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世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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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6-25 14:25
个人境外投资的真意。
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提法很有意思,即稳步推出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操作方案,建立个人境外投资制度。这将拓宽中产阶级的投资选择菜单,为其深海击浪提供便利渠道。
当前资本项目可兑换,基本遵循先机构后个人、先经常项目后资本投资项目等原则。2007年2月1日外管局颁布实施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尽管使个人年度购汇免审批额由2万美元提至5万美元。
但这项便利于“藏汇于民”政策的实际效果非常有限。一是当时政策还主要是满足个人境外旅游和消费等需要,可权作是个人经常项目的部分可自由兑换,而非个人投资和资本项目意义上的可自由兑换。
与境外阔绰的消费并行不悖的是,中产阶层在不得不忍受国内投资渠道逼仄的金融压抑下,只能窜梭在国内各种风险收益不对称的泡沫市场,使其淡薄的风险意识埋没在流动性营造的潮涨潮落中。
当前国内债市风险暴露,银行资金池理财产品风险高悬,高不可攀的房价泡沫,真实通胀对存款的长期侵蚀,以及周期性发作的股市清零游戏,使国内中产厌弃借道缺乏信托责任的QDII进行境外投资,做梦都渴望直接投资境外市场。
显然,即将构建的个人境外投资制度,对国内中产而言,无疑是在拆除一道围墙,并赋予了其用脚投票的自由。
M2/GDP高企透射出的国内投资边际收益率持续下降,预示境外的整体投资收益并不必然低于境内,风险也并不一定高于境内,而再度甚嚣尘上的国际热钱涌入,只不过是粮仓匮乏的机构投资者为填补粮仓,而进行的一场蛊惑人心的心理攻势。
哪怕国际资本市场暗礁林立,自身可能面临水土不服,投资境外市场也比把财富放在金融压抑的国内更理性。
至少,哪怕个人境外投资制度建立后,居民境外投资无井喷,但只要有个人可以直接境外投资的选择权利,就会如同鲶鱼一般激发国内市场向善的变革力量,从而倒逼国内机构投资者改善服务质量和水平,把客户真正看作衣食父母和上帝。
更为关键的是,如果说本世纪初加入WTO是中国实体经济具有了怀抱世界的开放型特征,那么个人境外投资制度一旦在遵循市场法则下搭建,就如同是中国金融领域的新入世宣言。
资本项目管制下的国内资本市场如同一条河或湖泊,尽管管制可自主调节水位高低,但要避免这条河和湖泊如同死水,就需要让它汇通大海,要让机构和个人热爱湖泊,就需要让湖泊融入大海。而目前的QFII和FDI,只不过是海水内灌而已。
文/刘晓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