其出现幻觉、心悸、头晕等神经系统症状,严重情况下会导致患者肝肾衰竭甚至死亡[1]。
1.2 野生菌中毒发病时间及地点
野生菌中毒事件通常发生在5—10月,具有明显的季节性。这一时期气温升高、空气湿度增加,为菌类的生长提供了适宜的条件。而冬季或相对干旱季节由于环境条件的限制,野生菌数量较少,野生菌中毒事件发展概率也较低。在我国,野生菌中毒事件主要集中于西南地区,如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等,尤其是云南省的情况最为严重,其次是中部地区,如湖南省、湖北省、江西省等。相关调查显示,2010—2020年,我国共有38 600多人出现野生菌中毒事件,其中云南省野生菌中毒事件占比43.6%,而野生菌资源丰富的地区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临沧市和楚雄彝族自治州3个市(州)出现的野生菌中毒事件占云南全省的47.78%。
1.3 中毒人群分布特点
野生菌中毒人群分布相对广泛,涵盖了各个年龄阶段和社会群体,从儿童到老年人,从城市居民到乡村居民,都有可能成为野生菌中毒的受害者。例如,儿童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心比较重,缺乏对危险事物的辨别能力,在游玩时容易出现误食中毒的情况。同时,如果家长对孩子的食品安全教育不足,也会增加孩子误食有毒野生菌的风险[2]。老年群体的身体机能逐渐衰退,对食物的消化吸收能力减弱,对有毒物质的抵抗力大大降低,所以老年群体更易出现中毒症状。在山区、林区等野生菌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当地人接触到有毒野生菌的可能性更高,中毒的可能性也就更高。此外,一些特殊职业人群,如厨师、食品加工人员等,在处理野生菌时可能会由于操作不当而出现中毒事件。
2 野生菌中毒事件防治措施
2.1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公众对野生菌的认识是防治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基础。在野生菌中毒事件高发地区,相关部门需要积极开展野生菌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野生菌识别知识。地方政府部门可以在学校、社区等公共场所开展野生菌中毒防范知识讲座、案例分析等,让公众了解野生菌的种类、毒性以及中毒后的症状和危害,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信息技术已经融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信息传播速度大大提升且传播范围不断扩大。在信息化时代下,人们开始了解野生菌,并通过网购的形式购买野生菌,自己尝试制作[3]。但是,由于烹饪方式不规范,很多人未能通过烹饪消除野生菌中的毒素,无形中增加了野生菌中毒的风险性。因此,宣传教育活动不应仅局限于野生菌中毒事件高发地区,各地相关部门均应拓宽宣传教育途径,让更多人了解野生菌的相关知识。例如,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等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与日常娱乐的主要途径,相关部门需要积极利用短视频平台进行野生菌宣传教育。相关部门还可以利用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等与公众进行互动,为公众答疑解惑,提高公众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为了保障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在宣传教育时要注意内容的全面性,如野生菌种类、食用方法等,并通过生动、有趣的形式进行传播,加强公众的理解。在宣传教育中要强调颜色不鲜艳的野生菌也可能有毒,仅凭颜色判断野生菌毒性极不科学,如常见的灰花纹鹅膏(俗名麻母鸡)、残托鹅膏(俗名假草鸡枞)、松林乳牛肝菌(俗名滑肚子)等相貌普通并不鲜艳的野生菌也具有毒性。此外,为了在出现意外时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身体健康,相关部门一定要重视为公众普及误食野生菌中毒后的急救措施,如催吐、保留剩余菌类、就医等,降低野生菌中毒对人们身体健康的危害[4]。目前,我国还没有治疗野生菌中毒的特效药,对于野生菌中毒仍以预防为主,所以不能因为好奇而主动尝试食用有毒野生菌。公众一定要积极了解野生菌知识,重视预防野生菌中毒,保护自身生命安全。
2.2 规范市场监管
部分野生菌具有毒性,但外观与无毒野生菌相似,普通消费者难以对其进行准确鉴别,给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加之很多野生菌贩卖商都是自主采摘,有毒野生菌容易流入市场,从而提高了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概率。对此,地方政府一定要重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野生菌市场秩序提供必要的法律基础,控制有毒野生菌流入市场的可能性。在制定相关法律时,要明确野生菌的采摘、销售、加工等各个环节的规范要求,并规定销售商资质,如经营许可、进货渠道、保质期等,确保野生菌销售市场井然有序。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定期对野生菌市场进行专项检查,保障野生菌来源可靠、无毒无害。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销售有毒野生菌的行为,需要按照相关法律严肃处理,并及时销毁有毒野生菌,杜绝有毒野生菌进入市场。为了更好地对野生菌市场进行监管,相关部门可以在信息技术的帮助下建立野生菌信息追溯系统,对当地大中型野生菌经销商采摘、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管理[5]。这有利于提高市场监督管理效率,并可以追溯问题产品的来源,为问题产品处理提供参考依据,保障野生菌类的质量安全。
