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省将试点种业科研成果分配改革

  • 来源:农财宝典种业版
  • 关键字:种业科研成果分配改革,种业体制改革
  • 发布时间:2014-04-14 08:31

  2015年底前公益性科研单位、高校能否实现与其所办的种子企业脱钩?近日,农业部召开会议,研究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下称“国七条”)具体落实措施。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在会上强调,要确保半年有实质性进展,年底见到明显成效。

  年前出台的“国七条”对种业体制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如何落实成为业界亟待解决的问题。此次会议预示着2014年不仅是改革开局之年,也将成为攻坚之年。

  国七条发布后,农业部启动的第一项重点工作就是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比例改革试点。广东省种子管理总站站长何国威介绍,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比例改革是广东改革工作两个重点之一,全国共有8个试点省份,广东省将在省农科院开展试点工作;第二个重点是推进科研人才向公司流动。关于这一点,他强调要对试点人才的流动妥善做好指引,有始有终,在方案设计上应本着付责任的态度。

  我国种子市场开放仅十余年,计划经济消退与市场经济发育在交叉中前进发展。有业界人士表示,落实措施要先扭转科研单位与企业在市场中的错位,确立企业在产品研发上的主体地位,然后做好二者在市场中的衔接,例如国七条就指出公益性科研单位利用国家拨款发明的育种材料等,可以申请产权保护,可以入股,也可以上市交易。国七条“落地”要处理好“脱钩”与“合作”的关系。

  企业需要什么?南宁市桂福园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宋钢表示,民营种企其实不缺人才,而是缺材料。创世纪种业有限公司总裁杨雅生认为,公司对种质资源的积累极为匮乏,如果有机会,将对科研单位业务进行收购,例如,人员接收后再分配,种质资源通过市价评估购买。除杨雅生提到的这种收购方式外,公司对科研单位下属企业进行收购在业界较为常见,只是收购往往走了样,例如有科研单位正好借机仍掉包袱,人才则回流到科研单位,正所谓只是丢了个壳而已。如何落实“国七条”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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