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浅析

  • 来源:国企管理
  • 关键字: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产学研深度融合
  • 发布时间:2025-05-09 15:05

  文/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胡叶琳

  [摘 要]产学研深度融合背景下,校企合作成为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本文立足新时代企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围绕国有企业与高等院校协同育人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协同育人机制的对策与建议,为全面构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培养供给体系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产学研深度融合

  引言

  企业与高等院校协同育人是新时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教育强国和制造强国战略目标的重要路径。

  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人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这为国有企业与高等院校协同育人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两年来,国有企业与高等院校在协同育人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如高等院校目前输出的人才在多学科交叉、技术应用及管理创新等方面的能力还存在明显不足,无法完全满足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对人才综合素质、能力的实际需求;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在内部培养机制方面还比较传统,缺少与高等院校有效的长期协作,人才培养还仅仅停留在初步的技能培训或岗位练兵上。

  鉴于此,有必要立足新时代国有企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对国有企业与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总结分析,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构建起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协同育人,助力校企打通人才培养与输送的全链路,最终实现双方从人才共育到价值共创的合作共赢。

  问题分析

  国有企业有着雄厚的产业基础、丰富的行业资源和多元的实践平台,高等院校则拥有深厚的学科积淀、极强的科研能力和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双方紧密合作,协同育人,不仅能够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还能为社会持续输送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从而进一步夯实我国在关键产业和前沿技术领域的国际竞争优势。

  目前,国有企业与高等院校在协同育人上还存在顶层设计不足、合作模式单一、资源对接不畅和协同效应不显著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才市场需求与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契合度不足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早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职业角色或基础岗位,而是更多地关注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与引进。

  作为国民经济的“顶梁柱”,国有企业正处于深化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的关键阶段,对拥有跨学科知识、实践经验与战略思维的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愈加迫切。

  然而,高等院校在制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专业、安排课程时,往往更多地关注学科建设与学术评价指标,缺乏对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需求的深入调研,使得教学内容与市场需求脱节。这导致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难以满足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是高等院校学术教育与职业技能培养的衔接性不强

  高等院校注重理论研究与学术成果积累,对职业技能培养的重视程度及投入相对不足。

  学术教育侧重理论知识传授,旨在培养研究型人才,追求学科知识的系统性和深度,以推动学术进步。与之相对应,职业技能培养强调实践操作,注重培养学生在特定职业岗位上的实际工作能力,以满足企业即时的用人需求。由于二者存在定位差异,使得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方向上难以协调,学生也很难平衡好理论学习与技能训练,从而导致二者在人才培养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方面未能形成有效衔接。

  三是合作模式单一,协同育人的深度与广度不够

  目前,不少高等院校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合作仍停留在短期的实习、就业推荐或项目外包层面,缺乏在人才培养体系、科研攻关、课程设计等环节进行深层次对接与合作。

  不少国有企业参与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不高,而高等院校也未能充分发挥自身科研优势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这导致双方合作动力不足,协同育人效应难以充分发挥。

  另外,双方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使得高等院校难以及时了解企业的人才需求变化,企业也无法将行业发展动态和新技术及时反馈给高等院校。

  对策建议

  国有企业有着丰富的实践场景与管理经验,高等院校则拥有雄厚的科研力量与学术资源。双方可以通过构建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在人才培养目标上达成一致,形成明确、可衡量的阶段性与长期性目标,同时在师资、技术、实践平台等方面共享资源,加快从“项目合作”向“机制化合作”升级,在降低合作不确定性,提升投入积极性的同时,实现更高层次的产教融合与育人创新。具体有以下几方面建议:

  一是建立政策保障机制

  要制定校企协同育人的专项政策,明确国有企业与高等院校的角色和任务。要想确保协同育人工作有序推进,需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制定专门针对校企协同育人的政策,明确各方职责与考核指标。政策内容应涵盖专业对接、人才培养方式、科研成果转化等关键方面,为校企双方提供清晰的行动指南和目标定位。

  同时,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双方深度合作。协同育人需要额外的投入,如企业要开放实验资源、提供导师津贴,高等院校要更新实践教学设备、开展产学研课题等。中央或地方财政可设立专项基金,鼓励国有企业与高等院校通过项目申报、绩效考核等方式获取资金资助。

  二是进行合作模式创新

  要建立联合培养基地,搭建校企联合的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国有企业与高等院校可通过共建联合培养基地,将企业实践与校园教学深度结合。

  建立“双导师制”,由高等院校教师和企业工程师共同指导学生。这是校企协同育人的有效实践方式。高等院校教师从学术理论、研究方法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系统指导,企业工程师则从项目实践、职业技能和行业动态等方面着手,带领学生深入产业一线。

  实行“订单式”培养,根据国有企业的实际需求定制化培养人才。国有企业可结合自身人才需求,与高等院校共同制定涵盖理论课程、实践训练、企业实训、毕业设计等关键环节的人才培养方案,推进从培养目标到教学过程的全流程融合。

  三是建立资源整合机制

  要共享教育资源。国有企业往往在核心技术研究和先进设备方面拥有独特优势。若能对高等院校有序开放研发中心、实验室乃至生产车间,将极大地丰富学生的学习内容和实践机会。高等院校也可为企业提供科研成果、学术网络、师生创新团队等软性资源。

  同时,推行校企联合编写教材,将企业真实案例和实践经验融入其中。现行的高等院校教材多以理论知识为主,与企业实践环节存在一定脱节。若能由高等院校资深教师与企业专家联合编写教材或案例库,将企业的真实管理情境、生产流程、成功或失败的典型案例融入教学内容,有助于学生更早、更直观地了解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四是建立多元评价机制

  要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建立基于能力的多元评价机制。

  现有的人才评价体系往往过度关注理论知识和考试成绩,忽视了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在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下,应改革评价模式,增加对学生实践项目、研究成果、团队协作、创新创业等方面的考核比重。

  通过建立多元评价机制,能有效激发学生对实践与创新的热情,避免“高分低能”现象,为国有企业选择和培养高潜力人才提供可靠依据。

  五是建立长效沟通机制

  要推动高等院校和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校企合作不应局限于一次性项目或零散式合作,而应朝着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方向不断深化。双方可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明确未来3-5年的合作领域、规模与目标;设立专门的合作办事机构,确保日常联络顺畅并能及时应对新情况、新挑战。

  可探索设立校企合作协调委员会,定期召开双向交流会议。校企合作协调委员会由高等院校主管领导、国有企业高管以及政府部门代表共同组成,主要负责定期评估合作进展,协调各方资源,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语

  为确保校企合作育人机制高效运行,首先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各项政策在执行层面“不打折扣”;其次要推动更多企业与高等院校共建实体性机构,如联合实验室、产学研基地、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等,助推双方形成良性互动;最后,要增强双方的利益共享意识,加快从“项目合作”向“机制化合作”转变。

  总之,在政策、资源和合作深度等方面,国有企业与高等院校协同育人虽然还面临一系列难题,但是通过加强政府顶层设计、搭建实体化合作平台、完善利益共享机制等手段,可进行逐步破解,进而建立起紧密、稳定、可预期的合作关系,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出更多符合时代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编辑/车玉龙 统筹/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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