2.3 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管理
野生菌在很多地区都属于特色产品,大多数游客旅游时都会选择到当地特色餐厅食用野生菌。为了降低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概率,相关部门一定要重视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管理。餐饮企业自身需要建立严格的野生菌采购规范,在采购前对供应商经营资质进行仔细检查,并对其所提供的野生菌进行质量检测,确保所采购的野生菌来源可靠、品质优良,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餐饮企业还需要建立相对完善的进货查验制度,对餐厅每批收入的野生菌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野生菌来源、数量、种类等,提高野生菌的追溯性。在野生菌存储环节,餐饮企业需要建立严格的储存管理制度。野生菌应当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处,并且要将可食用有毒野生菌(如见手青)与无毒野生菌(如鸡枞)分类存储,以免对无毒野生菌造成污染。
餐饮行业员工是保障野生菌食用安全的关键因素。在日常工作中,餐饮企业需要对员工加强野生菌食品安全教育,让员工意识到野生菌中毒的危险性及员工个人在预防野生菌中毒事件中的责任,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餐饮企业还需要定期邀请专业人士对员工进行培训,让员工熟练掌握野生菌识别技巧、中毒表现、急救措施等,使员工在遇到相关问题时能够快速做出正确判断并采取有效解决措施[6]。此外,野生菌制作是消除野生菌毒性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餐饮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野生菌加工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确保野生菌在烹饪过程中充分加热,破坏其中可能存在的有毒物质,提高餐饮行业野生菌加工的安全性。
2.4 及时救治与加强医疗保障
当前,野生菌中毒事件无法完全杜绝,如果不幸出现野生菌中毒的情况,患者需要立即到医院进行专业治疗。食用野生菌后,家属需要密切观察食用者身体情况,中毒症状一般为恶心、呕吐、幻觉、胡言乱语等,对于疑似野生菌中毒患者,需要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野生菌,并尽快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与治疗。在食用野生菌时,可以提前拍照或留出一部分作为样本,以便在出现中毒情况时为医生的诊治提供参考依据。在转运患者的过程中,需要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保持患者呼吸道通畅,以免患者窒息。
在野生菌高发地区,医疗机构应当组建专业的野生菌中毒救治团队,确保在出现野生菌中毒事件后能够快速响应,使患者及时得到救治。医疗机构接收到野生菌中毒患者后,需要立即展开救治工作,根据患者中毒程度和具体表现,制订科学的治疗方案。在患者出现野生菌中毒后,病情会根据毒素的发展而出现变化,医生需要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护,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为患者提供针对性治疗。部分患者治疗成功后会存在一定的心理压力,医护人员需及时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为患者进行野生菌健康宣教,消除患者紧张、恐惧等不良心理状态。
3 结语
对野生菌中毒事件进行流行病学分析至关重要,能够帮助人们了解野生菌中毒事件的特征与分布,并为预防和控制此类事件提供参考依据。野生菌中毒事件年年都会发生,所以在对此类事件进行防治时,一定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坚持进行宣传教育、监管、急救等,降低人们由于误食野生菌而导致死亡的概率,维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曹雯.远离野生菌,不做“菇”勇者[J].科学之友,2024(6):168.
[2]丽江市市场监管局.丽江市召开进一步加强食物中毒防控视频会[J].食品工业,2023,44(9):110.
[3]肖维洁,刘志涛.野生菌中毒防控研究进展[J].中国急救医学,2023,43(9):696-699.
[4]龙武,瞿鹏飞,马琳,等.一起云南不明原因猝死案件中4种野生菌的细胞毒性[J].法医学杂志,2023,39(2):121-128.
[5]肖智丽,刘明月,袁晟,等.湖南省某市居民野生菌中毒认知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J].实用预防医学,2022,29(4):414-417.
[6]刘春梅,刘华兴,牛晓文,等.2013—2019年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野生菌中毒事件分析[J].职业与健康,2021,37(4):476-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