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触电身亡,家属能否拿到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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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5-24 10:31
文|方圆记者 方菲 通讯员 王璐
星星餐饮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却选择在事故处理的关键时刻注销,这引发了人们对其逃避朱国军死亡赔偿责任的猜测
2024年10月9日,上海市虹口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潘祥国等人需向朱国军家属支付120余万元的赔偿金。在宣判的那一刻,旁听席上响起了低沉的啜泣声。朱国军的儿子朱小宝攥紧父亲生前用过的纱手套,这双单薄的手套曾见证62岁的朱国军在上海某栋大厦四楼带电作业的最后一个清晨。
意外触电死亡
2023年8月31日10点30分左右,上海某栋大厦四楼美食广场弥漫着电缆胶皮的焦煳味。“快点干,早干完早结束。”62岁的朱国军记着电工尹小兵说的这句话,小心地踩着木梯,将钢锯压向悬在半空的黑色电缆。他的儿子朱小宝蹲在3米外的地板上剥线皮,突然听见一声短促的“啊——”,抬头时,父亲朱国军的身体已如断线木偶般挂在梯子上,右手被安全绳勒出紫痕,嘴角渗出血丝。
“快剪绳子!”电工尹小兵的吼声在空旷的楼层里炸开。几个工人手忙脚乱地把朱国军放平,有人捏住他的鼻子做人工呼吸,有人掏出手机拍视频——没人想起应该先切断电源。直到120医生到场,才发现照明配电箱的漏电保护器早已被拆除,那根致命的电缆仍带着220伏电压。
4个小时后,医院抢救室的红灯熄灭。医生推开门的瞬间,朱小宝瘫坐在走廊长椅上,耳边反复回响着尹小兵的嘀咕:“不该带电作业的……潘总说灯关了没法干活。”
尹小兵口中的潘总是上海星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餐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潘祥国,平日负责美食广场的运营管理。这里曾是虹口区最热闹的线上外卖基地。2023年6月,随着租约到期,这里变成了一座“美食废墟”。油污斑驳的排烟管悬在头顶,废弃的冰柜门像张开的兽口,被割断的电缆如同黑色藤蔓垂落。
“潘总急着清场,催我们拆完卖废品。”当时的大堂经理谢某从手机里翻出一段视频:成捆的铜芯电缆堆在墙角,尹小兵正用电子秤称重。这位兼职电工的微信记录显示,2023年8月份他共向星星餐饮公司上交了4次“拆旧款”,合计4065元。
朱国军、朱小宝、刘志兵是尹小兵临时招用的拆除工人,未与星星餐饮公司签订合同,劳务费用从卖废品的费用中支出,由尹小兵采用日结的形式进行结算。朱小宝一天挣三四百元,朱国军一天挣六七百元。
惨剧发生之后,尹小兵的确收到潘祥国给付的5000元,并将该款交付了朱小宝。尹小兵还额外资助了刘志兵2000余元,委托其用于支付朱国军在医院的医疗开销。
事故发生后,当地应急管理部门通过对潘祥国、尹小兵等6人的询问发现,事故发生的系统性漏洞已然明晰。一是资质审查缺失。尹小兵仅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证,却承接高压设备拆旧工程。朱国军等作业人员无任何特种作业资质,形成“无证上岗-违法用工”闭环。二是安全培训缺位。对于从事电工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教育和培训即雇用上岗。三是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欠缺。对于特种作业现场未进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致使作业人员暴露在高危环境下,极大地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所谓安全管理,就是给工人发纱手套。近三年未实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仅口头提示‘注意安全’,未配备必要防护装备,事发当天首次提供安全绳。”通过现场工人的陈述,这些结论不言而喻。
注销公司逃避赔偿
2023年12月初,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对星星餐饮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潘祥国分别就公司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罚款7.5万元的行政处罚之后,同日还以潘祥国作为主要负责人未按安全生产法第21条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33条的要求,建立健全涵盖生产经营单位全过程、各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给予潘祥国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巧合的是,在2023年8月9日,星星餐饮公司已经向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企业注销申请,并递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并在同年12月8日将公司注销登记了。当天,星星餐饮公司向该局递交《注销清算报告》, 承诺“公司债务已全部清偿”“公司财产已处置完毕”,潘祥国等人作为清算组负责人及成员在落款处签字确认。星星餐饮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却选择在事故处理的关键时刻注销,这引发了人们对其逃避朱国军死亡赔偿责任的猜测。
这样想的人,也包括朱国军的妻儿。“他们公示的债权债务清单里,根本没有死亡赔偿金。”代理朱家索赔的律师调取工商档案时发现,在星星餐饮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发布的注销公告中,仅列出一笔3200元的保洁费欠款。朱国军的妻儿也找过潘祥国,可对方坚称,“工人都是尹小兵找的,和我们无关”。
然而,根据公司法第185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行政处罚程序不受影响。因此,尽管星星餐饮公司已完成注销,但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仍具现实可能性。
2024年初,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审查当地应急管理局移送的线索时,敏锐发现了一些问题:企业注销前未通知死者家属申报债权,且事故赔偿金尚未解决,那死者家属该如何维权?
