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细节看英美如何保护孩子(上)

  得知长春婴儿被害的事后,心里很难受。从2010年开始,我在美国呆了一年短暂回国之后,又来到英国生活。仔细想想,西方社会和家长在保护孩子方面的不少细节,很值得国内借鉴。

  2010年我们到美国密苏里时,女儿在密苏里大学附近的一所小学上学。申请上学需要三个条件:居住地址、年龄证明和防疫证明。其中的防疫证明,即是为了保证孩子自身安全以及不会传染给其他同学。英国也有类似的规定。从入学第一关,就可以有效保护孩子的生命健康。

  无论是英国还是美国,学校除了留下家长或监护人电话之外,还会要求登记一个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以防止遇到紧急情况家长电话不通时,能找得到孩子的保护人。

  去美国后不久,我们就从朋友处得知:12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单独在家,这是法律规定,谁也不能去违反。如果发生被邻居发现,家长极有可能会被拘留。

  这让我想起自己小时候,隔壁人家收养了一个孩子,因为没有老人看护被单独留在家里。终于有一天,孩子的脸和鼻子被老鼠咬伤,而这在当时的农村很普遍。

  再一个就是学校和家庭会培养孩子在自我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记得有一次我们劝女儿到外面玩,她不愿意,于是我威胁她:如果你不去,我就跟你妈妈自己出去。她的第一反应是:我要打911报警,你们这是违法的!她当时还不到10岁,去美国不到一年,就已经有这方面的意识了。我们也完全没有生气,反而感到很欣慰。

  另外,孩子从国内转到国外读书后,“投诉”的意识也越来越强了。有一天,她气呼呼地跟我抱怨:我要跟校长投诉老师!中午吃饭时竟然不让我跟同学坐在一起!还有,给我们吃饭的时间特别短,都没吃饱!看着她气呼呼地样子,我逗她:你在上海敢投诉小学老师吗?她立即回答:那我不敢。问她为什么,她想了想说:校长和老师是一伙的……

  所以,我觉得这里有一个西方和中国教育理念上的区别:在西方,好孩子是懂得保护自己的孩子,而不是一味顺从老师和家长的孩子。

  再来说说校车。除非家长每天开车送孩子去学校,学生在美国密苏里州哥伦比亚小城都会乘坐校车上学。校车几乎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密苏里州,每个人考驾照时必然会有这样一道题:

  当你看到前面停着一辆校车时,你应该:1、直接开过去;2、停下来,发现无人下车时再开过去;3、停下来,当司机出示通行牌时,你再行驶过去。这个问题其实就是为了强化司机的意识——即使你以为没有人从校车上下来,也极有可能有你未能注意的孩子正在下车。所以,这是一条铁律——必须等校车司机出示可以通行的标志后才可通行。

  如果中国也可以如此统一生产校车,并严格管理校车运营,不但可以减轻家长的负担,还能有效保护孩子。

  文|安光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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