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锁”Google 默多克“应变”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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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12-01 11:10
11月9日,默多克接受澳大利亚“天空电视新闻网”访问时表示,他的媒体集团中的报业,包括《太阳报》、《泰晤士报》、《华尔街日报》一旦实施网络收费制度,为了鼓励读者付费看网络新闻,他将把旗下媒体的新闻内容从谷歌搜索引擎中移除。
搏命之举?
这已经是2009年默多克第三次在公开场合对谷歌发难了。
继今年4月2日,他做客福克斯新闻网时就称谷歌为“窃贼”,指出谷歌通过整合各家报纸网站所提供原创内容方式,盗取了这些报纸网站的流量和相应利益,各大媒体公司应予以反击后,在上月于北京举行的“世界媒体峰会”上,他再次发出警告:数字时代的无偿化时代即将结束,媒体如果不应对现在的挑战,那么未来将会是暗淡无光的。
“精明!对默多克此举,我觉得这两个字就足以概括!这是他看准世界传媒市场未来发展动向的一种自救行为,准确、及时、到位!”广州日报社副社长、大洋网总裁梁泉认为,默多克想“封锁”谷歌,虽然会造成一时的流量减少,但就像壮士断腕,更直接的结果是尽量将行业利润维持在一个可观的范畴内,以期未来长远的发展。
美国传媒业正面临巨大的定价压力和不断下滑的资产回报率。德勤的研究报告称,自1965年起,美国媒体和娱乐行业的财务表现就急剧下降,平均资产收益率从7%下降至-4.4%。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喻国明认为,监管放松和数字技术发展导致的竞争加剧是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
为了应对冲击,默多克近年来一方面大幅扩充数字业务(目前新闻集团的数字媒体业务已经包括社交网站MySpace、游戏咨询网站IGN、图片分享网站Photobucket、移动内容供应商Jamba以及视频网站Hulu),另一方面也一再声称要调整其核心传媒资产的数字战略。
“封锁谷歌的目的可能是为了迫使谷歌坐下来谈判。”资深IT媒体人士王超认为,从商业上来讲,默多克此举并不是对谷歌“简单粗暴”地对抗,而是一种理性的竞争策略。但王超也觉的这时发难有些“不合时宜”,因为只有全球主流媒体形成一个联盟之势,才能迫使谷歌妥协,但是这一联盟出现的可能性却微乎其微,“如果可能,早在十年前互联网兴起时就应该出现了。”
喻国明也将此举称为“权益之计”,因为风险过高,巨大的流量损失将不可避免。据Hitwise数据统计,华尔街日报网站每天有12%流量直接来自谷歌新闻,15%的流量来自谷歌搜索,还有44%的流量是谷歌搜索接间接带来的,屏蔽谷歌将意味着失去81%的流量。
谷歌不在乎?
在默多克发表封锁声明的第二天,谷歌发表公开回应,声称“无所谓”。“如果内容出版商不愿我们抓取他们的内容,只需通过简单的技术处理,就可把特定网站的内容排除在谷歌网络链接索引之外。”但谷歌发言人强调,对新闻机构来说,Google新闻和网页搜索是一个巨大的流量来源,每分钟为贡献10万次点击量。发布商将他们的内容放到网上就是为了被搜索到,所以很少有人希望自己不被Google新闻或是网页搜索收录。
不过新闻集团数字业务主管米勒表示,即使没有来自Google的流量,新闻集团在经济和受众知名度方面也不会受太大影响。“由Google带来的用户通常看一篇文章就会离开,对我们而言,这是价值最低的用户。屏蔽Google搜索引擎的经济影响不像外界想象得那样大,没有Google,我们照样能生存!”。
对于搜索引擎而言,新闻搜索虽然不是主要盈利点,却是其用户的核心应用,这一点驱动了用户在搜索其他信息时继续访问该搜索引擎。所以也有分析人士指出,一旦新闻信息的索引能力欠佳,从长远看,谷歌将蒙受比报业更大的损失,而谷歌“最完美的网络索引”这一美誉将遭到重创。
知识分享网站Mahalo.com的CEO贾森?卡拉卡尼斯就建议默多克在封锁谷歌的同时,让其竞争对手必应(Bing)获得独家内容索引权,并以此向微软收费。这并不是空穴来风,有消息表明,微软目前正在与英国《金融时报》、德国施普林格传媒集团等欧洲主要的出版商进行谈判,讨论、研发新的搜索引擎与传统报业合作模式,联合对抗Google。
王超也认为,一旦默多克封锁谷歌,转而与必应独家合作,可能带来一些用户的迁移,“当用户发现《华尔街日报》、《泰晤士时报》等知名媒体的文章只能从必应上搜索到,那么还有什么理由非要使用谷歌呢?”
在美国,甚至有分析人士指出,默多克“封锁”谷歌有可能在未来引发搜索引擎大战。“届时,权利的天秤将偏向内容网站一方,那时谷歌也许会对内容网站产生真正的敬畏之情。因此谷歌将尽一切可能以保全其索引能力,包括有可能向新闻集团付费,默多克或许已发现了谷歌的这个弱点。”贾森?卡拉卡尼斯猜想。
中国的问题更复杂
虽然在中国,传统媒体数字化的大潮也已呈不可逆转之势,但无论是媒体从业者王超还是喻国明这位研究者都认为类似默多克封锁谷歌这样的事件在短期内仍然很难看到,因为“中国的问题要复杂得多”。
首先,由于体制原因,我国的传统媒体多属于国有资产,往往拥有一定的垄断资源,对于知识产权的敏感程度要弱于国外的这些媒体;其次,因为市场化程度的差距,中国还没有产生美国新闻集团这样的国际传媒巨头,也不存在《华尔街日报》这样具有独特价值的新闻内容;再次,与欧美相比,中国除了有百度这样的搜索平台,还有新浪、搜狐这样的新闻门户;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国内对新闻作品的版权保护严重滞后,非法转载“肆无忌惮”。
而传统媒体针对已有网络渠道“抗争”也已持续了多年。最为震惊业界的发生在2006年10月16日,《新京报》以违法转载文章起诉TOM网站,并索赔300万,这是中国传统媒体首次以侵犯新闻作品知识产权为由将商业网站推向被告席。
由于新闻版权冲突的焦点还停留在网络门户,谷歌、百度等搜索巨头在中国尚未收到传统媒体的明确挑战。但针对索引版权的质疑之声已经出现,今年爆出的谷歌“未经允许恣意索引”中国作家作品事件就是一例。11月18日,中国作协在其官方网站向谷歌公司发出维权通告:对此前未经授权扫描收录使用的中国作家作品,谷歌公司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向中国作家协会提交处理方案并尽快办理赔偿事宜。
然而,直至今日,虽然每年法院都接到大量纸媒投诉网络侵权的案例,但有些纸媒历经周折打赢了官司,判决下来也就获赔几百元或一两千元,连调查取证费和诉讼费都不够。
据喻国明教授透露,新闻出版总署正在着手制定新闻作品的版权标准,促使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合理分成,以合理的价格向传统媒体购买新闻作品,而传统媒体也可通过网络媒体提高自身的影响力,并从网络媒体及时获知更多信息,采访制作更多更好的新闻,以期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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