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中豪杰 玫瑰为枪

  她曾是民国政府时期第一位省级女政务官,第一位地方法院女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第一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女律师……这位拥有众多“第一”的杰出女性名叫郑毓秀。

  郑毓秀1891年出生于广东西乡屋的大户人家,祖父经商,父亲在北京为官。年龄稍长,她拒绝裹小脚;妙龄之年,因不满包办婚姻,她离家出走,还写信给男方,要求解除婚约。郑氏家族因此视她为异类。

  郑毓秀在北京崇实女校学习时,接触到了新思想,不久赴日本留学。回国后,郑毓秀已经成为一名激进的革命党人,在廖仲恺的介绍下,加入了同盟会,利用父亲为清廷官员、邮件无需检查的便利条件开展革命工作。

  1910年初,热血青年汪精卫北上,谋刺摄政王载沣。郑毓秀也参与其中,她巧妙运用各种关系躲过了层层检查,最终将炸药送到了汪精卫手中。虽然最后刺杀未果,但此事轰动一时。那一年,郑毓秀19岁。

  中华民国成立,各省纷纷独立。革命党人胡鄂北上组建北方革命协会,并要刺杀袁世凯。12名暗杀人员被分成4组,各司其职。郑毓秀为接应组成员,负责传递情报。后来,刺杀以失败告终,参与行动的战友有十余人被捕。郑毓秀找到当记者的外国友人,将其中7名战友保释出狱。

  刺杀袁世凯仅十几天后,郑毓秀又参加了一次暗杀行动,这次的目标是反对清帝退位的满清要员爱新觉罗·良弼。担当刺杀任务的是革命党人彭家珍。他埋伏在良弼回家的路上,待良弼的马车经过时,他从怀里扔出了炸弹……彭家珍当场牺牲,良弼被炸断左腿,两日后死去。17天后,清帝宣布退位。

  此时,革命党人获知袁世凯有暗杀郑毓秀的计划。无奈之下,郑毓秀选择去法国留学。

  1919年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在法国巴黎召开“巴黎和会”,中国作为战胜国派代表出席。谁知,西方列强拟订了不利于中国的条款,强迫中国代表在《巴黎和约》上签字。签字的前一天,郑毓秀召集300多名留法学生与华工代表,包围了中国政府首席代表陆征祥的寓所,要求他不得在《巴黎和约》上签字。第二天,签约时刻逼近,郑毓秀急中生智,在陆征祥寓所的后花园中折下一段玫瑰花枝,藏在衣服里,顶住陆征祥的后腰,厉声说:“你要是签字,我的这支手枪不能宽恕你!”最终,中国代表没有在《巴黎和约》上签字。

  郑毓秀在法国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历史上首位法学女博士。回国后,她被聘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长。第二年,她与丈夫魏道明在上海法租界开设了“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律师,扬名上海滩。她代理的最知名的官司是京剧大师梅兰芳与著名女伶孟小冬的离婚案。1927年底,郑毓秀被任命为法租界第二特别法院院长,同时出任上海法政大学校长。此外,她还担任过教育部副部长……

  当年叱咤风云的女中豪杰郑毓秀,晚年极为寂寞。她先随丈夫前往巴西,后转赴美国。在美国期间,她每天和朋友以搓麻将度日。1954年,郑毓秀的左臂发现癌变,被迫切除左臂。1959年,郑毓秀逝世于洛杉矶,享年6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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