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夫妻争夺淘宝网店,虚拟财产经不起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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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3-28 15:56
家住北京的方琳和董成协议离婚了。然而,这婚却离得并不清爽——三个月后,已经分道扬镳的两个人在法院见面了,不为车不为房,争的是一家淘宝店。可淘宝店属于虚拟财产,该怎么分才好?2012年10月18日,这场官司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判决。但网店不同于实体店,几个月没有正常营业,原先聚拢的人气早已丧失,曾经能带来巨大财富的网店还能值几个钱?
空姐代购,催生“飞来飞去母婴网店”
方琳是荷兰皇家航空公司的空姐。2008年的一天,方琳随丈夫董成一起去表妹家吃饭。表妹不久前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一家人前前后后都围着孩子转悠,忙得不亦乐乎。饭后,表妹向方琳抱怨:“现在的企业真是不通人情,我刚生完孩子就催我去上班,我又不能带孩子去上班,只能给孩子喝奶粉,可是现在的国产奶粉,唉!”方琳听了表妹的担忧,突然眼前一亮。“姐有办法,姐每周都会飞荷兰,下次给你带些奶粉。”“爱死你了。”表妹高兴得给了方琳一个拥抱。
一个星期后,方琳如约给表妹带来了荷兰牛栏奶粉,表妹坚持要给方琳奶粉钱,方琳摆摆手:“这次就当是我给外甥的礼物了,宝贝健康是最重要的。以后需要我带奶粉再给钱吧。”表妹见方琳这么说,也就不再坚持。
不知是否因为表妹大肆宣扬的原因,找方琳带奶粉的人越来越多,基本上每周方琳都要从荷兰带上好几罐奶粉。方琳看到了其中的商机,有意在网上试着开个小店,便与董成商议:“现在很多妈妈都担心奶粉质量安全,进口婴儿奶粉和母婴用品在国内很受青睐,我们在淘宝上开个进口奶粉专卖店,凭着我空姐的身份,一定能吸引大批顾客的。你觉得如何?”董成在一旁专心致志地看着股票走势,说:“你看着搞,我完全支持你。”
2008年5月,方琳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了一个网店“飞来飞去母婴用品店”,认证了相关联的支付宝、手机、银行卡、淘宝客服旺旺等,主要经营进口的奶粉和母婴护理用品。
因为有“空姐代购”这块金字招牌,飞来飞去母婴用品店才开张不久就吸引了大批买主,网店的交易量不断上升,好评和信用度也越来越高,获得了两颗皇冠。慢慢地,光靠代购已经满足不了客人们的需求了,方琳开始寻找更多的货源。董成那时在林格商务酒店工作,经常从外国进口一些食材,认识外国贸易公司的朋友。在朋友的帮助下,董成顺利办理了海关进口手续。从此,飞来飞去母婴用品店由空姐代购变为海关进口,生意蒸蒸日上,月盈利据董成估算,大约在万元以上。
2010年,董成辞掉了原本的工作,专心打理淘宝店,进货、销售、发货、统计,一手操办,让飞来飞去母婴用品店的生意愈发红火。可就在这时,两人的婚姻出现情况。
2009年2月7日,董成与方琳因夫妻琐事发生纠纷。据平房派出所民警对他们所做的笔录记载:董成称想和方琳谈谈感情的事,方琳不理他,转身要走,董成想拉方琳回来,使之面部对着自己,没注意拉伤了方琳的脖子。董成表示自己不该动手打人,并愿意承认错误。当日,方琳到医生处取得了诊断证明,并表示因董成母亲生病需要人照顾,不追究董成的责任。
2010年2月,董成与方琳又发生矛盾,方琳称被董成殴打至腰间盘突出,而董成称是因为当天方琳搬床闪了腰,自己还让她去了医院。
2010年12月24日,两人再一次发生矛盾,方琳指控董成用遥控器击伤其左眼,造成结膜充血,董成却说是方琳撞到了楼梯。
2011年11月,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矛盾越来越深,最终决定协议离婚。离婚前,方琳及其父亲与董成一起到仓库盘点存货,并进行清算。核实总库存商品折合人民币八十万元,经二人协商网店资产平均分配,各获得40万元,董成要求继续经营网店,同意为此支付方琳40万元。方琳看着这些琳琅满目的母婴用品,心中不免有几分唏嘘,曾经深爱的男人,曾经共同经营的网店,过了今天,这一切都与自己无关了!