朱国军溘然离世,对这个困难的家庭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朱小宝在父亲遭遇不幸后,长时间沉浸在悲痛之中无法自拔。正所谓祸不单行,朱小宝如今连出门工作都成了奢望。在此之前,朱小宝母亲身患疾病需要长期治疗,而妻子也在家照顾母亲和两个幼小的孩子,全家老小的生活开销全靠朱国军和朱小宝父子俩通过收废品、打零工等辛苦劳作来支撑。
同情之余,检察官发现,死者朱国军一家都属于外来务工人员,妻子体弱多病,儿子靠打零工维生,家庭月收入不足4000元,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
检察官初步研判案情后,向朱国军家属释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在朱国军家属明确表示申请支持起诉后,虹口区检察院决定支持其向星星餐饮公司法定代表人潘祥国等人申请合法赔偿。
在办案中,虹口区检察院综合考虑到朱国军家庭的困难情况,帮助朱国军家属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可以在民事案件判决之前先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
在仔细翻阅相关资料以后,检察官也坦言这起案件颇为复杂:“不仅涉及能否申请工伤赔偿问题,还需要明确朱国军与星星餐饮公司是构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而朱国军的死因也未探明,给此案起诉带来困难。”
办案检察官决定全面调查核实案件情况。依据当地应急局提供的潘祥国、尹小兵等人的询问笔录及《朱国军死亡情况调查报告》等证据,确认星星餐饮公司提供劳动工具,朱国军在星星餐饮公司管理下提供劳务,并获取日结固定报酬,因此,双方构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务关系。
检察机关同时查明,星星餐饮公司及潘祥国的违法事实包括违反安全生产法第28条,未开展安全培训;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条,未制定拆旧方案;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未配备防护设备。潘祥国作为企业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第21条规定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检查等职责,作为主要责任人失职。
电击致死具有高度盖然性
在调取《朱国军死亡情况调查报告》及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材料后,检察官发现,电气系统检验评估报告显示作业环境内存在触电安全隐患。
而《司法鉴定意见书》却显示,尸体解剖未发现致命性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及致命性疾病的法医病理学改变,毒物检验未检出常见毒(药)物成分。“我们因此认为仅就现有条件分析,朱国军的死亡原因不明,并不能认定其一定是触电而死。”检察官发现了案件的棘手之处。
为此,虹口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访了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进一步向朱国军尸体鉴定主检法医了解情况。据介绍,事故发生时,主检法医并未掌握现场存在漏电风险相关情况,亦未至现场进行勘验,而电击致死法医鉴定在特定情形下需要结合现场情况判定死亡原因。
检察官细致查看朱国军的尸检照片,发现其身上并无焦黑伤口或扭曲的电流斑,仅在嘴角留有一道干涸的血痕。
为什么没出现电流斑?主检法医解释道:“尸体电流斑的明显程度与现场环境以及死者身体状态有关,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无电流斑形成。”
主检法医还告诉检察官,尽管司法鉴定书在本案中未明确判定朱国军的死亡原因,但已排除了疾病和外伤等因素。“结合现场存在的漏电风险,经过综合分析,我们认为存在电击致死的可能性。”
“通过类案检索,我们发现法院审理类似民事案件时,存在根据‘高度盖然性’的证据标准来综合判断原因事实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判例。”检察官进一步介绍。
“这起事故本是可以避免的,一个鲜活的生命就此丧生。按照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工人在拆除电缆时就应该断电作业,然而现场并未断电,朱国军也并未穿戴防护设备。”为此,经综合审查,检察官认定,该施工场地存在触电风险,且公司未为朱国军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从而加剧了其触电的危险性,致使切割电缆引发的触电死亡事件具有高度可能性。
因此,星星餐饮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未尽到安全保障的管理职责,以避免提供劳务者人身损害事件发生,存在明显过错。
司法鉴定意见已排除疾病、外伤致死等其他死亡原因,但不能排除朱国军电击死的可能性,应当认为某公司的过错和朱国军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达到高度盖然性。
另外,公司虽然注销,但承诺的法律效力如何呢?办案检察官向《方圆》记者介绍,提供劳务的朱国军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因事故身亡,公司本应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作为清算组成员的公司股东,在明知尚未与朱国军家属解决赔偿问题的情况下,却未书面通知朱国军家属关于公司清算的事宜,反而提交了《注销清算报告》,虚假承诺公司债务已全部清偿,从而骗取注销登记,此举构成恶意注销,严重侵害了朱国军家属的合法权益。
据律师介绍,潘祥国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中“债权债务清理完毕”承诺,不能对抗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追诉。行政处罚法第36条明确违法行为追溯期为二年,此案仍在追责期内。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受害人家属获得赔偿
2024年6月4日,虹口区检察院依法向虹口区法院制发支持起诉意见书,帮助朱国军家属维权。
2024年10月9日,虹口区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虹口区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主检法医也作为鉴定人出席庭审。
庭审中,检察官陈词:“此案中,星星餐饮公司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未尽到安全保障的管理职责,对朱国军的死亡结果存在过错,且和朱国军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公司股东及清算组负责人潘祥国等人应对某公司所负义务以及虚假清算、恶意注销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席上的朱小宝神情激动,记忆仿佛又回到案发当天。
同年11月27日,虹口正下着一场冬雨。虹口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潘祥国等人共同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合计120余万元。
百万元赔偿款远远无法弥补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以及给逝者家属带来的创痛,但是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的行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告慰逝者家属。在检察机关帮助下,朱国军一家的维权路终于画上了句号。
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坚决保障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不让恶意注销成为逃避责任的护身符。为了进一步减少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聚焦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虹口区检察院召开了由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并咨询专家的意见,给辖区内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的建议。近期也对特种行业作业安全问题部署开展了专项行动,力求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