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人生最后十二年,一直在做总督。其中近十年时间在做两江总督,有两年在做直隶总督。
两江地区包了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面积十分广大,经济又十分发达,地位十分险要。用今天的官职来比较,两江总督相当于三个省的省委书记加上一个大军区的司令员。如此重要的人物,年收入是多少呢?
这不是一句话能说清楚的。
如果说名义薪俸,或者叫法定工资,说出来令人难以置信。大清帝国的总督,工资表上的年收入只有区区一百五十五两。如果大致以一两兑换二百元人民币计算,一百五十五两大约为人民币三万一千元,合成月薪约为二千五百八十三元。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按今天现行的《国家公务员级别和工资标准》,省级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是多少钱呢?二千五百一十元 ,和清代的几乎一样。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巧合。
这一百五十五两只是工资条上的“基本工资”,可以基本不动。因为从雍正时期起,皇帝又特批给督抚们一笔重大补贴,叫“养廉银”。两江总督的养廉银是多少呢?一万八千两,折合人民币,那就是三百多万元。这项收入,比曾国藩侍郎时期的五百多两的收入,至少翻了三十倍。
但这只是总督收入中的小头。真正的大头,是灰色收入,也就是各级下属的进贡,按当时的叫法,叫陋规。按着著名学者张仲礼的研究结果,总督一级平均每年的灰色收入平均是十八万两,也就是三千六百万元人民币。这可是一笔不折不扣的巨款了。
收入如此之高,曾国藩的生活水平是不是发生了变化了呢?确实发生了变化。只不过不是变好了,而是变得更差了。
首先曾国藩的衣服远远不如在北京时穿得好了。同治二年,戈登在安庆与曾国藩会面,这些外国人惊讶的发现“曾国藩……穿着陈旧,衣服打皱,上面还有斑斑的油渍……”。
赵烈文说他第一次见到曾国藩时,曾国藩“所衣不过练帛,冠靴敝旧”。
吃的方面,曾国藩更不讲究。有一次宴客,客人发现总督大学士请客居然用一个破瓦盆。不光自己的生活一如既往地简单,他对家人的要求也一如既往地严苛。清代官员有一个惯例,那就是把家人接到官衙里生活。同治二年,曾国藩将欧阳夫人、两个儿子及两个女儿女婿接到了安庆。
欧阳夫人在乡下的苦日子过够了,和孩子兴冲冲来到安庆,想享享总督家眷的福,没想到总督府中的日子过得比乡下还要紧张。整个总督府中,只有两位女仆。一位是欧阳夫人从湘乡老家带来的老妪,另一位是大女儿身边的小丫环。因为人手不够用,欧阳夫人花十多千钱,买了一个女仆,曾国藩知道后大为生气。欧阳夫人没办法,只好“遂以转赠仲嫂母家郭氏”。
曾家的女人们,每天都要劳动。同治七年,曾国藩剿捻回任再督两江后,为家中女人们制了个工作日程表:早饭后,做小菜点心酒酱之类。然后再纺花或绩麻。中饭后,做针线活儿。晚上,则做鞋子。当时每晚南京城两江总督府内,曾国藩秉烛夜阅公事,全家长幼女眷都在麻油灯下纺纱绩麻,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幅动人画面。
曾国藩有两个儿子、五个女儿,早在做京官时期,曾国藩就“议定”每个女儿的嫁妆是二百两白银。咸丰十一年六月初四日,曾国藩写信给曾国潢说,大女儿婚事在即,虽然当了总督,但他还要坚持在北京讲好的嫁妆数目:
嫁女之资,每一分奁贰百两,余多年在京议定,今不能增也。
咸同时期,物价上涨很快,社会风习变化迅速,二百两银子在咸丰十一年其实已经不够用。到了同治五年,曾国藩的第四个女儿曾纪纯出嫁时,这个数目更是脱离实际到了让人无法相信的地步。
办婚事时曾国荃正好赋闲呆在荷叶老家。他无论如何不能相信大哥只给二百两陪嫁银,“闻而异之曰:‘乌有是事?’”打开箱奁亲自验看后才相信。“再三嗟叹,以为实难敷用,因更赠四百金。” 送了四百两银子给嫂子欧阳夫人,打发了第四女的婚事。
张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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