2011年11月22日,方琳与董成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同意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修改网店密码,架空前夫管理权
在他们的《离婚协议书》里,对网店的分割做了详细说明。按照第三、五、七条,董成须支付给方琳夫妻共同财产共计90万元,而董成将获得飞来飞去网店的所有权。
离婚协议第八条,详尽地规定了网店的处置方案:方琳离婚后无条件将飞来飞去网店转给董成个人经营承担,自签署离婚协议起7天内,飞来飞去网店任何有关联的密码,比如淘宝密码、客服旺旺密码、变更手机验证码、支付宝密码、支付宝招商银行卡等等跟飞来飞去网店有相关事情和网店一些操作程序要无偿提供给董成使用。由于淘宝网规定现在实名制暂时不能变更(将网店店主由方琳变更为董成),在不能变更期间,遵照淘宝网规定,让(实名制本人)方琳协助办理的一切事情都要无条件办理,如果不给与协助办理或故意拖延时间办理造成的一切经济和精神损失,董成有权上诉法院让方琳赔偿。另外,在没有实名制变更期间,全部由董成个人经营,一切违反淘宝网规定或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行为都由董成本人承担,跟方琳没有任何连带责任。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所有债权债务由董成负责,飞来飞去网店将和方琳没有任何关系,不经董成同意方琳无权再使用飞来飞去的旺旺客服。
有关网店的协议还不只此。离婚协议第九条规定:协议中涉及的90万元人民币应由董成一次性支付。但考虑到网店需要继续经营,双方经协商采取分期偿还的方式:自离婚之日起,每月28号前付给方琳5万元人民币,转入方琳的招商银行账户,分18个月还清;如归还困难需三日内告知,逾期不还需按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如多次不履行还款承诺,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追讨。
董成及其代理人唐玉磊律师告诉笔者,离婚后方琳多次以父母生病、亲戚要借钱买房等理由要求董成一次性还清90万元。而网店经营需要资金,董成一时间拿不出那么多钱交给方琳。方琳索要资金无果,2个月内从飞来飞去网店所绑定的银行卡中取走了人民币共计150万元,这里面不仅包括属于她的90万元,还包含董成向朋友借取周转网店的资金,同时将网店密码进行了修改。
网店是方琳实名注册的,董成只有客服旺旺、支付宝等密码,而无银行卡密码,方琳一将网店密码修改,董成便彻底失去了网店的控制权,只能发货不能取钱。当董成发现自己无法操控网店后,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方琳,不想却怎么也打不通。
董成内心无比纠结:飞来飞去网店还怎么开下去!继续开的话,东西卖出去了,自己却一分钱都拿不到;不开的话,库存的货物怎么办,自己已经把工作辞掉了,经济来源全来自网店。万般无奈之下,董成以自己的名义,从银行贷款100万元,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了一家名为永志飞翔的网店,继续经营奶粉和母婴用品。
新网店是开了,可是没有丝毫人气,没有人气就没有客户,自然也就没有收入。思考再三,董成将《离婚协议书》贴在了永志飞翔网店上,目的是向淘宝网用户证明,永志飞翔网店就是飞来飞去网店,是飞来飞去网店的延续。《离婚协议书》刊登在永志飞翔网店上后,人气有所上升。
董成和方琳的“战争”再次打响。当方琳发现董成在永志飞翔网店刊登《离婚协议书》后,立刻在飞来飞去网店上发出声明:由于飞来飞去的支付宝被盗,有人用飞来飞去的名义兜售来源不明的低价奶粉,现将飞来飞去所有商品下架,移至吴妈妈爱心小店。为了保护宝宝的健康成长,请大家移步到吴妈妈爱心小店,我们的努力是为了宝宝更好的成长,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
吴妈妈爱心小店实名认证店主为张智华,是方琳的母亲,为了争夺飞来飞去网店的老客户,方琳发出声明,指控永志飞翔网店盗用飞来飞去网店的名义向客户兜售来历不明的低质奶粉。
董成不得不私下找到方琳,要求方琳将飞来飞去网店归还给他。方琳胸有成竹地回复他:“飞来飞去网店是我实名注册认证的,根据淘宝网规定,一人只能注册一个网店,而且不能更名,如果将飞来飞去网店转给你经营则违反了淘宝网的服务规则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法履行的。而且我将不能再在淘宝网上开店,将导致巨大的潜在法律风险,对我个人也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你想要飞来飞去网店,去法院告我吧,法院认为可以转给你,我就把网店给你。”
董成一时间没有任何办法,只好求助法院。2012年3月12日,他将方琳告上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方琳将飞来飞去母婴用品店实名变更为董成,并将淘宝密码、客服旺旺密码、支付宝密码等交付给董成。
法庭激辩:网店到底该归谁
在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方琳辩称:“网店是由我实名注册的,注册后一直是由我妈妈在打理,董成2010年才参与到网店管理。”
董成则辩称:“网店刚开始经营的时候是由我和方琳共同打理的,后来她嫌我工资低,我就辞去了原本的酒店厨师长工作,专心打理网店。至于她所说的网店主要由其母亲打理,这根本是子虚乌有的事,她妈妈是退休工人,六十多岁的人了,怎么可能打理好网店!”
方琳辩称:“董成在生活中经常对我实施家庭暴力及精神暴力,我实在无法忍受肉体与精神的双重痛苦才与其离婚,离婚协议也是在他的胁迫下被逼无奈才签署的。且离婚后董成并没有按照《离婚协议书》向我支付90万人民币及同期贷款利息,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我才将网店密码修改。”
对方琳的指控,董成都予以否认。
夫妻离婚分房分车不奇怪,如今分起网店来,还真是让法官有些头疼。网店属于虚拟财产,而我国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虚拟财产保护法。
法官审理认为,方琳提出存在家庭暴力问题,实践中家庭暴力是指一种反复发生的行为模式,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还同时具有控制与服从关系,受害人因陷入恐惧无法或不敢摆脱双方关系的特点,方琳一方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董成进行了家暴行为。从庭审询问的双方经济情况和二人交往过程看,二人经济自主,各自完全独立生活,并无控制或服从关系,因此,也不足以认定方琳是在胁迫下签署协议的。
鉴于飞来飞去网店是董成与方琳结婚期间开办的淘宝店,法院认为,无论夫妻双方何人登记为店主,相关权益与经营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发生债务也由夫妻共同偿还。现在董成和方琳解除婚姻关系,网店不能分割为两个,只能在双方之间进行分配,此行为属于财产分割,不属于网店的转让。因此董成和方琳协议分配飞来飞去网店不违反淘宝网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依法有效,网店归董成所有。
2012年5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飞来飞去母婴用品店归董成所有,方琳需将其注册的飞来飞去母婴用品店变更为董成实名经营。而董成在获得飞来飞去网店所有权之前,必须首先关闭永志飞翔网店,飞来飞去网店因此前交易产生的债务也由董成承担。
方琳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10月18日,二审法院宣布维持一审判决。
终审判决后,董成向记者诉苦:网店不同于实体店,实体店只要路段好,哪怕关了一年半载也不会减值,而网店作为虚拟财产,靠的就是信誉和名声,如今这么一闹网店已经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很难再恢复到原来的人气了。法院虽然将飞来飞去网店判决给了他,但实际上飞来飞去网店已经在无形中贬值了。
(文中主人公为化名,未经作者同意,本文禁止转载、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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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再次掀起对虚拟财产立法的呼声。随着网络、淘宝和网络游戏的普及,包括虚拟财产在内,网络虚拟世界及网络交易中的一些现象,应尽快制订法规加以规范和保护。在这方面,香港、韩国的做法或许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
香港:香港在相关刑事判例中,明确承认了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并加以保护。如2002年香港法庭裁定一名骗取他人虚拟武器的18岁青年诈骗罪成立。
韩国:在网络游戏最发达的韩国,法律已经明确规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角色和虚拟物品独立于服务商而具有财产价值。这种虚拟财产的性质与银行账号中的钱财并无本质的区别。韩国已有多起侵犯网络虚拟财产刑事判决的先例。
文/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